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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阻止爸爸的「婚外情」,她設立「家庭法庭」審判爸爸,並逼迫爸爸寫下「從此不再搞婚外情」的保證。哪知情難以堪的爸爸卻以死表清白。當得知爸爸的所謂「婚外情」真相後,憤怒的她將媽媽告上法庭,一場罕見的母女訴訟上演了……
家庭審判「審死」爸爸,這場母女訴訟哪有贏家
-文/勤勤
女大學生的心傷:難道爸爸真的出軌了
李麗1987年出生在湖南懷化市,爸爸李進是行政幹部,媽媽鄭秀原在工廠上班,下崗後開了家小店。
爸爸對自己的愛,李麗記憶深刻。小時候,爸爸只要一回到家,總要抱起她,用胡楂兒扎她的小臉,逗得她「咯咯」笑個不停。上學後,她每天放學回家,爸爸總是細心檢查她的作業,遇到她不懂的地方,就耐心解答……爸爸的良好形象就這樣在她心裡生了根。
2003年7月,李麗初中畢業了。有天回家,她發現爸爸不在家了,問媽媽,媽媽十分不耐煩地說:「你爸爸停薪留職到浙江做生意去了。」李麗好捨不得爸爸。
8月下旬的一天,李進回到家。才一個多月,李麗發現爸爸瘦了好多。聽他說這次回來是要趕批貨,順便將掙到的錢送回家。爸爸將一大疊錢交給媽媽時,李麗發現一向冷若冰霜的媽媽突然笑得合不攏嘴。
沒多久,李麗感到家裡的氣氛突然緊張起來。雖然爸爸一個月才回一次家,但媽媽總是與他爭吵。媽媽的臉色越來越難看,李麗鼓足勇氣問她,媽媽沒好氣地迸出一句:「你爸爸墮落了,學會到髮廊找小姐了!」李麗驚訝不已,她不相信一向在自己心目中形象高大的爸爸會變成這樣。見女兒不相信自己的話,鄭秀一連幾天不高興。
2006年1月,李進從浙江回家過年。春節後,李進告訴鄭秀,說生意做不下去了,經結算虧了近5萬元。可鄭秀怎麼也不相信李進會虧本,一個勁兒地認為李進在外風流快活,把錢都揮霍了。見父母發生了激烈的爭吵,李麗眼淚悄悄湧了出來。
李進重新回到單位上班。這年7月,李麗考入一所大學的法律系。為了女兒學費的問題,李進與鄭秀不但吵了一架,還動了手。媽媽當著女兒的面數落著丈夫的種種不是,李麗發現,爸爸雖氣得臉色鐵青,但還是呆坐在一旁任憑媽媽指責。
那天晚上,媽媽告訴李麗:「你爸太不是人了,在外風流快活花錢眼皮眨都不眨一下,輪到你讀書要錢了,他反而跟我討價還價,這樣的人有資格當你爸爸嗎?」一番話,說得李麗也覺得爸爸對不起她們娘兒倆。但讓李麗想不到的是,就在自己到大學報到的前兩天,爸爸卻悄悄將李麗叫進書房,將一張銀行卡交給她說:「錢我籌來了,你儘管放心去讀書,我這兩天要出差,就由你媽送你去上大學吧!」
李麗上大學的前一天,爸爸就出門了,臨走前還遭到媽媽的一頓痛罵。李麗忍不住勸媽媽,鄭秀氣呼呼地說:「他是以出差為幌子,想逃避給你湊學費!」李麗說:「爸爸將存上錢的卡交給我了。」鄭秀一見到卡頓時轉怒為喜。李麗將密碼告訴媽媽,並與媽媽到銀行去查詢餘額,發現整整有兩萬元!鄭秀頓時喜不自禁。這下把李麗搞糊塗了:爸媽之間到底是怎麼回事啊?
2006年10月的一天,媽媽突然給李麗打電話:「你爸有外遇了,要與我離婚,你回來勸勸他!」媽媽的電話讓李麗如五雷轟頂,爸爸媽媽,離開任何一個,這個家都不完整!自己一定要挽救這個家!
