在19、20世紀時期,美國的文學有哪兩個大的流派?

在19、20世紀時期,美國的文學有哪兩個大的流派?

文學故事

在19、20世紀時期,美國的文學有哪兩個大的流派?

19世紀和20世紀初,美國先後有兩個大的文學流派,一個是浪漫主義,另一個是現實主義(包括自然主義),大體上以內戰為分界線。這個時期美國出現了一批享譽世界的作家和詩人。下面小編就為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第一個獲得世界聲譽的作家是華盛頓·歐文(1783~1859),他擁有美國文學之父的稱號,主要作品有《紐約外史》、《見聞札記》等。當時歐洲人瞧不起美國,就像現在發達國家的一些人瞧不起第三世界的人一樣。歐文是美國第一個得到歐洲人承認的作家,他在讚揚歐洲文化時,總是不忘捍衛美利堅民族的聲譽。他有這麼一段話,現在第三世界的人讀起來,可能會有一番感慨:「我從不同的哲學家的著作中讀到:一切動物在美國都退化了,人也包括在內。

因此,我想,歐洲的偉人肯定比美國的高超,就像阿爾卑斯山的峰巔遠遠高於哈德遜高原一樣。看到許多到我們這兒來的英國遊客趾高氣揚,我的想法就得到了印證。我可以斷言,這些人在本國也許是微不足道的小人物而已。我想,我要瞻仰那塊神奇的土地,拜謁那個巨人般的民族——我就是從那兒退化出來的。」今天,這些被當年歐洲一些人認為是退化的人的後裔正致力於全面支配這個世界。

19世紀上半葉美國浪漫主義小說家中影響最大的是霍桑(1804~1864),代表作為《紅字》(1850)。庫柏(1789~1851)也是美國浪漫主義文學的主要代表。廢奴文學的代表有斯托夫人(1811~1896),她的《湯姆叔叔的小屋》(1852)出版當年銷量達30多萬冊。後來林肯總統接見了她,與她開玩笑,說她是一個「寫了一本書,釀成了一場大戰的小婦人」。總的說來,像華盛頓·歐文一樣,19世紀的美國文人都在為建立獨立的民族文化與文學而努力。

愛默生(1803~1882)認為無需過分看重歐洲傳統,而應該從美國的現實生活中吸取民族精神和力量的源泉。他說道:「我們何以要在毫無生氣的歷史廢墟中摸索,讓當代人穿著褪色過時的服裝去出醜呢?今天的太陽也在閃耀。這裡的地裡有更多的羊毛和亞麻。這裡有新的土地、新的人、新的思想。我們要求有我們自己的作品、自己的法律和自己的宗教。」1837年,他在哈佛大學優等生聯誼會上發表《美國的哲人》的演講,呼籲創造美國自己獨立的文化,在文化界引起轟動,有人譽之為「我們的思想獨立宣言」。

19世紀下半葉,美國經歷了內戰。內戰後,美國進入趕超歐洲的時期。到該世紀末,一批大財團興起,大有左右國家經濟命脈之勢。在這個「鍍金時代」,整個社會不擇手段地追求財富,而且確實有一些人從一文不名的窮光蛋成了百萬、千萬或億萬富翁。有良心的作家不再沉醉於浪漫主義的夢想之中,開始主張正視人生、講出真話,批判資本主義迅速發展過程中的陰暗面。從此,樂觀向上並充滿憧憬的寫作風格開始淡出,批判各種醜惡現象或者強調宇宙的冷酷、人生的痛苦的風格開始發展起來,現實主義文學支配了文壇。

威廉·狄恩·豪威爾斯(1837~1920)是現實主義的奠基人物,一生中僅文學評論就寫過1700多篇,曾通過擔任雜誌主編,提攜過一些青年作家,使其成名,其中有馬克·吐溫。他的代表作是《塞拉斯·拉帕姆的發跡》(1885),講的是19世紀中期波士頓一個暴發戶的故事。主人公拉帕姆是一個典型的普通美國人,他身材魁梧、強壯,操一口鄉下方言,未受過正規教育。他參加過內戰,曾晉陞為上校,所以他的妻子和兩個女兒都稱他為「上校」。

