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論文
我的言吾文的蠟燭,簡直是一位愚師。 她成天老生常談的對我們說:“文學如何,如何偉大;文學如何,如何深刻;文學如何,如何引人入勝。”等等讚美文學的話,說明白了就是拍文學的馬屁,“讚美”只是說的含蓄點罷了。其實,說穿了,文學這玩意兒,就是一個自戀的人去滿足一幫子有自戀傾向的人罷了。其實,文學這東西一點也不純粹,不是說好就是好,壞就是壞。我有位朋友遣辭造句還沒超過小學水平,硬說是一種風格,哽的你也沒什麼可說。 她整天說我們是“束髮小生”是“傻子”,好像自己很精明似的,可誰不知道她也是個一門大炮也轟不開竅的主兒,還呵斥我們,誰不知道她扯淡扯得連“蛋”都不像。 她的體型讓我瞠目結舌,那傢伙都能把我當牙籤給用了,儼然一副“心寬體胖”的君子樣。記得作家王蒙說過,文學是條羊腸小道,得擠,擠恐怕就得瘦吧,但她卻“發福”,你見了他,可能就會大罵那個姓王的不是人,是狗娘養的。 但令人奇怪的是,她竟然會指桑罵槐,竟會走象徵主義的道路,而且還用的像克林頓的緋聞一樣層出不窮,兩句毫無因果關係的話竟能用“就像”聯繫起來。我自命學識淵博,聯想能力竟不及此君,只好退下來靜心讀書。 還有,她判我玩文字的作文時寫到“字典的魅力”竟不知道“字典”只是文字的一個載體,這就像蘋果好吃,而只說蘋果好,而不去讚揚蘋果樹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