李麗請假趕回了家,在她的苦苦請求下,李進撤回了離婚起訴。李麗身心俱疲地回到了學校。後來李麗從媽媽的電話裡得知,爸爸之所以要提出離婚,是因為他有了外遇,只不過媽媽幾次跟蹤沒有抓住把柄而已。
雖然學的是法律專業,但真正輪到自己家庭發生變故,李麗也感到無計可施。
2007年4月,學校安排一個月的社會實踐活動,李麗回到家裡,準備一邊搞社會實踐,一邊調解父母之間的矛盾。令李麗沒想到的是,就在她回家第二天,媽媽與爸爸再度發生爭吵。李進一氣之下出了門,一連幾天都沒回家。鄭秀一把鼻涕一把淚地向女兒訴說這段時間吵架後李進夜不歸宿的「罪狀」。
據此,李麗也相信爸爸在外面有了「第三者」。可這個「第三者」到底是誰?為了不讓爸爸沉淪下去,李麗決定揪出可惡的第三者!
李麗決定跟蹤爸爸。第二天下午5時許,下班時間到了,李麗發現爸爸進了單位的車棚,從裡面推出一輛半舊的摩托車。「爸爸什麼時候買了輛摩托車?」 李麗很奇怪。這時,只見爸爸發動了摩托車,李麗趕緊叫上一輛的士緊跟其後。
來到鬧市區,爸爸突然將車停在一個摩托車泊車位上,但沒有下車,面對下班洶湧的人群,他彷彿在等待什麼。這時李麗發現,一個穿著時髦的女士向爸爸走了過來,只見她向爸爸說了些什麼,然後就跨上了爸爸的摩托車。李麗趕緊掏出手機拍照,但她沒想到,爸爸隨後發動摩托車帶著那個女人絕塵而去,她被甩下了。
「一定是那個女人把爸爸的魂勾走了!」李麗終於相信了媽媽的話。她非常傷心,拖著沉重的腳步回到了家。
當天晚上爸爸沒有回家。李麗一整夜都無法成眠,腦袋裡滿是如何把爸爸勸回家。當清晨的陽光照進窗欞的時候,她突然有了主意……
不堪女兒「審判」,爸爸自盡背後有隱情
第二天上午,李麗來到爸爸的單位,對爸爸說:「我這次回來,主要是完成一個社會實踐課題。我想在家裡搞一個模擬法庭,由你與媽媽充當當事人,我再請一些親戚朋友來當旁聽觀眾,如果做好了,我的實踐課題就算完成任務了。」李進當然支持女兒的想法,馬上答應下來。
從爸爸單位回來後,李麗又跟媽媽說了,鄭秀也同意了。李麗還到親戚朋友家遊說,邀請大家來當旁聽觀眾。
晚飯過後,親朋好友都來了,李進也回到了家。待大家坐定後,李麗將爸爸與媽媽安排在她設下的原、被告的位子上。看著女兒幼稚而又認真的樣子,李進儘管與鄭秀心裡有疙瘩,但還是忍不住笑出聲來。親戚朋友第一次看到這樣的事,也覺得十分新鮮。
大伙沒想到,李麗的第一句話竟然是:「我今天『開庭』的目的,一是請大家幫忙把我爸爸媽媽的矛盾調解好;二是要爸爸當著大家的面,將背叛我媽媽的事說清楚。」
頓時,李進的臉上掛不住了,他準備離開,門卻被李麗給反鎖了。李進只得默默地坐下,迎著女兒不信任的眼光,他說:「我沒有背叛你媽,不信你問她,我到底怎樣背叛她了?」見爸爸還要狡辯,李麗掏出手機,說:「你說你沒有出軌,那你為何要瞞著媽媽偷偷買了一輛摩托車,還在下班時去搭那個野女人?證據全在我的手機裡,你還想抵賴不成?」一聽此話,李進暴跳起來:「孩子,你這是血口噴人,買輛二手摩托車是真,但絕不是你說的那樣!」一聽到女兒手機裡拍有丈夫出軌的證據,鄭秀一把搶過手機後,撲向李進,與他廝打成一團。親戚朋友見狀紛紛進行勸解。李進彷彿受到天大的委屈似的,蹲在地上嗚嗚大哭起來。
接著,李麗要爸爸當著親戚朋友的面,保證以後一定不再出軌。開始李進不肯,一些親戚朋友勸他:「你就低個頭算了,孩子也不容易,只要保證今後不再犯就行了。」在這種情況下,李進含淚寫道:「保證以後不再犯婚外情的錯誤,一定要與妻子鄭秀搞好關係。」李進剛寫完,鄭秀一把將保證書搶了過去。
親戚朋友走後,李進向鄭秀索討那張保證書,鄭秀不肯給他,兩人又發生激烈爭吵。李進突然對李麗說:「孩子,你爸是冤枉的,都是你媽媽給逼的啊,有一天你會明白的!」說完摔門而去。鄭秀衝著丈夫的背影厲聲喝道:「李進,你去死吧!你永遠也不要回這個家!」
當天晚上,李進真的沒有回家。第二天,李麗給爸爸單位打電話,單位說李進沒來上班。當天深夜12點,已經沉睡的李麗被爸爸媽媽的爭吵聲驚醒,她聽到爸爸要媽媽把臥室的門打開,媽媽就是不肯。隨後,只聽媽媽說了聲「你還有臉回家啊」。李麗隱隱聽到了爸爸輕聲哭泣的聲音,她想:「就讓他哭吧,只有哭出來,他才會在乎這個家。」她又沉沉睡去。
