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在泰國做人妖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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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在泰國做人妖的日子

被迫在泰國做人妖的日子

我出生在中國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一個叫全州的小縣,聽父親說那兒與湖南接界,先前常發生邊界衝突。父親就是在械鬥中打死了人才偷渡到越南境內的。我的母親是個很漂亮的女人。別人叫她「小白菜」。我們父子逃跑後她一度瘋了,聽說後來同一個姓丁的屠夫結了婚,生了個小妹妹,現在上到中學了,據說長相與我很像。不過她應該比我幸福得多,有時候我非常迫切地想看看她和媽媽。

我們從越南輾轉到泰國吃了不少苦頭,「蛇頭」引誘我們說這邊很容易發財,事實上只是為了收取我們一大筆偷渡費,為此,父親還賣掉了他的一個腎。同我們一起偷渡的有十多個越南人,還有幾個中國人,後來其中的一個小男孩也做了「人妖」,我在曼爾鎮演出時還碰到過他。

我作「人妖」純粹是生活所迫,在泰國,只有窮人的孩子才會去幹這個。我到泰國時已經6歲了,按理說早錯過了訓練的最佳時機,別人一般兩三歲就開始接受女性化訓練,但父親找不到別的希望,只好求人家收下我。由於我天生就比較女孩子氣,所以位於曼谷附近的那所專門培養「人妖」的學校收下了我,還給我取名叫尼莎,在當地話中是「乖妮」的意思(我的中國名字叫方某某,現在父親仍習慣這樣叫我)。

最初人家騙我說是打預防針,我就很順從地接受了,後來我才知道注射的是女性激素。每天除注射激素外,還要進行形體訓練和舞蹈訓練,以適應將來的演出需要。窮人的孩子只有走這條路才可以相對多賺點錢,要不就得去做童妓,供那些變態的人狎玩。

我到13歲那年就發育得非常好了,皮膚細膩,雙乳高聳,臀部渾圓,說話也非常女性化了。除了指關節比一般女性略粗外,別的根本看不出是一個男子身。

我14歲時開始參加芭堤雅的「蒂卡薩」歌舞團演出。芭堤雅人口不足5萬但每年接待350多萬遊客,是泰國最著名的「人妖」娛樂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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