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底之蛙,網戀新華
真愛一個地方,這個地方不是自己的家,那麼一定是因為那裡的人。不是因為人,也可能會愛一個地方,但那就跟愛地球愛宇宙一樣,空泛沒著落,哪怕是自己的出生地,時間久了,都會演變為一個近於宗教信仰的概念一樣的東西,和自己沒有切實的關聯。我戀著新華網新華論壇,因為這裡的人。在說別人之前,先說說我自己。
在上新華網之前,我完全可以說是不上網,電腦都是偶爾用——「偷偷摸摸」地打點稿子。之所以說偷偷摸摸,因為那時我剛開始著手實現自己「曾經並依然狂熱的夢」——就是寫作,但怕自己的這個舉動遭到異議甚而嘲諷,所以就總是躲開別人的眼睛。費勁八離地打出來,再印出來,——2002年底買電腦時,打印機也一併買得,這樣我的文字也就被孩子她爸發現,並讓他獲得了驚喜,並因此在後來被他「挾持」上了新華論壇——我是老大的不情願呢!
買電腦不久就裝了寬帶,於是孩子她爸就粘在了網上——代替到外面打麻將或別的遊戲。我從他和電腦跟前經過,眼睛的餘光都不掃他們——主要是不掃他!無論他幹什麼,都隨他的便!QQ?聊天?網戀?他?我只恨他不能網戀更不能成真——就假如有人走了眼戀了他,只要一進入實質接觸階段就會涼快,(在此省去五或六個字),哼!
我這人就有這特點,看什麼就看到底——如果我感覺沒看到底那就繼續看;當然看到底了我可能還會繼續看,那只能是又有了另外的發現,或者是我喜歡!否則,為什麼要看呢?是的,我活得很主觀!我可以做到對他對網絡目不正視,我可以做到對任何東西目不正視,我可以沿著自己選擇的路一條道跑到黑而不管別人怎麼看或者正確的樣子是什麼。是的,我完全可以做到讓自己成為一個井底之蛙!
我其實就是個井底之蛙。
童年和上大學那幾年就呆在井裡——一個是家,土井,一個是學校,「象牙」井;其他的時光則是每天在這兩個井之間來回蹦:原先是上學,直到現在的後來是上班。可以說我和社會是基本隔離,當然沒有完全隔離——總是在河邊走的,所以也看到過幾種形色的人;閱讀量不是很大,但間接的人生閱歷也有所瞭解和體會,所以上新華網之前的我屬於有「賊膽」沒「賊心」類型。
什麼意思?等我慢慢說。
我可以讓自己做個井底之蛙,這並不是我對外界無慾無求,只不過在經常照鏡子並反覆琢磨的前提下我已經明瞭,像我這個模樣的、基礎的、脾氣的、氣質的……,更多一點的更好一點的欲與求,基本都是不會得到不能實現的,所以我想除了工作以外的時間我還是靜下一條心、圍著鍋台轉、做好三頓飯、衛生又省錢、早睡早起身體好為好。——要不著更好的,就要基本的唄!也就是說我基本沒有「賊心」。
但是我有「賊膽」——我不是說我膽子真大,而是說我夠「魯莽」。雖然我不是「牛犢」了,更不是「初生」的,但因為沒有經著過什麼世事,所以就跟初生牛犢不知道老虎的利害進而見了老虎也毫無畏懼一樣,我誰都不懼,啥都敢造!野風在一個帖子裡寫過這種情形:剛上網在論壇上拎個「板磚」轉悠,瞅準一個主就害(hai)下去……結果害(hai)的是個「大蝦」……
我因為決定寫的時間早,但動筆的時間晚,所以內心著實憋悶。一上了新華論壇,就跟困在乾旱土地上的青蛙蹦進水裡似的,歡實!再加上我本是個只有一個心眼的人,所以蹦躂到新華論壇就別不旁視了——剛剛上論壇那陣子,上班、回家、坐車我都是急急忙忙一路小跑著去的,趕緊做完該做的事然後坐到電腦前開始享受歡愉。——那應該可以叫做撒歡兒,每天要不擠出時間發點什麼就感覺這一天浪費了。
我這一撒歡,我這一橫衝直撞,時間久了就發現我自己這莽撞的井底之蛙的好處了。
好在哪裡呢?
因為在此之前我幾乎不和什麼人交流——注意是幾乎,所以上網後和這裡的人交流就特別專注,所以每個引起我注意的人的言談「語」止我都印象深刻,再加上由新華網引起的網外交流,更是讓我銘心刻骨,成為我生命歷程中揮不去的痕跡。我發現,魯莽能撞見真心。人生閱歷即財富,那還有什麼比這閱歷、這魯莽更好的呢?
