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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妻大戰揭開塵封七年的秘密

閱讀提示:終身大事他們為何偷偷摸摸,新女婿上門老岳父為何大呼上當受騙,新婚妻子為何被另外一個男人強行帶走,一個女人為何同時擁有兩個丈夫,蹊蹺故事的背後到底隱藏著怎樣的無奈和苦衷?

新婚妻竟有夫有女

新婚不久,小廖的妻高慶群就被另一個男人帶走了。這十幾天,小廖寢食難安,不知如何是好,只得求助媒體,希望記者能夠把他的妻子救出來。
小廖和高慶群都是安徽東至縣人,兩人一見鍾情,在經過短短兩個月的戀愛後,開始談婚論嫁。
打結婚證前,小廖要去高慶群家。可高慶群說,她家裡要把她嫁給一個她不喜歡的人,等打過結婚證再回去。小廖同意了。這麼快就結婚,一開始小廖也有些顧慮,但高慶群的熱情開朗深深吸引了他。
從他們打過結婚證開始,小廖就渴望早一點見到女方的父母,能得到女方父母的認可,他的心裡才踏實。2007年11月25日,高慶群說她先回去跟家裡人說說。可這一走,高慶群就再也沒回來,音訊全無,小廖隱隱感到可能出了事。思來想去,小廖決定去岳父家接妻子。可到了岳父家,小廖卻遭到一頓暴打。
雖說事先沒徵得父母的同意,可畢竟雙方自願,為何要動手打人?沒承想,高慶群的父親高貴周告訴小廖這樣一句話:“你又上當了!”
小廖聽了一愣,我怎麼上當了呢?
高貴周告訴小廖,高慶群早就有老公了,並指著旁邊一起痛打高慶群的一名男子說,這才是自己的女婿。
妻子高慶群還有一個老公?這怎麼可能!雖然小廖當時覺得無法接受這個事實,但見此情景,來不及多想,趕緊打電話報了警。
小廖向民警出示結婚證,說自己和高慶群是十幾天前剛剛去登記結的婚。而一旁的男子見狀也連忙向民警解釋,說自己名叫霍一社,是江蘇省連雲港灌雲縣人。說自己不僅已經和高慶群結婚,一起生活了七年,而且還生了孩子。
見民警還是不相信,霍一社一把拉住身邊的一個女孩兒,說這就是他和高慶群生的孩子。
事情全亂套了,在高家這個並不寬敞的客廳裡,兩個男人,一個拿著結婚證,一個拉著女兒,都說自己是高慶群的丈夫。這一女兩嫁是怎麼回事?

塵封七年的秘密

2000年,霍一社家所在的江蘇灌雲縣老霍莊突然來了幾個外鄉人。其中一個就是他後來的妻子高慶群。
霍一社的父親說,當時是別人陪著高慶群到他們村說對象,一起來的人介紹說高慶群是南方人,剛剛滿18歲,想在當地找個好人家。與霍一社見面後,雙方都很滿意。高慶群在霍一社家住了半年,兩人才正式舉辦婚禮。
霍一社說,二人結婚後十分恩愛,自己對妻子可以說是百依百順。她要什麼我就買什麼給她。
婚後不久,高慶群就懷孕了,第二年生下了女兒小芳。雖然婚結了,女兒也生了,但雙方一直沒有去辦理結婚證,霍一社說在他們當地夫妻領沒領結婚證並不重要。
孩子都七歲了,既然這樣,高慶群怎麼瞞著丈夫、孩子和自己的父母,又和小廖去登記結婚呢?而且這些情況,此前小廖都不知道,小廖有點懷疑了,莫非自己真碰到了情感騙子?
正當小廖疑慮之際,他突然想到了一個問題,高慶群戶口本上今年才22歲,七年前也只有15歲,父母怎麼可能讓這麼小的女兒嫁人呢?他覺得這事沒那麼簡單,背後一定還有自己不知道的隱情。
可第二天,高慶群不辭而別,那個江蘇男子也不見了,去了哪裡不知道。高貴周又態度強硬,再加上那麼多婚前不知道的事情,讓小廖開始對這場婚姻越來越懷疑。那小廖和高慶群是怎麼認識的呢。
正當小廖既奇怪又著急的時候,突然接到了一條內容奇怪的短信:灌雲縣穆圩鄉老霍村老霍莊霍一社家,群留,不要回信息,陌生號碼不要信,沒有我的名字也不要信,我愛你一生一世。
手機上顯示這是高慶群的號碼發出的,高慶群為什麼這麼說,她遭遇了什麼?沒過多久,小廖又接到了一個電話,竟然是高慶群打來的。
她說再不去的話,再不想辦法把她救出來的話,可能就看不到她了。
妻子一定是受到了什麼脅迫,處在危險的境地。小廖決定遠赴江蘇,把妻子奪回來。沒想到這一去就讓他知道了妻子一段悲慘的身世。
2007年11月30日,小廖在一個律師朋友的陪同下,帶著他和高慶群的結婚證趕到了江蘇灌雲縣,按短信上的地址,直奔當地公安局。第二天上午9點,穆圩鄉派出所的民警前往霍一社家。
高慶群見到警車,似乎早就有了準備,跳到車上便不再下來了。事情出人意料地順利,高慶群被帶到了派出所。在當地派出所,正在焦急等待的小廖終於見到了高慶群,二人緊緊相擁在一起。
在派出所裡,警察詢問高慶群的意願,她堅決地表示,再也不會回到霍家去了。接著,高慶群當著民警和小廖的面,講述了自己七年中的經歷,令在場的人聽得瞠目結舌,小廖此時才知道,高慶群在七年前是被人販子賣到霍一社家去的。