第二天清晨,睡夢中的李麗突然被媽媽的尖叫聲嚇醒了,從床上彈跳起來衝進客廳,眼前的一幕把她嚇得目瞪口呆。只見爸爸撲倒在餐廳的餐桌上,桌邊放著一個農藥瓶,而媽媽也嚇得昏倒了。驚慌失措的李麗急忙撥通120,醫護人員趕來,一番檢查後告訴李麗與甦醒過來的鄭秀說:「晚了,已經沒救了。」
雖然爸爸的死公安機關認定為自殺,社會上的各種議論都將他的死歸結於因婚外情無法面對妻女,但李麗還是忐忑不安。因為爸爸在自殺前夕,自己曾經進行過跟蹤,甚至還對他進行過「家庭審判」,爸爸的死是不是與自己有關呢?辦完爸爸的喪事後,李麗鬱鬱寡歡地回到了學校。
就在到學校的當天,傳達室工作人員找到李麗,遞給她一封信,說此信在一個星期前就寄來了。李麗打開一看,不禁驚呆了,信是爸爸寫的:「小麗,請原諒爸爸就這麼遠離你。以後,爸爸再也不能照顧你的生活了!我很抱歉讓你過早接觸到一些不好的東西,是我沒盡到做爸爸的責任。無論我和你媽之間還有沒有感情,我只請你相信,我是真心愛你的!現在,爸爸做出這樣的選擇,絕不是成心丟下你不管。那天你當著那麼多人來『審判』我,我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羞辱啊,爸爸還有什麼臉活下去?這一切,全都是你媽媽逼的啊……為了能讓你順利上完大學,我的病儘管再重,我都不願去治了,可是你媽媽,在發現我病重的時候,依然逼著我向她交那筆『贖罪費』,我沒辦法才盡量避開不回家。不過你放心,你上大學的費用在我死之前全部匯到了你的卡上……」
看完信,李麗早已淚雨滂沱……
罕見母女訴訟,親情裂變到底誰是贏家
原來,鄭秀自從下崗後,就把丈夫所有經濟收入全部攬在手裡,如果李進稍有怨言,她就認為李進嫌自己沒工作了,想留錢好今後拋棄她。李進交了工資不說,鄭秀還逼著他想辦法去弄女兒的學費,萬般無奈的李進只得停薪留職外出掙錢。
哪知道,為了逼丈夫將掙來的錢都交給自己,鄭秀還對他採取性制裁,每次李進回來要是不把錢交給她,就別想與她親熱。有次李進帶錢回家本來是要進貨的,誰知,這筆錢卻被鄭秀給搜出來了。那次李進沒有進到貨空著雙手回到浙江,反而讓合夥人懷疑他獨吞了那筆貨款,李進不得不給合夥人寫下欠條。
此後,鄭秀不但拒絕與李進過夫妻生活,還變本加厲地逼他交錢,但交給她的錢她又不肯拿出來開支。由於鄭秀索錢無度,加上生意越來越難做,李進決定不做了。但他擔心妻子將錢全部管住後女兒上學的費用她不肯出,因此在結算時他偷偷瞞下了盈利款5萬元作為女兒上大學的費用,回家則聲稱生意虧了本。
而鄭秀也不是省油的燈,根本不相信丈夫的生意會虧本,但由於沒有真憑實據,她只得一味胡鬧,想逼李進將錢交出來。後來,李進感到身體不停地消瘦下去,到醫院一查,原來已是糖尿病中期了。此時,鄭秀對他的病不管不問,反而向他催逼交錢。為了不讓家庭矛盾進一步激化,李進只得向同事借錢買了輛二手摩托車,趁下班時搭客掙點小錢,那天李麗發現的女人其實就是他的顧客。哪想到,女兒卻當著親朋好友的面對他進行「家庭審判」,萬念俱灰之下,選擇了自殺。自殺前,他將5萬元匯到女兒的卡上,然後流著眼淚給女兒寫下了這封絕筆信……
直到這時,李麗才知道父母之間矛盾產生的根源。爸爸的死雖與自己有關,但如果沒有媽媽的逼迫,爸爸怎麼會選擇自殺啊!李麗恨透了媽媽,想到爸爸含著冤屈死去,而家鄉的人們反而認為爸爸是負心出軌而自殺的,李麗猶如萬箭穿心。她覺得自己有責任揭開爸爸自殺的真相,以還爸爸清白。
當天晚上,李麗給鄭秀打電話說:「是你逼死了爸爸,你應該為爸爸的死負責!」鄭秀驚詫不已:「你瘋了嗎?你爸爸是個什麼樣的人我不早告訴你了嗎?你怎麼能這樣說媽媽?」還不知道內情的鄭秀依然以長輩的口氣教訓著女兒。
7月中旬,李麗回到家,將爸爸的遺書複印件甩給媽媽,鄭秀一看驚呆了。但她為了掩蓋自己,還一個勁兒地爭辯:「那是你爸爸的污蔑,你千萬別信啊!」李麗感到爸爸不會污蔑媽媽,因為她覺得,一個人連死都不怕,還會去做這等污蔑的事嗎?李麗提出要媽媽當著親朋好友的面公佈爸爸死因的真相時,鄭秀吼道:「你真是不識好歹!你爸死了,你還依靠誰?」李麗也毫不客氣地回應道:「我不要你管了,我上學的錢爸爸全部給我準備好了,遺書上不是說清楚了嗎?」
