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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兩年前寫的。老闆看過之後告訴我:一夜沒睡,刺激很大!
兩年間,我跳槽九次,從作WAP開發到作網管,最短11天,最長的是這一次。那時我找不準究竟要幹什麼,跳槽是我獲取新知識的手段,跳槽使我心浮氣躁。
來到這個新環境,開始感覺還不錯,真是想好好幹下去。事實上也是如此,我很久沒在一個公司幹過這麼長時間。我原來有很多項目,本想拉到公司來做。但是公司很多事情和你的行為讓我感到失望。我以為,跟隨一個英明果斷、有人格魅力的領導打工,我才有發展和前(錢)途。
在私企幹了這麼久,我非常瞭解老闆之辛苦,老闆也很難,所以我有利益上的不滿很少說。當我無法忍受的時候,就辭職。但我覺得有些事情不得不說給你聽(我不說沒有人會說給你,這也是我要辭職的一個原因):
1.作為老總,有些瑣碎之事,你不該過問。老總就應該做一些比較大、有水平的事情,整天盯著下邊的員工畢竟讓人不舒服。例如,哪台計算機給誰使用,怎麼又遲到早退啦,關於報銷之類的事等等。小事雖小,卻使老總形象毀於一旦。
我從沒有見過老總親力親為計算每個員工的年薪,並親自發到每個員工的手中。
這也太平易近人了吧?
2.糾偏過正。辦公開支是應該節省,網是不能無限制地上,車是不能隨便地打,話費是不能隨便地報,出差費用是不能太高……但是不要太過,否則員工會怨聲載道的。
3.要講公平。遲到扣錢,那麼加班呢?工作要講效率,而不能光看工作時間,能不能完成工作要看自覺性,何必非要上下班打卡呢?準時上班我卻打瞌睡,有個屁用!比如你自己,遲到多少回了,能說你上班沒努力嗎?
你給我上保險,我很高興,但這件事情你幹得沒水平。為什麼每個人的待遇不一樣,有的人上,有的人卻沒有(也許我是不知好歹)?這對別人是不公平的,你怎麼能夠留住人心呢?這種小把戲完全是個人行為,而不是公司行為。
4.說話要算數。我來的時候,阿毛明確說過:今年年薪按照一年算。但阿毛走了,也無據可循,你記得不記得我就更不知道了。我來公司已經賣了力氣,交給我的工作我都完成了,而且×××的項目我已給公司賺回了我的年薪,而且今年會有更多的項目(但你也許認為很小)。公司網絡和布線方面沒什麼利潤,和我沒有任何關係。居然年終沒有雙薪和獎勵,而且扣錢,這使我決定走人。
5.用個人行為來管理公司,認為公司是我的,管理公司可以說是隨心所欲,公司管理得一塌糊塗,全憑一個人說了算,狹隘的私有財產心理在作怪,典型的小農經濟思維方式。
6.我比較喜歡自由的工作,沒有束縛,喜歡有施展自己能力的空間,公司不適合我。
我與西北人的工作方法(喝酒、請三陪、揣錢)和思考問題的方式(用戶太至上,尊嚴何在?)基本無法溝通,我不想再去西北做項目,因此我在公司無用武之地。
九個月來,我像個打雜的,一會兒去蘭州十幾天(本來也就需要一兩天),一會兒去東單電話局做本來無法完成的調試(不可完成的任務),或對用戶說一些不著邊際的謊話,做了很多沒有意義和受累不討好的工作,也沒學著什麼東西(倒是敲了幾萬字的方案)。浪費了不少時間,卻沒有完成工作的滿足感和成就感。
我所做的工作與我來公司預期想像的完全不一樣。我想你至今也不知道我擅長的是什麼,我喜歡什麼工作、厭惡什麼工作。
7.公司像個小作坊,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沒有安全感,大家在一起有混的感覺。無論公司以前怎麼輝煌,至少現在公司缺少大氣。而且我們拿項目靠的不是技術實力。換句話說,公司捨得在搞關係上揮金如土,而在技術上卻一毛不拔,一年了,沒有任何技術資金投入。這也許就是作技術的與商人的區別。
8.公司問題太多,不寫了,你也不一定愛看。
總之,今次,我之所以在公司做了不足一年便提出辭職,是因為公司給我的發展空間有限,而且自己表現出的能力,老闆不懂得欣賞。我多年跳槽的準則是:既然老闆不給自己發展機會,自己也不會給老闆機會,辭職走人。
10萬年薪,你也許能夠找到比我好的職員,但你千萬不要以為僅僅靠這10萬年薪就可以留住一個技術人員的心。本來現在就是一個雙向選擇、互炒魷魚的時代,少了誰公司都照樣運轉。我對公司實心實意,公司也要對得起我。
我辭職對公司不會有任何影響,高手有的是,祝願公司興旺發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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