少女的悲慘遭遇

2000年,15歲的高慶群來到離家很遠的一個礦上務工,因為年小身體單薄,有些重活幹不了,收入很少。這時有兩個女子找到了她,說可以帶她去廣東。
而此後,遠在老家的高慶群父親,忽然失去了女兒的消息,萬分焦急地四處尋找。三年後,高慶群輾轉終於聯繫上了家鄉的父母,當她再次出現在父親面前時,已是一個兩歲孩子的母親。而當初從人販子手裡買她的那家人正是霍一社一家。
霍一社的父親告訴記者,雖然當時確實給過人販子錢,但他並不知道當時高慶群還沒成年。
身份證上叫高珊玉,說是廣東人,年齡是18歲。自從高慶群成為他家兒媳後,沒讓高慶群受過任何委屈。對這個買來的媳婦,霍家至今都沒有感到對不起她,反而覺得自己有恩於高慶群。
他說,賣到差一點的人家裡去,是要受罪的。霍一社並不殘廢,人面貌好,年紀又不老。
真相解開了,高慶群是被拐賣到霍家的,難怪高慶群15歲時就做了媽媽。隨後的七年裡,高慶群多次找機會逃跑,但奇怪的是每次都是高慶群的父親找到她,又送回霍家。
高慶群父親的態度讓人不解,女兒既然是被人拐賣到霍家的,當父親的不救女兒,還百般維護買他女兒的霍一社,又是為什麼呢?
老高告訴記者,自己一開始知道女兒被人賣到江蘇也怒不可遏,但三年後,霍一社帶著女兒和孩子回來了,見到了霍一社,他的想法改變了。霍一社的老實淳樸,不但得到了老高的認可,連周圍鄰居也對他印象不錯。老高又萌生了一個想法:他的兒子是殘疾人,他希望忠厚老實的霍一社能給他做上門女婿。
老父親雖然這麼想,但女兒並不甘心這樣的安排。在一次回娘家的時候,她借外出打工之際,認識了小廖。覺得眼前這個男人,才是自己終身所托。
高慶群認為和霍一社在一起,根本談不上什麼愛情,但和小廖在一起,感覺真的就不一樣。
高慶群說:“小廖能為我付出那麼多,那就證明他對我的愛是比較深,可以這麼說,一般人是做不到這一點的,對吧,所以我會更加好好珍惜他。”
如果這是一個故事的話,到這裡應該是一個完美的結局了。然而,高慶群和霍一社共同生活期間生下的那個孩子,卻成了一個不得不解決的問題。
2008年春節剛過,霍一社來到安徽東至縣人民法院,起訴高慶群。讓人想不到的是,支持霍一社起訴的正是高慶群父親,他不僅站在了霍一社一邊,甚至還幫著找律師,交起訴費。
霍一社要求高慶群返還共同生活期間他負擔的費用和女兒小芳的撫養費,法院受理了這起案件。當時,由於被告高慶群外出打工,聯繫不上,法庭傳票無法送達,所以此案暫時無法開庭。
霍一社覺得自己十分委屈,老高也對女兒的做法十分憤怒,但法院對於霍一社提出的補償共同生活期間的費用問題,並不認可。而且還指出,買賣人口是違法行為,霍一社可能還需要為此承擔法律責任。對於這一點,希望霍一社和老高能有一個清醒的認識。一樁幸福的婚姻,所需要的條件實在很多,共同的興趣愛好,互相的關心與尊重,甚至一定的經濟條件,但是這一切都不能離開一個基礎,那就是法律的保障。前提一是本人自願,二是依法登記。 霍一社的這樁婚事從一開始就“名不正,言不順”,自然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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