8月18日,李麗一紙訴狀將媽媽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自己與鄭秀斷絕母女關係,並且賠償自己因爸爸死亡帶來的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元。李麗在訴狀中稱,由於鄭秀的長期欺騙,導致自己對爸爸產生誤解,精神上受到了極大的傷害。現在真相大白了,由於反差巨大,導致自己精神上的傷害更加厲害。同時,由於被告鄭秀的所作所為,導致爸爸死後的名譽依然受到傷害,被告鄭秀有為爸爸李進恢復名譽的義務。
女兒起訴的舉動徹底激怒了鄭秀。鄭秀一怒之下,請了一位律師,也將女兒李麗給告了,但她的起訴卻另有特色。她不但要求法院判決解除母女關係,同時要求對李進死亡前匯給女兒的5萬元錢進行分割。她認為,李進背著她私下存款,是一種明顯非法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由於該筆款項是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法律的規定,李進對這筆錢不能獨享。不能享有這筆錢,卻把這筆錢轉給女兒,該行為不合法,應當由李麗返還給她。
9月28日,法院對兩案進行合併審理。審理中,雙方爭執激烈,互不相讓,全然撕破了臉皮,法院主持調解,因矛盾較大,未能達成協議。
10月25日,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一、鄭秀賠償李麗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元;二、李進贈給李麗的50000元由鄭秀享有15000元,李麗享有35000元;三、駁回鄭秀、李麗要求解除母女關係的訴訟請求;四、駁回鄭秀、李麗的其他訴訟請求。
(因涉及隱私,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法律評析:
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是基於血緣而產生的人身關係,不能依法或是依約定解除。因此,本案中鄭秀與李麗的母女關係,不能因為訴訟及其他原因進行解除。
在家庭生活中,為了達到使女兒支持、信任自己的目的,鄭秀虛擬丈夫有過錯的事實,長期對女兒進行欺騙,造成因夫妻矛盾引發的後果嚴重地影響了李麗的身心健康,鄭秀有過錯,應當依法賠償李麗精神撫慰金給予撫慰。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六條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第十七條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本案中,李進給女兒李麗的書信,因涉及到具體的財產處置,依法可視為自書遺囑。李進臨死前匯給李麗的5萬元錢,雖表現為李進單方積蓄的形式存在,但未能改變該款系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性質。該款本應作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平等分割,但由於李進在臨死前通過自書遺囑的形式將5萬元贈與李麗作學費,根據遺囑繼承優於法定繼承的原則,因此,父親李進3.5萬元的遺產依法應由女兒李麗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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