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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語】焚書坑儒
【拼音】fénshūkēngrú
【成語故事】秦始皇34年,秦始皇採用丞相李斯的意見,把上書分封的淳於越看成私家學誹謗朝政,下令將《秦紀》以外的史書全部上交焚燬,書生盧生等人不滿,結果秦始皇下令逮捕了460多名方士和儒生,在咸陽挖坑活埋他們。
【出處】及秦始皇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天下學士逃難解散。漢·孔安國《〈尚書〉序》
【解釋】焚:燒;坑:把人活埋;儒:指書生。焚燬典籍,坑殺書生。
【用法】作主語、謂語、定語、賓語;指文化專制
【近義詞】焚典坑儒
【其它使用】
◎在國民黨反動統治時期,焚書坑儒、摧殘文化的事件,層出不窮,根本談不到公民的〞出版自由〞。
◎譬如說像《曹雪芹十世祖考》、《秦王焚書坑儒的儒生姓名、書籍名稱考》之類的書,除了能證明自己〞有學問〞之外,是毫無社會價值的,因為《紅樓夢》是曹雪芹本人寫的,與他的老祖宗無關,秦始皇活埋的那些人反正已經埋了,焚的書反正已經焚了,即使去〞發掘〞也只能得到一堆骨頭、一堆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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