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敘文
在我記憶的長河裡有許多事,但有一件事讓我至今難忘,如果你保證不說出去,那我就告訴你……
事情是這樣的:在5月5日的上午,我去沙市區鳳台坊恆韻琴行學琴。我來到花台車站,只見那裡熱鬧非凡,沒過幾分鐘,1路車來了。我隨著緊密的人群上了車。我的位置旁是一位年輕的女士,售票員走到我身旁把那位阿姨的錢收了已後,然後看了一下我,就坐在她的專坐上理錢去了,那時我正在掏錢,但一看事情這樣發展,腦袋中閃過兩個念頭:如果我不給錢,那我就可以把他攢起來;如果我付了錢,那我就少了一塊錢。再著兩個抉擇中,我選擇了第二個——不給錢。然後又想:那個售票員看我時,沒有要我付錢的意思:她把嘴平著,眼睛眨了一下,便走了。我的腦海像波濤似的翻騰著。
想著想著,到站了。我又隨著下車的眾人下了車。然後馬上逃之夭夭、溜之大吉,身怕被別人看到我這個「漏稅者」。心中慌極了。
到了中午,我回家睡午覺。我回想起上午的事來。突然,我被我的良心鞭打了一下:如果老佔小便宜的話,我還是個少先隊員嗎?就算我不是少先隊員,佔小便宜占慣了,長大以後……不行!我必須誠實!!!
在5月7日早上,我又去沙市學琴,我比平時多帶了一圓錢,正巧,又是那輛車和那個售票員。我很快的上了車,與那位售票員阿姨解釋清楚後,把兩圓給了她。這時,我心中的石頭才落了下來,再看一看胸前的紅領巾——嗯,真紅。
我的故事講完了,你有過這樣的經歷嗎?如果有,請不要再做了,這是一個人的人格。我認為,充滿良心的世界才是完美的世界。
這件事情使我至今難忘,因為它使我明白了怎樣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