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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女
年齡:48歲
職業:生意人
一個生了兩個孩子的女人,為了讓家庭走出窘境,毅然下海經商,在她生意好得忙不過來時,就動員老公也辭職幫她應酬生意上吃飯、打牌的「業務」,結果,當她成為富婆時,老公卻懶得成天只知吃喝玩樂 。
(她在述說與丈夫恩斷情絕的故事時,始終顯得十分的能幹、自信,她說,這個婚非離不可,因為前半輩子她是為這個家,為兩個孩子活的,這後半輩子要為自己活了。其語氣很堅定,沒有一點為情所困的迷茫。)
嫁給他時全家反對
我從小受的家庭教育都是很傳統的,生活得循規蹈矩。參加工作後在一家塑料廠干車工。1978年我22歲時,廠裡有一位副廠長王明(化名),大我2歲,他看上了我後就追我。我看他還算是一個優秀的青年,就答應跟他談戀愛。可父母極力反對,原因是他家有6個兄弟姐妹,經濟條件不好,家裡太窮。我從小就是一個個性很強的人,認準了的事不會回頭,雖然家裡反對的呼聲很高,但我力排異議,非要自由戀愛,於是,我們在1981年元月結婚了。
因為超生讓我背水一戰
1981年我們生了一個女兒,但是我們還想有個男孩,於是明知有計劃生育的政策,還是硬著頭皮去闖「紅燈」。1983年我們如願以償地生了一個男孩。為了這個「二胎」,他被撤職,我也被停職。這樣過了一段時間,家裡因為收入沒了,又多了一口人要養,經濟上一下子陷入窘迫。掙扎了一段時間後,因他工作較有能力,組織上還是想啟用他。於是他提出條件,同時也恢復我的工作。重新工作後,他去了街文化站工作,我仍回原廠。就是這樣,生活還是很艱難。
有一次偶然機會,一個熟人告訴我,做畜產品的生意蠻賺錢。為了證實這一點,我開始做市場調查,而且在岱家山那裡去求別人「過門」如何做,1986年,我就大著膽子去貸了幾千塊錢,幹起了個體,做外貿畜產品。這個舉動在那時還是蠻要魄力的。真是人窮膽大。我做了一段時間後,生意很好,我的路子越做越寬。數錢時的心情真是叫人很有成就感啊!因為我們家從1980年到1986年,只存了400元錢,日子過得緊巴巴的。可自從我做生意後,只用了兩年的時間,就賺了7萬元,我用4萬元在蔡甸做了一棟三層樓的私房,還剩3萬元。這以後,我把業務從本地擴大到漢川等外地,一周可賺五六千元。
1992年,我又開始做鋼材、扣件生意。做生意免不了要用吃喝玩樂來做媒介,這也是做生意的手段。我的關係戶常到我家以玩為名,互相走動一下,聯絡感情。可我一個女人,總感到應酬不來,比如,打麻將我不會,喝酒也有頂不住的時候。這時,我想到老公,他那點工資根本在家派不上用常我就鼓動他辭職跟我一起幹。他也下海了。於是,凡有業務關係來家玩,都是他作陪。我每個星期,一給他就是幾千元。他說,沒錢了,我又給。沒想到,這養成了他大手大腳的習慣。
老公把人玩變了形
辭職後的王明,什麼事也不做,除了吃喝玩樂。還動不動說我太強了,把他罩住了,人家動不動就是「李總的老公」或「李老闆的男將」稱呼他,讓他的自尊心太受傷害。為此,我就把生意給他做。我在海南開闢了一個位置準備做鋼材、扣件生意,就在這同時,我又抓住了在山西做煤炭生意的一個機遇,每月從山西發幾個專列的煤到漢川、陽邏電廠裡。所以,就把海南的業務交給王明,可他去了3個月,天天給我打電話,說無法生存下去,結果是虧。後來,我又把山西的生意讓他去做,可他對車皮裝的貨不仔細對單驗收,做一筆虧一筆。給他做生意的錢,不管是幾千元,還是十幾萬元,總是虧損。做生意是為了賺錢,為了孩子過上好日子,家庭生活有質量,可如果像他那樣做一筆虧損一筆,同時還要花天酒地,我豈不是白辛苦的?
以後,沒事做的他,開始天天打麻將,錢都是我給。為此我們經常吵嘴,可我還未曾想過離婚。因為,這個男將是我自己在父母的反對聲中選的,在面子上我不想輸。再說,一兒一女畢竟有自己的生父在跟前要好些,雖然他並不管孩子。這樣的日子過長了,有關王明的花邊新聞也多了,我就對他說:你做的事你要負責,別被我曉得了。怕他亂搞女人,我對他的經濟上緊了一些。他對這樣討小錢過日子的生活也煩了,動不動就和我吵。鬧傷了心,我於1997年向法院遞交了離婚書,當時孩子在讀書,鬧來鬧去的,最後,為了孩子,我還是暫時顧及了這個家,儘管我們已經在一個屋裡分居好長時間了,但這個婚沒離成。
我終於尋到老公的外遇
由於長期在外跑生意,我有些累了,就改做酒店生意,我在自家旁邊又做了一棟房子,因為臨街,就辦起了酒店。我要王明負責。因為讓他天天守著店,他不能打麻將了,日生煩躁。為此,我們又為新的問題吵架。
有一天,老公出走了好幾天未歸,我到處打聽他的去處也沒有下落。我懷疑他跟他的一個沒有工作的女同學有關係,便托人把電話打過去問,可她否認他在她家。於是我找到通訊部門,拿著老公的身份證,說手機丟了,要求查通話記錄。在通話記錄中我發現一個通話很頻繁的電話,我把電話打過去,果然是這位女同學,起先,她不承認與王明有關係,後來經我幾次追逼,她終於承認了。她說:王明向她許諾過,與我離婚後,可以分得幾十萬元的財產,拿著這錢,就跟她結婚。她心想,沒有工作,這輩子有了這幾十萬元,這日子過得也不愁了。我氣得狠狠地告訴她:你發癡。他是哄你的!玩你的。他是絕對不會跟我離婚的。這女人不信。我說,不信你現在就跟我走,我叫他過來,如果他能當著我的面說跟我離婚,我還要把幾十萬塊錢他走人,你信不信。這個傻女人偏不信,還真的跟我一起會了王明。王明果真不承認跟她有染,更不說跟我離婚的話。這女人又氣又急,當著我的面抱著王明邊哭邊鬧。我也逼著老公表態,只要他願意離,我絕對同意離婚。三個人在我的酒店附近鬧得不可開交,看熱鬧的人越來越多。我只好把了100元錢給一個朋友,叫他讓這個女人打的回家。
現在我已經對他是心灰意冷了,只想過好自己的後半輩子。
如今,我的女兒工作了,兒子也讀大學了,我也再不會為了撐面子,硬撐著這個已經死亡了的婚姻。我們24年的婚姻,對於我來說,前十年是創業,還債,後十年是吵架。我想該以離婚來為我們的婚姻劃上句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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