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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在結婚前的6年中,有過一兩次同居經歷但並沒有走向婚姻,這是很正常的事情,也是城市裡的生活方式所決定的,並不能代表作風不好
王磊女北京 27歲外企白領
我和第三個男朋友結婚了,我的第一次既沒有給第一個男朋友也沒給我丈夫,而是給了中間那位。
第一任男朋友是我大學同學,我們相戀了三年。那時候同居和婚前性行為在學校裡已經不是什麼新鮮的事情,不過我始終沒有同意和他做愛。並不是我不夠愛他,只因當時我的性意識還沒有覺醒,當時我對性不厭惡也不憧憬。此外,怕疼也是我一再拒絕他性要求的一個重要原因。我在小說和不少影視作品裡看到了有關女人「初夜」的描述,聯想到那種疼得大喊大叫的場面我就覺得極其恐怖。我從小就怕疼,生病了也死活不肯打針的。我把自己的理由向男朋友表明了,他則勸我長痛不如短痛,還說女人遲早都會有那麼一天的。
不過,他最終還是沒有讓我為難。說起來,那時候他還是很疼愛我的,不過我們最後還是因為畢業後距離相隔太遠而分手了。他畢業後回老家工作,我自然是留在了北京。有一天我們鄭重地談了一次,都覺得繼續保持戀人關係已經不現實了,如果說等上幾年再找機會生活到一起來,大家都覺得那是一件費勁且折磨人的事情。最終,我們都無奈地接受了分手的殘酷結局。當時我很痛苦,不過這種痛苦狀態並未持續很久。我是一個拿得起放得下的人,而且畢業後為生活奮鬥的艱辛也讓我沒那麼長的時間去療傷。
一年後我在單位同事的介紹下認識了第二任男朋友,我感覺人在工作後談戀愛真的和校園裡很不一樣,我記得和第一位男友相戀了一年才牽手,可同第二個男朋友才認識了兩個月,我們就打得火熱,自然而然地上了床。
他一點也沒有強迫我。雖然第一次並未給我帶來快樂,但我還是很高興,也沒什麼精神壓力,我大學的同學在畢業一年後也絕大多數同居了,而且當時我也有22歲了,畢竟生理心理都成熟了,也具有比較完備的健康知識和避孕知識。而他能否成為我的丈夫,或者能否和我白頭偕老,我實在沒有把握,不是我不愛他不信任他,只是城市的腳步變得實在太快,不是流行一句話麼:「計劃沒有變化快!」但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是很快樂的,我幾乎一天也離不開他,我們住在一起,他還要一天打三次電話給我,早上到公司先打個電話,他說分開才半小時我就想你了,我當然很感動,中午吃飯也要打一次,晚上回家之前也打電話給我,問我到哪裡去吃飯。我甚至有點兒慶幸和頭一個男朋友分手了,因為以前的男友遠沒他這麼體貼我,尤其是在做愛的時候,他對我還是很溫柔的。
他發誓一定要在三年之內娶我。這是一個很大的目標,意味著三年之內少說也得賺三十萬的錢去買房子。其實我家裡是有錢的,早已給我買了房子,但我沒告訴他,我不希望他和我在一起只是看中我家裡有錢。他很快付之於行動,去更有前途的地方工作了,年薪十萬,他說他賺足了錢就回來娶我,而我為了考驗他的耐力與決心,始終不願意告訴他我已經買了房子。他走了,頭一年每天打電話給我,一個月來看我一次,我們在電話裡經常因為想念而痛哭。後來我的工作很忙,他也很忙。我說我們一星期打一次電話吧,趁年輕多賺點錢吧,他答應了。後來的事情我不說大家也猜得到了。是的,後來我們打電話、見面所間隔的時間越來越長,再後來他娶了他們老闆的女兒。她很漂亮,他知道娶了她等於少奮鬥三十年。這一次,我沒有哭,我從來都不看重男人是否有錢,他家裡很窮,我一直都知道,也許這對他來說,是更好的選擇。
