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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她那本事,一方面是因為我有點兒女權,骨子裡總認為天底下只有自己的房子最舒適自由,就算他心甘情願給,住起來也不那麼理直氣壯。另一方面是我自己有房子住,多了還得花心思經營,遇到性情古怪的房客擔驚受怕,不如寫稿賺錢來得痛快。所以每次和男友分手,總是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
在她看來,我一定很傻,女人青春短暫,愛情又很虛無,不留下點具體物質,豈不太虧?我卻不這麼看。愛情不是做生意,怎能用虧賺輸贏來計算?如果一定要量化,從經濟學的觀點看,相反,我倒以為自己賺了,而不是什麼吃虧。
算起來,我平均每三年談一次戀愛。每次戀愛,直接的產物是一部長篇小說、三百多篇散文。稿費加版稅足以買一幢房子。雖然不能出租,但文學作品可以連續和重複使用,所帶來的收益不僅不比租息低,而且具有不磨損、不用修繕、不會貶值等優點,更不用擔心拆遷、地震、失火等意外。這只是有形的收益,如果再加上無形收益——在構思、寫作過程中,思維能力、駕馭和運用語言能力的提高,以及做人和藝術修養等方面的提升,這些將伴我終生,價值無法計算。所以每場戀愛下來,我都覺得自己像百萬富翁。
不僅如此,因為戀愛時不用費心惦記男人的錢袋和房子,所以不必委屈自己取悅他,也不會小心計較付出是否有回報,可以享受一份簡單輕鬆的愛,快樂而自由,恬靜而從容。交出的是一個真實的我,在一次次相互碰撞與交融中,汲取營養,被愛滋潤,成長為另一個同樣真實的新我。
所以,愛情是很重要的一課,尤其是對女人,可以讓你學到很多東西。以我之見,男人可供女人愛的,無非有三樣——身體、思想和財富。身體無論多麼可愛,只能即時享受,不能帶走。能夠帶走的惟有思想和財富。兩樣都有固然好,如果不能兼得,一般女人會取硬件。但我不會。不是我多麼高尚,而是人性複雜。這個世界上除了王子和哲學家,很少有人對失去的財富不耿耿於懷的。就算當時心甘,日後也難保無悔無怨,不說上幾句閒話甚至壞話。就算能保持沉默,也會在心理上保持一種曾有施於你的永久優勢。所以每次和男友分手,我只取軟件,除了思想,別的一概不要。
其實細想想,世界上還有什麼比思想更有價值呢!那是一幢可以生出許多房子的金房子啊!可惜很多女人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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