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相信不接吻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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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相信不接吻的男人

不要相信不接吻的男人

晚上六點三刻,我做好了飯等童楓回來一起吃。

七點鐘的時候,童楓還沒到家。我到我常去的論壇,開始和一大幫子人胡扯。

童楓是我的男友,通常他會七點種準時到家。剛才他電話說要一個小時後才能到家。我沒問原因,他有事的時候總是這樣一個電話,我已經習慣了。我們在一起四年了。四年前,我對他一見鍾情,三個月後便與他同居。

他說他愛我,但是四年來他從沒吻過我。作為戀人,這太不可思議了。不過我也習慣了。四年,什麼都會習慣。

他是我的第五個男友。我二十三歲大學畢業時遇見他。初戀從高一開始至大二結束,前後耗去了我近五年的時間。和第二個男友處了五個月,後來的一個比一個短命。

七點五十分,我準備下線。一個女子以悄悄話的模式問我,你為什麼叫等你回家?

因為我在等人。

然後我決定就此消失,異性相吸,即使有了BF,我仍然無法跟一個女子保持像與陌生男子那樣的聊天熱情。何況,我猜她是不知道我的性別,要是知道了肯定不會有興趣再聊。要不就是男人。那樣的男人更可惡,多半是無聊之徒。

不料她不肯放我。

別忙走埃剛才一直看你聊天,我覺得你很有意思,不介意交個朋友吧?說不定咱們以後可以一起逛街呢!

逛街?嗯,這倒是個好主意,我也喜歡逛街,通常也是一個人。

嘻嘻,好吧。你喜歡逛街,那應該是女孩子咯,我也喜歡,不過我已經不能叫女孩子啦,我都二十七啦。

嘿嘿,我二十五歲,彼此彼此啦。

不覺聊了許久,甚是歡愉。原來女子之間也可以產生相遇恨晚的感覺。

我問她名字,她不肯,說叫無名。我不追問,但執意把她稱作妖妖。她是個很有靈性的女子,又讓人有點捉摸不透,叫妖妖最合適不過。

八點二十三,我突然想起童楓,天哪,為什麼還沒到家?

我立即下線。給童楓撥手機。

一直撥。

我一直撥,可不知道哪裡出了毛病,許久,什麼聲音都沒有。

我神經質地一直撥,撥到第十四遍,終於聽到了提示音:您撥打的電話暫時無法接通,請稍後再撥。

冷汗突然就冒了出來。再撥,還是無法接通;再撥,還是一樣;……

我的臉開始慘白。

這裡面肯定有貓膩。

七年前我就玩過這一招,當時跟徐賢在一起,我的初戀男友。那段時間我跟他的關係很緊張,卻有無聊男生不知打哪兒得到我的手機號碼,三天兩頭騷擾。徐賢是個很大男子主義的人,要是被他知道這事,準得冷戰。我無意間發現,不關機直接拿掉手機電池聽到的提示音是無法接通,這真是個偉大的發現!可以讓人誤會是移動信號的問題。以後,在任何不宜關機的情況下,我都這麼幹。

沒想到現在童楓居然跟我玩這個!

若不是心虛,他何須跟我來這一套?

我的自信剎那間坍塌。

幾年前,有個男生跟我說過,不要相信不接吻的男人。難道,真不能信麼?

直到今天,我仍能清楚地記得那個男生當時說這句話的表情。

男生,叫江周林。

1997年,我大二。

我的學校在一個高教園區內,園區共由五所大學組成。其時,我與徐賢的感情瀕臨分裂。他與我同在這個高教園區的不同學校。我在Y大,他卻屬於X大。這小子終於經不住身邊美女的誘惑,選在平安夜跟我分手。

我頭也不回地走開,撂下一句話,如果現在分了,你一定會後悔,趁現在還有機會反悔,你最好想清楚,我給你一天的時間。

平安夜和情人節一樣,屬於情侶的節日,徐賢居然跟我說這種話。我很傷心,傷心得想從此不再理他。想到從此不理他就等於分手,我捨不得,只好借口給他機會。

但是平安夜已經不可能和他在一起了。

一個人在校園內晃蕩。從公寓到教學樓,從Y大到X大,到X大緊鄰的醫學院。不時有一對對情侶從我身旁經過。

我找了個石凳坐下來。

我想徐賢一定會回來找我的,我李?雖不是大美女,可長得也算賞心悅目小巧玲瓏,跟徐賢班上那幾個女生比起來,哪裡遜色了?

真是鬱悶。

抬頭四望,一對小情侶正朝我走來。男孩趁女孩不注意,「叭」一下親在女孩臉上。女孩子倒是毫不在意,我的臉卻紅了起來。徐賢從來沒有這樣親過我。

男孩的手爬上女孩的腰時,我的目光剛好跟他的相撞,羞得我恨不得把自己的眼珠子摳出來。

此地不宜久留,我趕緊站起來,朝醫學院圖書館方向去。這樣的日子,這地方應該沒幾個人了。

嗨!

