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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上春樹:遇見百分百女孩
四月一個晴朗的早晨,在原宿後街,我同一個百分百女孩擦肩而過。
老實說,這女孩不見得有多漂亮,並不是很吸引人,穿著也不出眾,腦後的頭髮還帶有睡覺擠壓的痕跡,年齡也不小了,應該快有30吧--嚴格地說來,恐怕很難稱之為女孩。然而,在50米外我便一眼看出:她就是我的百分百女孩。看見她身影的那一瞬間,我的胸口受到地震一般的震顫,嘴裡幹得象沙沙作響的沙漠。
或許你也有你的百分百女孩。比如喜歡手腳纖細的女孩,喜歡眼睛大,手指絕對好看的女孩,或者不明所以地迷上慢慢吃東西的女孩。我當然也有自己的偏愛,在飯店時就曾看著鄰桌一個女孩的鼻形發呆。但要明確勾勒出百分百女孩的形象,任何人都無法做到。我就絕對想不起她長有怎樣的鼻子,甚至連是否有鼻子都已記不清楚。現在我所能記住的,只有她不是很漂亮這一點,事情真是不可思議。
“昨天,我在路上同一個百分百女孩擦肩而過。”我對一個人說。
“喔,”他應道,“她人可漂亮?”
“不,不是說這個。”
“那,是合你口味那種類型嘍?”
“記不清了。眼睛長什麼樣啦,胸部是大是小啦,統統忘得一乾二淨。”
“莫名其妙啊!”
“是莫名其妙。”
“那麼,”他顯得興味索然,“你幹了什麼?搭話了?還是跟蹤了?”
“什麼都沒有做。”我說,“僅僅是擦肩而過。”
真的,僅僅是擦肩而過。
她由東往西,我從西向東,在四月裡一個神清氣爽的早晨。
我想和她說話,哪怕30分鐘也好。我想知道她的一切,也想全盤托出自己。最重要的,是弄清到底是什麼原因使我們有這樣的命運,讓我們在1981年4月一個晴朗的早晨,在原宿後街擦肩而過,這裡面肯定充滿著像和平時代的古老機器般溫馨的秘密。說完了這些,我們可以找地方吃午飯,看伍迪.愛倫的影片,再順路到賓館裡的酒吧喝點雞尾酒什麼的。弄得好,說不定還能同她睡上一覺。種種可能性在扣擊著我的心扉。
我和她之間的距離只有十五六米了。問題是,我到底該如何向她搭話呢?
“你好!和我說說話可以嗎?哪怕30分鐘也好。”
太傻氣,簡直象勸人買保險。
“請問,這一帶有24小時營業的洗衣店嗎?”
一樣的傻氣,何況我連洗衣袋都沒帶!有誰能相信我的道白呢?
也許開門見山好些。“你好!你可是我的百分百女孩喲!”
不,不成,她不會相信我的表白。縱然相信,也未必願意同我說話。她可能這樣說:“即便我是你的百分百女孩,可是很抱歉,你不是我的百分百男孩呀。”這是很有可能的。假如真是這樣,我肯定會被一下子打懵。這一打擊說不定使我一蹶不振。我已32歲,再也禁不起打擊了,所謂上年紀歸根結底便是這麼一回事。我是在花店門前和她擦肩而過的,那暖暖的小小的氣塊兒觸到了我的肌膚。柏油路面灑了水,周圍蕩漾著玫瑰花香。可我連向她打聲招呼都做不到。她穿白毛衣,右手拿一個未貼郵票的四方信封。她給寫了封信,你看她那樣睡眼惺忪,說不定寫了整整一個晚上。那四方信封裡可能裝有她全部的秘密。
走幾步再回頭時,她的身影早已消失在人群中。當然,今天我已完全清楚當時應怎樣向她搭話。但不管怎麼說,那道白實在太長,我肯定表達不好--就是這樣,我想到的每次都不實用。
總之,這篇道白以“很久很久以前”開始,以“你不覺得這是個憂傷的故事嗎”結束。
很久很久以前,有個地方有一個男孩和一個女孩。男孩十八歲,女孩十七歲。
男孩算不上英俊,女孩也不怎麼漂亮,無非隨處可見的孤獨而平常的少男少女。但兩人一直堅信世上某個地方一定存在百分之百適合自己的女孩和男孩。兩人相信奇跡,而奇跡真的發生了。一天,兩人在街頭不期而遇。
“真巧!我一直在尋找你。也許你不相信,你就是我的百分百男孩。從頭到腳都跟我想像的一模一樣。簡直像是在做夢。”兩人坐在公園長椅上,手拉手,百談不厭。兩人已不再孤獨,百分之百需求對方,也百分之百被對方需求。而百分之百需求對方和百分之百被對方需求是何等美妙的事情啊!這已是宇宙奇跡!
但兩人心中掠過一個小小的,的確是小而又小的疑慮:夢想如此輕易成真是否真的就是好事?
交談突然中斷,男孩這樣說道:“我說,再嘗試一次吧!如果我們兩人真是一對百分之百的戀人的話,肯定會有一天在哪裡重逢。下次相遇時如果仍覺得對方百分之百,就馬上在那裡結婚,好麼?
“好的。” 女孩回答。
於是兩人分開,各奔東西。
不過說實在話,根本沒有必要再嘗試,這純屬多此一舉。為什麼呢?因為兩人的的確確是一對百分之百的戀人,因為那的的確確是奇跡般的邂逅。但兩人過於年輕,沒辦法知道這麼多。於是無情的命運開始捉弄兩人。
一年冬天,兩人都染上了那年肆虐的惡性流感,在死亡線上徘徊幾個星期後,過去的記憶喪失殆盡。事情也真是離奇,當兩人睜眼醒來時,腦袋裡猶如勞倫斯少年時代的貯幣盒一樣空空如也。但這對青年男女畢竟聰明豁達且極有毅力,經過不懈努力,終於再度獲得了新的知識和新的情感,愉快地重返社會生活了。啊,我的上帝!這兩人真是無可挑剔!他們又能夠換乘地鐵,能夠在郵局寄快信了。並且分別體驗了百分之七十五和百分之八十五的愛情。
如此來來往往,男孩32,女孩31歲了。時光以驚人的速度流逝。
四月一個晴朗的早晨,男孩為喝折價早咖啡沿原宿後街由西向東走,女孩為買快信郵票沿同一條街由東向西去,兩人恰在路中間擦肩而過。失卻記憶的微光剎那間照亮兩顆心靈。
兩人胸口陡然顫動,並且明白:
她就是我的百分百女孩。
他就是我的百分百男孩。
然而兩人記憶的燭光實在過於微弱,兩人的話語也不似十四年前那般清晰。結果連句話也沒說便擦肩而過,逕直消失在人群中,永遠永遠。
你不覺得這是個令人感傷的故事麼?
是的,我本該這樣向她搭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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