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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更「方便」,結果很可怕
新《婚姻登記條例》從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據統計,國慶長假期間,北京市共有6100多對新人辦理結婚登記,共有近300對夫妻辦理離婚登記,這兩個數字均比去年同期高出許多。
新條例將明顯降低結婚和離婚的門檻,使公民的婚姻行為變得更加容易,同時也將降低婚姻關係的安全係數,使婚姻行為的「風險」越來越大。初步的統計數據表明,新條例實施後,公民的婚姻行為的確比以前更「方便」了,「風險」也越來越大了。本來,從邏輯上講,任何選擇都難免存在風險,選擇結婚有風險,選擇離婚也有風險,而結婚的風險一定程度上又延續到離婚的風險之中,因此離婚的風險往往更加突出,更令人不安。
離婚比以前更方便了,風險比以前更大了,其結果一定很可怕嗎?一名長期研究家庭婚姻問題的社會學家說,多項研究表明,儘管現實生活中確有不少人因草率結婚而導致雙方關係失調,但輕率離婚的極少。這是因為離婚至今仍是需要付出沉重代價的少數人行為,大多數婚姻當事人在作離合抉擇時往往首先要顧及子女利益,住房及經濟等因素,加上難以逾越的道德良心、社會輿論等,故很少有人視婚姻為兒戲而動輒鬧離婚。這位社會學家相信一對男女選擇離婚時的理性,甚於相信他們當初選擇結婚時的理性。如果這兩種理性的差異的確存在,那麼結婚就好比「試錯」(如果事實證明結婚選擇沒有錯誤,婚姻雙方就皆大歡喜,白頭偕老),離婚則好比「糾錯」。法律一方面為「試錯」提供了方便,也就必須同時為「糾錯」提供方便,甚至可以說,提供後一種方便比提供前一種方便顯得更重要。所以社會學家認為,對於那些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男女,婚姻登記機構沒有理由給他們設置障礙、增加難度,而讓他們更方便地從痛苦和陰影中解脫,輕鬆地走向新的生活,體現了政府尊重當事人的婚姻自主權和個人本位的幸福主義家庭倫理的新取向,更具人性化,也更符合現代文明的潮流。
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婚姻關係是一種微妙的人際關係,其中的理性只有當事人自己最清楚。有時候,在旁人看來很不般配的一對男女,卻結成了恩愛甜蜜的百年好合;有時候,很多人都認定「後患無窮」的一次離婚選擇,事態的發展卻並未一塌糊塗不可收拾。隨著社會文明程度的不斷提高,婚姻風險只會促使人們更加珍視婚姻自由,更加謹慎、理性地作出婚姻選擇,只要是足夠理性的選擇,選擇者就應當有足夠的能力去承擔責任,社會也就應該給予足夠的尊重。我們不能肯定地說,一個人離婚後就可以完全解脫痛苦,但我們應該能夠肯定,離婚更「方便」的結果並不可怕。
該不該結婚?
還記得《六人行》裡的瑞秋,逃離了跟牙科醫生的婚禮。現實生活中這種對婚姻心存恐懼的大有人在。是對婚姻沒信心,對伴侶沒信心?還是對自己沒信心?或者三者兼具?在步入神聖的婚姻殿堂之前,我們是不是需要做一個性格婚檢,來檢驗自己是否足夠成熟,可以步入婚姻?還是練習在婚前分開一個月不通音信,去檢驗你們之間是不是成熟的愛情……
恐懼的逃跑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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