這個幸福的四口之家因經營顏料製造而致富,靠的是祖上發現而傳到他們手中的一種可以製成優質顏料的礦物。他的公司最興隆的時候在國外有多處分公司。作為一個暴發戶,他當然夢想進入波士頓的上流社會,決心在市中心造一所富麗堂皇的住宅。在住宅尚未造好時他的企業卻在競爭中失利了。這時英國一家公司願意購買他瀕臨破產的產業,但他考慮到鐵路公司將會從中插手,而使買主吃虧,覺得不應違背自己的良知讓人家代自己受損,因而拒絕出售,最後攜妻女回老家務農。

由於他在心情恍惚之際,無意中引起了火災,把還在施工中的房子也燒掉了,結果拉帕姆變成了一個真正的窮人,但他的誠實和良心使他在道德和精神上得到了昇華。如果說,拉帕姆的發跡是美國鍍金時代的一個寫照,那麼作品的結局卻體現了豪威爾斯的理想,是對19世紀後期美國社會的腐敗與為富不仁者的抗議。

馬克·吐溫(1835~1910)是這時期最重要的作家之一。他生於密蘇里州的佛羅里達,父親是個地方法官,他12歲時父親去世,開始了獨立的勞動生活。先後當過印刷所學徒、送報人、水手和舵手。南北戰爭爆發後,航運蕭條,他到西部去找礦,但辛苦幾年一無所獲。後來他當上了記者,結果很快成名。他的文風是幽默和辛辣的諷刺。最著名的短篇小說是《競選州長》(1870),長篇小說的名作有《鍍金時代》(1873,與人合作),《湯姆·索亞歷險記》(1876)、《王子與貧兒》(1881)、《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1884)。

在馬克·吐溫的作品中,中國人最熟悉的可能還是《湯姆·索耶歷險記》。這是以密西西比河邊的一個小鎮為背景的少年讀物,但任何年齡的讀者都會喜愛它。書中寫的是淘氣的湯姆和他的夥伴哈克貝裡·費恩以及湯姆的女友的許多故事,不少是作者的親身經歷,有許多合乎孩子心理的有趣情節。《競選州長》肯定是他的短篇小說中中國人最熟悉的一篇,看了這篇小說的人,都會對當年美國的腐敗和作者的諷刺天才有深刻的感受。

傑克·倫敦(1876~1916),出生於加利福尼亞州的舊金山,父親是破產農民,家庭總是處於貧困之中。他從小就從事體力勞動,後來曾這樣寫道:「十歲我就上街賣報……早晨三點起來分報……放學以後賣晚報。星期六卸貨車,星期天到滾球場幫人豎靶子」,「賺的每一分錢都交給家裡」。14歲他進奧克蘭的一家罐頭廠當學徒,在那裡,他有時「一口氣干18~20小時,有一次一連干了36小時」。他問道:「我不知道,在奧克蘭有沒有一匹馬幹活的時間有我這麼長?如果這就叫生活,那麼我毫不留戀。」

他不能忍受這樣的生活,15歲時到舊金山港口乾了一段時間的「蠔賊」(在海上違禁捕蠔——牡蠣)。後來又到船上當過水手,到過日本。接著又在黃麻廠和鐵路工廠幹粗活。1894年,傑克·倫敦18歲時美國發生了嚴重的經濟危機,大批工人失業,以西部幾個城市的失業工人為基礎組成了「工人軍」向華盛頓進軍,他也參加了這次進軍,但不久後退出「工人軍」。靠步行和扒火車,他在全國各地流浪,在尼亞加拉曾被警察作為「無業遊民」罰做苦工。

回家後,他以驚人的毅力邊勞動餬口,邊發奮讀書。1896年,阿拉斯加發現金礦,他隨著成千上萬個淘金者湧到阿拉斯加,但他沒有淘到金子,卻得了「壞血症」,於是又回到了舊金山。由此他決心不再出賣勞動力,而是想專靠出賣腦力,在穿梭往來於圖書館和當鋪的生活中開始了文學創作。他的豐富的人生經歷和淵博的知識在作品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成為他的作品吸引讀者的一個重要原因。主要作品有《深淵中的人們》(1903)、《野性的呼喊》(1903)、《海狼》(1904)、《鐵蹄》(1908)、《馬丁·伊登》(1909)。

