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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校做「好事」送學生做陪酒女

「實習」原是陪酒「辦學」只為撈錢———

堂堂藝術學校,竟在「實習」的幌子下,將未成年女生送進娛樂場所當陪酒女,這是最近發生在杭州的怪事。

■異地「實習」竟是陪客喝酒

今年4月,桂林市舞蹈中等職業學校的兩名老師來到桂林市大河鄉中學等學校招生,不少被挑中的學生高高興興地跟著老師去了學校。上學才半年,學校就提出要送孩子去杭州實習。學校信誓旦旦地向家長保證,學生們實習的都是正規演出場所,每個月有750元的工資,兩個月後還會增加到1200元。10月9日和10日,22名女生被學校分批送上了火車。

「我們到杭州後,一個叫蘇玉的師姐帶我們。學生證或身份證都被拿走了。」15歲的小嫣對記者說,幾天後,她和同學被送到「流金台」演藝吧上班。16歲的小雨說:「上班後,經理叫我們去陪酒,我們不敢不去,因為不去的話一次要扣50元錢。那幾天,宿舍裡的同學經常喝醉回來,整夜哭喊著要回家。」小梅被安排在「絕色塘」演出。「第一天上班,我就見師姐雙雙和麗麗被叫去陪客人喝酒,被他們摸來摸去的。第4天上班後,酒吧的主持人過來叫我去陪客人喝酒,我推脫不掉,只好過去了。」

■學校稱「實習」是幫貧困學生賺學費

桂林市舞蹈中等職業學校是1997年成立的一所民辦中等藝術類職業學校。校長助理周珍說,這所學校80%的學生來自桂林周邊的貧困山村,「許多學生都是欠交學費的,我們只有採取實習演出的方式,讓學生們賺錢補交學費。」學校董事長郭桂生則稱,組織實習「是為幫這些貧困的孩子,是在做好事。」

桂林市舞蹈中等職業學校學制三年至六年,但多數學生僅上一學期課後,就全部被安排到杭州、廣東及當地的演出場所「實習」了。記者來到這些女生們「實習」過的「後宮」等演藝場所採訪時看到,收到花籃的小姐都努力地陪客人喝酒,還與客人摟摟抱抱,有的還抽著煙。記者瞭解到,這裡的「表演者」70%是陝西、山東、廣西等地藝校的在校學生。

■學校從每個實習學生中賺取「人頭費」

記者瞭解到,大漠風鈴藝術有限公司每從學校要走一個學生,要付給學校1500元的「人頭費」,學生出來「實習」,要給學校繳納押金,理由是為了防止學生非正常流失。在杭州的娛樂場所「實習」,每人每晚薪酬100元,公司領隊得50元,學校提成25元,學生得剩下的25元。

11月10日,桂林市派出調查組前往杭州進行調查。杭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相關負責人也表示,一旦發現類似違規行為,決不姑息。(文中所有涉及未成年人的名字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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