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級作文
麻雀,一種頻繁的動物。無論在城市,鄉村,甚至電線桿上,都隨處可見。他那不起眼的身軀,在人們眼裡不可嫩稱得上沒美,但他也具有別的動物所沒有的精神。
中午,太陽高照。奶奶家客廳裡飛進兩隻麻雀。大概是來乘涼的。看他們活潑可愛地在屋裡飛來飛去,真想讓它們給我做個伴。爸爸贊同我的想法,二話不說,光上門去抓它們。麻雀似乎聽懂了我們的對話似的,不敢靠近我們,爸爸怎麼也抓不著它們
這是,媽媽走進門,門開出了一條縫。那兩隻麻雀彷彿看見了生的希望,拚命往縫裡飛。爸爸敏捷地來了個酷斃的動作,抓住了一隻,而另一隻死命的掙脫了爸爸的魔掌,逃走了。爸爸把那只“垂死掙扎”的麻雀腳上栓一根身子,綁在桌腳上。
我高興極了,拿了點米放在它面前,他竟然理也不理地轉過頭去,像個傲慢的公主。我懷疑是否不合它胃口,於是便把其他食物放在它面前,可它依然對食物置之不理。難道是要絕食?我想輕輕的把她捧在手上,但我只要一碰到它,它所有神經都跳動起來,平明的掙扎。我可沒跟它有什麼深仇大恨啊!
過了好幾天它依然這樣。“視死如歸”用在它們身上再合適不過了。
我麻雀放了,不是因為我可憐它,是因為我敬佩它。他是不起眼的,但比那些起眼的動物更值得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