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級作文
噹噹噹!伴隨著一陣清脆的聲音,我家的元宵味道品一品比賽正式拉開了……我被選為評委,爸爸媽媽則擔任廚師,負責煮元宵。 我在客廳正看著電視,老爸就一把把我拉到餐廳,沒辦法,當評委就是難呀! 一到桌前,我傻眼了!數了數大大小小有碗十來個,每碗至少有湯圓4個,一碗一個味,上面還被媽媽貼了標籤:玫瑰的、桂花的、黑芝麻的、巧克力的、花生的……再回想一下剛才定的規則,每人一個碗內必須吃2個湯圓,暈!我還以為沒多少呢!沒想到至少得吃20個湯圓!要知道,我可是最討厭吃湯圓了。而且,我的體重與日劇增,可不能再這樣下去了……老爸看出了我的心思,像專門氣我是的,開始長篇大論:“女兒,你要講信用,你剛才是怎麼說的?而且,你還得尊重我們的勞動成果:雖說現在生活條件好了……”,老一套,還不就是為了讓我吃了湯圓嗎!吃就吃,誰怕誰呀! 我深吸了一口氣,像準備開戰的戰士一樣,做出了偉大的決定——吃! 說幹就幹,我抄起湯匙,狼吞虎嚥,不一會兒幹掉了十來個湯圓。本來我吃撐了,想趁他們不注意,腳踩西瓜皮——溜之大吉;但惡的媽媽卻用我最受不了的激將法:“吃不了之前就應該說嘛!哪還用這會兒出醜?”說完還偷著樂。不行,不行,我受不了啦!我還就要你們看看我龐蘊含有多大能耐!風捲殘雲之力,我成功消滅了剩下的湯圓…… 好難受呀!我的肚子裡又一陣翻江倒海!沒辦法,兩個衛生間他們兩個各佔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