但我說過,我是一個放得下的女人。我從生活中總結了教訓,第一,是我先考驗他,如果我不考驗他,他也不會去另外的城市,我們也許不會分手。第二,因為這樣的考驗,讓我知道了他並不值得我愛。但是知道了又怎樣?試問世上有幾個男人值得你愛?難道我就不愛了麼?我在這裡勸大家不要去考驗自己所愛的人,讓你知道他不值得你愛,那又怎樣,痛苦的還是你自己。人生能遇到一個你愛、他又願意和你在一起的人已經很不容易了,管他看上你什麼呢。
對於我不是處女的事實,我一直是坦然的。我和第二個男朋友做愛完全是出於愛,出於人的本能要求。我並不覺得這是什麼可恥的事情。首先,在城市裡,女人在22歲——也就是大學畢業後到28歲——也就是大多數人結婚之前有6年的時間,在這段時間裡,一個成熟並有能力獨立的女性,並不需要強行去壓抑身體本能的需要和大自然的規律,這和古人的貞潔牌坊一樣令後人覺得是作繭自縛。當然男人也一樣,我並不是鼓勵性開放,我是覺得,一個人在結婚前的6年中,有過一兩次同居經歷但並沒有走向婚姻,這是很正常的事情,也是現在城市裡的生活方式所決定的,並不能代表作風不好。
第二,當自己能接受自己的過去,並能坦然面對的時候,對以後的婚姻就不會有什麼影響了。
第三,一個非常苛求於愛人的人,比如非常在意女友是不是處女,這樣的人很難幸福,因為在人生中,要遇到一個你愛的人已經不易,如果他也愛你,更是不易中的不易。而且大家也都希望經濟條件能好點,畢竟在城市裡生活不容易,如果再去苛求處不處的話,這還有可能嗎?
當然,也會有男人說其他都不要緊,只要處女就好,我想這樣講只是代表他要處女的決心,不可能是真心話。因為我無法想像和一個自己都不愛的人怎樣去完成幾十年的共同相處,難道你要的只是她的身體?有很多男人也有部分女人幾乎完全忽略了女性生理需要這一最重要的原因,好像女人去拒絕一個男人的性要求是很容易的事,這實在是太不符合現實了。女人其實和男人一樣難以拒絕情人的誘惑,男人連不去誘惑女人都做不到,怎麼可以要求女人不受誘惑?對於那些我就是要放火,你就是不能點燈的人,還有什麼好說?
和第二個男友分手後我獨自生活了很長一段時間,不過我並沒有因此失去對愛情和婚姻的渴望。後來家裡給我介紹了一個男朋友,媒人是這樣向他描述我的:未婚女,25歲,有房,大學學歷,外企白領,長相普通,身材苗條。媒人是這樣向我描述他的:未婚男,25歲,很帥,律師,性格好,家境不好但工作很好,應該會有前途。
於是我們見面了,半年後結了婚。我還是很愛他,我是一個很容易投入的人。我當時之所以選擇了現在的丈夫是因為我覺得他有很多優點:第一,他確實很帥,我非常喜歡抱著他睡;第二,他對我很體貼,有時經常會做些好菜給我吃;第三,他對我很寬容,他並不在乎我的過去。他說不管我以前有過多少男人,他照樣有信心俘虜我的心。
他知道我不是處女是在結婚前兩個月。他是一個性情豪爽、說話喜歡直來直去的男人。有一次我們彼此都動情了,他說他要和我做愛,我說我也想,但是在做之前我要告訴他我已經不是處女了。當時他只是淡然一笑,他說這有什麼關係,首先他這時候也不是處男,在認識我之前他也談過戀愛;其次,他說他最討厭和處女做愛。「如果婚前沒有發生性行為,我怎麼知道我們以後的夫妻生活是否會幸福呢?」後來他說他有信心和我白頭偕老,因為他會把家庭當事業來經營。他很自信,我和他在一起,屬於細水長流的愛情。
結婚後,我問他當年媒人向你介紹我的時候,你最看重我哪一點?他說他覺得和我在一起很輕鬆,我不像有些女孩子那麼讓男人覺得累,因為我很少依靠男人。他在他大學同學中算很幸福的,他的同學現在大多數都還因房子問題結不了婚,有些結婚的也被折磨得很累。而我們現在有房有車有一個一歲的女兒。
我現在很幸福。我有時也會想,如果我家裡沒錢,我沒工作,我學歷低,他還會愛我嗎?但我馬上會提醒自己,他現在愛我就好,一個苛求愛情的人,也許會永遠得不到愛情。而我,至少得到了自以為是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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