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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家不讓我們婚前同居

認識小梅是在今年1月19日。那天,我喜歡的「風影」牌洗髮水用完了,轉遍附近的大小超市都沒找到。正當我準備失望而去時,我發現路邊有一家很不起眼的小店,就信步走了進去。

小店裡擺滿了各種化妝品,一個姑娘站在櫃檯前甜甜地衝我笑了一下說:「你要買什麼東西?」

她身材不高,但看起來卻很有味道。她甜美的笑容和一雙丹鳳眼讓我意亂神迷。我不敢直視她的目光,買過東西後就匆匆走了,但她的身影卻再也無法在我心頭抹去。

當我從別人口中得知她叫小梅,現在還沒有男朋友時更是欣喜若狂。從那以後,我的心就再也沒有離開過那家小店。

下午,我乘公交車去市區,特意多跑上一站在她門口等車,就是想多看她一眼。當她出現在我的視線中時,我就像小時候吃了糖豆一樣愜意,興奮了一整天,看誰都覺得順眼。

我家住在鄭東新區,雖然屬於鄭州市,但很多風俗還是農村的。加上我有些靦腆,就按照當地習俗,把我的想法和母親提了。

母親聽後就開始張羅著找人說媒。但媒人去她家說了我家的意思後,卻捎回話說小梅24歲了,大我兩歲,她不同意。說男孩子年齡太小,不會照顧人。

我聽了很傷心,準備在當天下午上班前找她當面談談。湊巧的是,在我決定去和她談的前5分鐘,媒人來說她願意和我談了。

第二天,我和她在她店裡正式見了第一面。我們聊得很開心,中午我請她吃了午飯,吃過飯一直聊到下午才分手。

到了晚上快8點的時候,我又到她店裡玩。依然漫無邊際地聊天,時間過得可真快,沒感覺就聊到了夜裡12點半,只好依依不捨分開。

第二天一大早,我給她發信息:昨天睡好了?想吃點什麼?

她馬上就回了短信:昨天沒有睡好,都是你害的,你要給我帶點什麼好吃的呢?

這條短信快把我幸福死了,我趕緊買了點吃的給她帶過去。看到她媽媽也在,我放下東西打了個招呼匆匆就走了。

下午,我又收到她的信息:在哪呢?

我回復:我在路上,還是在你心裡,你選擇吧。

「你既在路上,也在我心裡。」她的回復讓我感到甜絲絲的。

晚上,我給她帶回了一扎康乃馨和一扎玫瑰花,她看到花後滿臉笑容,很是開心。我們又聊到深夜,當時我坐在她的床沿,而她在床上躺著。那幾天很冷,外面還有未化的積雪,凍得我瑟瑟發抖。

她看我很冷,就讓我坐到被窩裡去。我感覺不太合適,但天真的太冷了。衣著單薄的我實在無法堅持,就順從地上了她的床。

我們和衣坐在床上繼續聊天,寒冷的天氣和彼此的激情使我們漸漸抱在了一起……

我們幾乎天天黏在一起,感情也是突飛猛進,已經決定在臘月二十六訂婚。訂婚前一天是我姨媽的生日,我們一起去吃飯。要命的是她以前的男朋友竟然那麼不識相地發了幾個黃色短信過來,正好被我看到。不管她怎樣解釋,我還是很生氣,為此,我們第一次爭吵了。

吃完飯後,她一改滿面的愁容,很溫柔地對我說,你陪我到人民路走一趟吧。我問她去做什麼,她沒有說,但我還是和她一起去了。

原來,她要和我一起去找一個朋友,要她朋友勸我們不要分開。雖然我當時很生氣,但她這種珍惜感情的態度讓我很感動,誤會自然消除了。

第二天,我們的訂婚儀式照常舉行。看得出來,我們彼此的家人也很高興。

但讓我弄不明白的是,到了第二天,她就告訴我,她爸爸不讓她在店裡住了,叫她回家住,並且在大年初二以前不讓我們見面。她說她爸擔心我們住在一起會出事,並說女孩子家還沒出嫁就和男方天天在一起,怕人家笑話。

這使我們很痛苦,記得那天是農曆臘月二十七的晚上,下了那麼大的雪,我們就像傻子一樣互相擁抱著站在漫天的雪花中。看似很浪漫,但心卻冷得難受。當天晚上,我們就約好了,不管她爸爸是否同意,我們還是要偷偷在一起的。