背後有人喊。

我回頭。一個小個子男生站在兩米開外。

幹嗎?我充滿敵意地看著他。

你不開心?

男朋友都快被人家搶走了,我還能高興那就是有病了。

哦?那他可太沒眼光了。

討好之辭。我心裡哼了一聲,繼續走我的路。

嘿,我猜應該不是那麼簡單吧?

聰明!

確實沒那麼簡單。自從上了大一,擺脫了高考的壓力,我就全心投入戀愛。我這一年,一切以徐賢為中心,學業荒廢,三天兩頭逃課;大一期中期末四次考試,每次補考都有我的份。

我忽地回頭盯住他說,我成績差得離譜。

玉不啄不成器,人不學,不成才。而你,就是一塊應該雕琢的玉。他一本正經地說。

我笑得驚天動地。我故意誇大成績的差,想看看他要幹嗎,他居然一板一眼的,傻得可愛。

倘若三年前,他這麼對我說,我絕對會以一種更高的姿態回敬,那還用說!

那時我高一,多才多藝,是文學社和學生會的風雲人物。我至今都不明白,我當時是怎麼當上學生會社團部部長的,總之,很容易就上去了。但是,經過四年,確切地說,只是一年,我就完全退化成了一個庸俗的小女生。上了大學,我仍是文學社社長,還是中文系主任拍板的,也算是官方職位了。但是戴著文學社社長的頭銜,卻很少管文學社的事。整天想著今天裝什麼病,逃課是家常便飯。這一切,都是為了徐賢!

心突然很痛恨痛,眼淚大顆大顆地下墜。

對不起!我叫江周林,醫學院大二的,我能幫你什麼嗎?

沒事,我瞎編的。其實我只是失戀,但不完全是,也許還有挽回的餘地。

他愛你嗎?千萬不要相信不接吻的男人。他吻過你嗎?

我猛然抬頭,驚訝他這種問題都能問得如此赤裸乾脆。關鍵還是,他問誰不好,偏偏問我,我可能告訴他徐賢並不是很愛我、那麼多年他竟然都沒吻過我嗎?人都是虛榮的,尤其是女生在這個問題上。

我決計不理他,佯裝慍怒,扭頭便走。聽他在後面說著什麼,小跑起來。

忽然發現前面無路了。

嘿,那是實驗室,旁邊是男廁所。哈哈哈……

我一跺腳,往回跑。經過他旁邊,惡作劇地用力一推,把他推倒在地。

……

第二天,徐賢沒有來找我。

從平安夜到聖誕節過完,手機沒有關過。我一直守在寢室,唯恐錯過一個電話。午夜之後,我接到一個電話,這最後一個電話,也是唯一一個找我的電話,卻是初中同學打來的。

接完電話,我跑出寢室。意志開始崩潰。

第三天,還是沒有動靜。我強忍著心中的躁動,沒給徐賢打電話。每次吵架,都是我先忍不住打電話給他,我們就能和好。這樣的次數太多了,就沒意思了。

我想起江周林說的,不要相信不接吻的男生,不知道他是什麼意思,現在很想很想知道。我曾經那麼愛徐賢,那麼在乎徐賢。可是我是個很現實的人,想到他可能根本沒愛過我,我覺得我的愛很糊塗;得不到他同樣的愛,我便很介意。

是他的錯,他在我們之間劃條鴻溝,憑什麼要我來填平?

第四天,照樣沒有徐賢的任何消息。

第五天,我知道我們完了。即使他現在跑來跪在我面前,我也決不會再理他。我骨子裡是個很驕傲的人,和徐賢在一起的時候改變了很多。但愛從來不是改變。我故態復萌了。

很想大哭一常

如果不是那時寢室裡每個人都在,當時的氣氛太好,大家都很開心,我絕對會哭得山崩地裂。心痛得流血,卻沒有落一滴眼淚。

江周林給我發了一條短信,我已無暇驚訝他從何得知我的號碼,我只是快速回過去,我失戀了。

他在最短的時間內回過來,我在你樓下等你。你下來,我借你肩膀。

我飛速跑下樓。

月色明亮。他站在花壇邊,看見我便鼓掌大笑,祝你重獲自由!

我本是感激他的,在我欲哭不能哭的時候出現,那不啻雪中送炭。不過,徐賢畢竟是我到目前為止唯一愛過的人,我的驕傲是一回事,愛又是另一回事,他怎能在如此之非常時刻幽我一默?