從上新華論壇開始,有時候是被邀請,有時候是被引導,我又去了幾個網站論壇,到現在開發出幾個可以存放帖子的地方,極個別的網站我極偶爾地去跟極少數的帖,剩下的,只在發帖的時候看看。後來由於帖子遇到麻煩,要找人刪除,於是我又飛跑著註冊了很多網站或論壇,到現在基本上我的網名和密碼都找不到了——想上也上不去了,我也沒力氣上了。對我來說,吃好一天的三頓飯,睡覺前各個房間基本整潔,孩子的事情我盡了心力,是每一天中最重要的事。但是,我的情緒也需要調節或者說需要出口兒,以恢復內心的平穩與活力。論壇,是個得天獨厚的優良綠地!這樣的地方不需要很多,多了又成為一種勞作,會牽扯更多精力,甚至生出不必要的麻煩了——何苦呢?我不得不承認自己心力有限。
現在,我的綠地就是新華論壇。我一猛子扎進去就紮了根,不只是由於先入為主,而是因為這裡的人氣和人。我喜歡和人交流,我願意扎到優良的群落裡去和人交流*—那裡能產生養料和氧氣,少人氣的地方就沒有優勢了。
是的,我戀著新華網新華論壇,因為這裡的人。我喜歡這裡的人。
第一個喜歡的是北峰。剛上論壇,發個帖子,心跳著,手抖著——好大的事兒呢!結果,錯了!怎麼辦,北峰在,找他試試看吧!哎,好使了!又錯了,北峰不在,那,找在的試試看吧。對方說:把地址給我!我一「激凌」,但我馬上也明白,肯定不是要我的通訊地址,不過要的這個地址是什麼玩意兒又上哪去找呢?臉紅耳熱地問對方,好像用了好長的時間我這個井底之蛙才弄明白關於地址的問題。對方並且說:不給我地址,這麼多的人,這麼多的帖子,上哪找去?我不禁臉又紅心又跳——原來我給北峰,添了那麼多麻煩啊?我稀里糊塗地一指,北峰就清楚明白地一打,搞定!又順溜又平溜——當然是對於我啊,因為我不是只求過他一回!後來由於帖子出了問題,需要刪除,我沒別的辦法,又求北峰,「把地址給我」,——二話沒說,刪除了一個又一個以後他又說「如果需要,再給我地址」,我就又給他地址,然後他給我發信息:「別的網站的帖子我刪不了。」
第二個喜歡的是普陀山,就是朱陞祥。我喜歡和喜歡做事的人一起做事。我經常去理髮的小髮廊,老闆特別喜歡理發——以給別人理發為樂。她說,小時候,為了給同學梳頭髮,大清早早早地起來去人家,得在人家吃飯之前梳完,免得影響上學。我就很喜歡去她那理髮,我覺得我給她帶去的是快樂。相反,我覺得我是給人家添麻煩——因為我,人家得做自己不喜歡的事。去了那樣的地方,付了錢,我也覺得欠人家點什麼。這就是我喜歡普陀山、喜歡和他說話、喜歡跟他的帖子的原因——沒負擔,他跟你的帖,你不必還。看他玩得高興,說得開心,我也就高興起來——他那真叫撒歡兒!上得論壇,看到他在孜孜不倦地翻帖,我就忍不住也跟在他屁股後面翻,然後隨便和他說點啥,一般總是張著嘴,當然他的話有時候我看不懂,有時候不贊成,但看了同樣高興——我覺得,新華網應該給他報酬,單是他一個人,就幾乎活躍了論壇的「半邊天」。
看他跟大家的交流,我發現,老普這個人,真誠、坦率,並且不管新人舊人,他都尊重有加、平等對待,能幫助的地方他都盡量幫,話肯定說到,又不強求,至少我感覺非常好!還有一點,他敢說話,不怕得罪人,這點也是難能可貴!
我也想過,如果從他妻子的眼光看,可能他不是那麼可愛——分給論壇的感情多了,給她的就少了唄!進而可能對老普的生活影響深遠——論壇應該給與補償,老普越不在意補償論壇越應該給與補償——以「資」鼓勵嘛!
不過,對我來說,上了論壇,我是十分想見到朱陞祥!
第三個喜歡的人是啜茗。我驚歎於她的熱力——熱情與筆力。普陀山也是一種熱情,但多一些油滑,誠懇的態度塗著油腔滑調。啜茗也是一種熱情,卻透著力度。挺狠——就這感覺。「寧與惡魔爭高下,不向霸王讓三分」,就這感覺——嗯,夠狠。
當然喜歡她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她表揚我好幾回了,當然她不是只表揚我一個人。肯說人的好話是一種美德。跟她比起來,我不得不說自己小氣。
喜歡七娃、冷夏,難忘他們的友愛與鼓勵;喜歡海浪椰風,感謝他堅定不移的支持;喜歡江雪伊人,喜歡她的陽光大氣;喜歡沐沐,欣賞他的正氣與責任心;喜歡戈壁石,喜歡他的淳樸踏實,更愛看他的跟帖——純正而切題,而且他的話我都能看懂……
那麼多那麼多的人我都喜歡,不管我能不能弄清面對的是誰或誰的馬甲我都喜歡,只要誠懇我就喜歡,我喜歡見到他們、喜歡看他們的跟帖、喜歡和他們交流,我就不一一點名了,我尤其會永遠記得並感謝鼓勵過我的人,——大概因為我有自卑情結。
本以為寫不出一千字,這怎麼造出了這麼多?可我還得說幾句。
那些把感情投入到網絡裡的人,男人、女人,我好心地提醒一句:最好是學習俺井底之蛙初生牛犢不怕虎的莽撞精神,去面對那淋漓的現實。只憑網絡,只憑語言,就把自己的感情委給什麼東西,未免太浪費!有人說的比做的好,有的人反之,任何一個壞人的腦門上都沒寫壞人兩個字,而好人是什麼樣也不是一眼就能看清,更糟糕的是,憑印象兩者往往正相反,但也只是往往,所以,判斷尤為重要!因而建議弄清楚後再投放自己的感情。生命太短、青春有限,白白的浪費,當你發現了的時候你會很生氣的呀!傷身啊!
再囉嗦一句:你和你的對方之間,就是兩個屏幕之間,之間有那麼多那麼多的光纖、電線、電磁波呀,心和心相貼?難!
那如果發現確是真愛,俺就不說啥了……
願意看到大家永遠快快樂樂地、健健康康地到新華論壇來相聚。
2007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