終於熬到了大年初二,我可以名正言順去她家了。因為是第一次到未來的岳父家,那天吃飯的時候,從來不喝白酒的我喝了不少酒,頭都有點疼了。吃過飯,我們一起上街玩。

在去玩的路上,我們又在為過年以後是否要住在一起而爭吵了起來,以至於差點動起手。我的確是任性了點,絲毫沒有考慮到她的感受,丟下她一個人徑直走了。

聽說她回到家以後,哭得很傷心。但就在當天晚上,她還給我發信息:「頭疼好點了嗎?老公。我爸本來是想讓我姐姐先結婚,然後再讓我們結,但他現在已經同意我們先結婚了。」

而我呢,那一個晚上也一直在給她發送信息。可是第二天,她就給我來信息:我們不合適,在一起太容易吵架了,我想我們還是分開吧。

我頓時就傻了,只好不知所措去她家,想問個明白。她的父母見我們經常爭吵,反覆無常,也萌生了讓我們分開的意思。

下午,我乘車去市區,卻在車上遇見了她和她的哥哥、姐姐。

我們幾乎同時下車,我很想和她說幾句話,可她哥哥卻一直攔著不讓。她哥哥竟然指著我的鼻子罵我恐嚇我,而她卻在那裡不做聲。

在我的百般要求下,她的哥哥、姐姐終於同意我們聊一會兒。

我們聊了10分鐘,但無論我怎麼說,她都是說:「不知道還有沒有必要再在一起了,你還有沒有必要再去我們家了。」

但我從她那痛苦的眼神中可以看出,她還是很想和我在一起。

我不明白她的事情為什麼要讓她的家裡人來做主,我不知道到底是她不願意,還是她家裡人不願意,或者二者的因素都有。

也許是我的父母太急於讓我結婚了吧,而我也背叛過他們多次了,這次不忍讓他們再傷心了。

為了感情,我可以為心愛的人付出自己的一切。我多次給她說,我是一個愛情白癡,是一個不撞南牆不回頭的人。我依然不停尋找接近她的機會。

我在情人節給她送了一封信和36枝玫瑰花,可惜的是信她沒有看到。為了向她賠禮道歉,我還專程為她定做了99枝玫瑰花,但她還是說要考慮一下。

送花的那天,望著面無表情的她,我哭了。我在日記裡寫道:「那是我第一次在你面前真正哭出來,我想那不是眼淚,那是我對你愛的表白,是我將要凋零的心。」

在雙方父母和媒人的做主下,我們還是解除了婚約。分手後,我和她在一起談了許多次。但她總是說:「家裡人都鬧成這樣了,我們在一起還有什麼意思呢?」

我對她說:「難道我們在一起就是為了滿足他們嗎?就是給他們看的嗎?我不願意,我想你也不會願意吧,你說呢?其實我知道你也是這樣想的,就是你沒有勇氣這樣去做罷了。」

我們一次又一次協商,她一次又一次拒絕。但每次在一起我們都會很開心,每次我們要分開時,彼此的眼睛中又都有一份不捨。

這種看不到結果的交往一直在持續著。但為了這來之不易的愛情,我還是堅持著主動和她聯繫。

就在我不知所措的情況下,突然有一天,當我們在一起吃完飯以後,她答應我們可以住在一起,但不想讓她的家人知道。

儘管如此,我卻很欣慰,不管怎樣,我們又可以在一起了。

那幾天我竟然會開心得睡不著覺。我們每天的電話都在一個多小時以上,每天都有許多的短信息。真的,真的很甜蜜。

但這種美好的日子並沒有持續多長時間,就被她的家人發現了,我們的愛巢再次消失。

睡不著覺的晚上,我給她寫了封信:

小梅,你知道嗎?

和你在一起我有多麼幸福。每次擁著你,看著路人投來艷羨的目光,我的心中就有無限的甜蜜。其實和你在一起並不是給別人看的,就像鞋子合適不合適只有自己的腳知道一樣,但我就是喜歡和你在一起的感覺,簡直就是一種享受。

還記得我們那天在網吧呆了一個晚上的事吧。

你依偎在我的身上,睡著的表情是那樣甜蜜,看起來就像一隻可愛的小貓。你睡夢裡還帶著微笑的臉真讓我心醉。

那幾天,我們沒房子住,就住旅館。後來又在金水路附近的都市村莊租了一間房子。還記得我們一起去找房子的情形嗎?我們一起選擇,一起決定,我給你拿來了被子、褥子。

我們一起去購買生活用品,每天一起出去吃飯。可是,我們的房子你就在那兒住了三天,我們一起去買的生活用品你也一次沒有用。

你的壓力很大,我可以理解,但我家裡的壓力同樣也壓得我喘不過氣來。不過,我們不是說好了嗎?我們一定會堅持下去的,我非你不娶,你也非我不嫁,你怎麼可以中途退縮呢?

我們面臨的最主要的問題就是我們雙方的父母。其實只要我們堅持,就像你說的,只要我們相愛,其他的我們都可以一起去解決。

難以忘記你的一笑一顰,難以忘記你叫我「老公」時的幸福與開心,難以忘記我們開玩笑時你的笑容。我知道我總是惹你生氣,其實我不怕你生氣,怕的是你生了氣後不再理會我。

我的感情也同樣細膩,我嘴上雖然說不在乎你和別的男孩交往,可是每當有陌生的男人和你接觸時,我也會偷偷地將眉毛鎖在一起,因為我在乎著你。

會把你的相片放在錢包裡,時刻帶在身上。

坐在公交車上也會想起和你在一起擁擠的感覺,因為我喜歡聽你近距離的呼吸……

小梅離我而去後,她的手機總是關機。這種情況持續了兩三天,那幾天,我覺得自己好像瘋了一樣。第三天,她的手機總算開了。她說,她的父母知道我們在一塊兒住時,把她臭罵了一頓,並把她關在家裡,不讓她出去。

現在,我們又恢復了聯繫,還會鬧彆扭,她的家人還是不同意,愛情就這樣在甜蜜和痛苦的攪拌下繼續著,我不知道這樣的日子還會過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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