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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張小嫻
在一起一年、兩年、三年、四年……牽手走過了無數個春夏秋冬,體會了無數個喜怒哀樂,經歷了無數個小災大難。最後和你牽手走過紅毯的人,竟然不是我。而我身邊站著的男人,也不是你。
站在他身邊淺淺微笑,望著你和你美麗的新娘,那一刻我竟然沒有悲傷。
我曾經對你說我們結婚,不要盛大的婚禮、漂亮的婚紗、厚厚的禮金、太多人的祝福,只要手牽手到民政局領個紅色的本本,然後開始柴米油鹽的農夫與農婦的平淡婚姻---我便知足。
你還笑著問:“人家都是王子和公主,怎麼到咱倆這就成了農夫和農婦?”
很簡單,因為我早就不相信童話了。
那麼多年的路邊攤、地攤貨、為數不多的近郊旅遊,以及洗洗涮涮變得粗糙不堪的雙手,讓我明白了什麼是平平淡淡,什麼是素年錦時。
平平淡淡就是無論去哪裡你都牽著我的手、吻著我的臉,讓我知道,無論發生什麼都會陪在我身邊。素年錦時就是每個清晨醒來身邊的人是你,我用指尖輕輕劃過你的額頭、眼眉、鼻翼,悄悄親吻你的臉頰。
後來的後來,我們常常為了一些瑣碎的事情發生爭吵。你總是說我變了,我也開始怪你不夠體貼、溫柔。雖然流淚的時候,我想依靠的還是你的肩膀。
我對你說:沒有你,我哪兒也不想去。
我對你說:只要有你,我什麼都不怕。
我對你說:無論如何,請你不要放開我的手,不要丟下我一個人。
我對你說:如果我任性的讓你無法理喻,請給我一個擁抱,一個擁抱就可以好。
我對你說:你是我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想嫁的人。
我說過的太多太多,可你不記得了,我該怎麼辦?
女人,總是在愛一個人的時候失去所有理智。無論在別人面前顯現得如何驕傲,終究逃不過眼淚的劫難,卻在不斷的百般糾結、失望、尋死覓活中不知不覺中淡然了。
於是開始練習一個人安穩的走路、吃飯、看書、寫字、睡覺。試著不再期待那些小驚喜、不會為了一句話就弄得眼眶紅紅、不會為了一件小禮物就歡天喜地好幾天、不會原諒一個人把相同的錯誤犯無數次、不會在深夜瞪著手機等著誰晚歸的電話、不會把一時的敷衍當做一世的承諾、不會不分時間地點傻傻哭了......
可這些不會,卻都是我為你做過的。
我努力對身邊的人笑,努力成為太陽花般燦爛的女子。
你看,我終究還是長大了。不論以後會不會愛人、被愛我都不會那麼衝動了。
當我穿著白色的婚紗,被爸爸挽起左手緩緩走入教堂,把我的手交付到另一個男人的手上,神父問及彼此是否願意無論貧窮,災難或疾病都相依相守到死,回答YES I DO後在彼此左手的無名指套上一抹絢爛色彩的瞬間---我的眼淚默默爬滿面頰。
這是我第一次在那麼幸福的場景下哭泣,也是最後一次為你掉淚。
如同今天的你,站在聚光燈下的禮堂,挽著你的新娘,在眾人面前宣誓---要與她相伴到老。
那似曾相識的誓言,忽遠忽近的漂浮在我的耳邊。
亦如數年前你初見我,溫柔臉龐映襯下的集萬千寵愛於我獨身的眼神。
婚宴上,你前來敬酒,我平靜的說著祝福的話。
看你為他點煙,為我剝糖。然後牽著她的手悄然離開。
以前的你,知道我怕黑,怕蟲子,怕打針……怕很多。
卻始終不知道:我最害怕的事,是我最終沒有嫁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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