《馬丁·伊登》前半部帶有自傳性質,取材於作者早年的經歷和後來的成名過程,當然主要故事情節是虛構的。水手馬丁·伊登在一個偶然的機會撞進律師摩斯的家,這家的資產階級小姐羅絲喜歡這個精力充沛、才智過人的無產者。馬丁·伊登覺得她純潔、高尚,有文化教養,也愛上了她,並在羅絲的愛情的鼓勵下刻苦寫作。他一邊打工,一邊寫作,有時窮得吃不上飯。羅絲在父母的反對下終於與他斷絕了來往。儘管如此,馬丁·伊登經過極大努力後終於成名,許多過去瞧不起他的人跑來籠絡他,羅絲也哭哭啼啼地要求與他恢復關係。但馬丁·伊登在爬上社會頂端後發現一切都是空虛的,精神垮了,以自殺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為什麼馬丁·伊登要自殺,或者說為什麼他爬上社會頂端後會精神崩潰?這是因為他最終發現上層社會的虛偽。當馬丁·伊登還是個水手時,初次進入羅絲的家,他十分羨慕這個「高等的社會」,認為他們都是些純潔高尚的人;當他歷盡千辛萬苦擠進這個「社會」時,他發現那些銀行家和律師等上等人都是些愚昧無知、卑劣齷齪的「俗物」,都是些勢利的市儈,儘管他們的外衣都那麼漂亮。即使是被他一度看成「純潔高尚」化身的羅絲也同樣是一個心地狹窄、目光短淺的資產階級小姐。

19世紀後期和20世紀初,美國還有一批非常優秀的作家,如亨利·詹姆斯(1843~1916)、歐·亨利(1862~1910)等,不一一加以介紹了。我們對傑克·倫敦作了較多的介紹,這不是因為我們認為他是最重要的作家,而主要是因為他的經歷有一定的代表性。他那個時代的美國,有許多一無所有的人通過各種各樣的或不擇手段的努力或其他機遇擠進了上流社會,這時他們就面臨一個怎樣做人的問題:是做一個充滿偏見的上等人呢,還是在精神崩潰中麻痺自己的神經或甚至結束自己的一生。

在現實生活中,大部分人走的都是前一條道路,而傑克·倫敦本身則同時兼有兩種性格,因為他是一個作家,是一個有思想的人。是不是可以做一個沒有偏見的上等人呢?至少在這一時期,條件並不太具備。傑克·倫敦的行為與思想矛盾出現了嚴重的分裂。他不僅完全脫離了他曾經參加過的一些工人運動,還批評海員的罷工;同時他拚命追求個人享受,揮金如土,還建造遊艇,打算與第二個妻子遊覽全球;而為了增加收入來源即稿費,他竟不惜粗製濫造;另一方面,他又不堪忍受精神的壓力。於是,他宣揚世界末日和人類毀滅(1915年的《紅死病》),並於1916年11月以自殺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19世紀美國有兩位著名的詩人。一位是朗費羅(1807~1882),出生於新英格蘭一個頗有聲望的移民家庭,大學畢業後又赴歐洲深造,到過歐洲許多國家,從1836年起在哈佛教書,並堅持寫詩。1854年他辭去教職專事寫作。朗費羅一輩子過著安逸舒適的生活,但1861年他的夫人不幸被火燒傷致死,使他無比悲痛。他熱愛和平和進步,以積極樂觀的態度歌頌人生和愛情的永恆主題,詩歌能做到雅俗共賞,流行極廣,在歐美兩大陸傳播,編入許多教科書。他從本鄉本土和外國民間故事中選擇題材,音韻優美,技巧嫻熟,通俗易懂,長詩《海華沙之歌》採用印第安題材。

海華沙是印第安神話中的英雄,是西風的兒子,天神派他把文明帶給印第安各部落,海華沙憑著自己的正直和智慧,結束了印第安各部落的混戰,引導人民過和平的勞動生活。另一位是惠特曼(1819~1892),其代表作是《草葉集》(1855)。他出生於紐約附近的長島,父親是農民兼木匠。《草葉集》謳歌大海、高山、新興的城市,歌頌和平勞動和人與人間更美好的關係,表達了對人類光輝未來的無限嚮往;實際上是歌頌當時蓬勃發展的美國社會,表達了美國人關於民主和自由的理想。

在《為你,啊,民主喲!》一詩中,他寫道:「來呀,我要創造出不可分離的大陸,我要創造出太陽所照耀過的最光輝的民族,我要創造出神聖的磁性的土地,有著夥伴的愛,有著夥伴的終生的愛。」惠特曼的詩歌對我國「五四」以來的新詩有過相當大的影響,郭沫若的《女神》的風格酷似《草葉集》,如《站在地球邊上放號》,詩句很長,大量採用重疊句、平行句和誇張的語言,被稱為「波濤滾滾」的自由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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