不禁氣極。

等到他面前,我衝他就是一拳,很重。問他感覺如何,他說,我看見好多星星,便倒了下去

和徐賢正式分手後,我一直以為江周林會狠狠地追求我,可他不過一如既往地關心而已。當我認識了後來成為我第二任男友的JOY時,他的熱情使我迅速接受了他。

回頭想想,江周林那樣的關心,在他認為算是跟我交往的開始了,只可惜,我當時無法和他心靈感應。難怪那時,當我告訴他我交了新男友JOY時,他嘴裡說著祝福,滿眼卻是近乎絕望的悲哀。

我想我也許已耗盡了愛的能量,後來的愛情,一場比一場短命。

江周林一直看著我,開始,結束;然後再開始,再結束……

每次,他都用及其認真的表情,叮囑我,不要相信不接吻的男人。我有時甚至覺得,他嘮嘮叨叨簡直像大話西遊裡跑出來的唐三藏。

然而我相信他是對的。我和那些或許是愛我的男孩子,也僅止於接吻。我戀愛,玩的只是心跳,從不玩自己的青春。

所以,直至大學畢業,我仍是個女孩子。女孩和女人,是兩個概念。

這個,江周林永遠不會知道。他眼裡,我與玩弄愛情的女人無異。畢業時,我的學業和愛情一起結束。和江周林的感情也結束了。他去了深圳。臨別,說,深圳是個沒有愛情的城市,去那兒正適合。他需要忘卻。一切。

他說的一切,無非是與我的那份介於愛情和友情之間的感情。

都遠去了。

我慶幸我遇見了童楓,讓我明白這個世上還有我能愛上的人。

他上個月說,我們下個月結婚。而今,下個月變成了現在進行時,他卻提都不提了。

終於明白,男人的話是說過就忘,當不得真。

時鐘指向九點整。

我已失去打童楓手機的勇氣。無以打發內心的恐慌,我開始掃雷。

最近喜歡上掃雷,對這種弱智遊戲很是上癮。因為可以在打遊戲的同時思考些問題,也可以構思些風花雪月的東東。忘了交代,我的職業是寫些可以換錢的字,多是言情。與一份小雜誌簽了約,算個簽約寫手。

這份差事本來勉強夠我維持不奢侈的生活。誰知邂逅了童楓。他有個小公司,說是對我一見鍾情,此生非我不娶。

初見,我對他的印象也好。想來,那是兩廂皆為一見鍾情,如今的年代,這種情況是多麼難能可貴。

他說要養我,我什麼也不必做。我信,字卻照寫。

九點十分的時候,我的肚子開始亂叫。我把一個麵包放入微波爐,門鈴響了。我去開門。卻是童楓。

你的鑰匙呢?

丟了,找來找去沒找著。

丟了就算了,下次不管什麼事早點回家。

原來是找鑰匙才這麼晚回家呀,我想問找鑰匙花兩個多鐘頭,值嗎?看他臉色不對,噤了聲

日子不留痕跡地滑過。

有個晚上,激情過後,我問他,要是我懷孕了怎麼辦?避孕藥吃多了對身體不好,將來對孩子也不利。

懷了就生下來唄!

可是我沒結婚啊,我不想當未婚媽媽。

我並未停止避孕,我只是想提醒他說過的下個月結婚的事,試探他的反應。

傻瓜,想那麼多幹嗎,懷了再說。

我聽到心裡一樣東西轟然倒塌。

從此不相信天長地久海枯石爛的傳說。

從此,更喜歡抓住那些可觸可感的真實的友誼。

比如,妖妖。

跟妖妖在網上論壇聊得熱火朝天,有眼紅的男人懷疑我們是同性戀。我開始和妖妖討論,我們,不妨親密接觸一下,你星期六陪我逛街,我請你喝咖啡,如何?

好哇,妖妖張狂地大笑不止,手指在鍵盤上飛舞,於是,當天,人們可以看到一個瘋丫頭打了差不多一頁的哈字。

我沒錢,我們擠公交車好不好?

我想都不想,回,好啊,我也很窮的。

星期六上午十點鐘,我們約好的時間。妖妖準時出現在光新路麥當勞門口。說好先去香港名店街再去百盛,要乘112路公交。

跟一群大人小孩男人女人一起擠上112時,我嗅出她身上用的是蘭蔻attraction引力女士香水,我曾經非常喜歡的一款香水。因其不菲的價格,終於在用完兩瓶後,深覺奢侈,羞愧難當,從此不再問津。這個小妖女,還說沒錢!

妖妖,你用的可是蘭蔻的香水?

嗯,她眨眨眼,似乎看出我的意圖,加了一句,好玩啊!

我笑。

我開始猜測妖妖的職業。

在網絡上,我從不對別人說我的職業。我不跟人說,我以寫字為生,那會引來比較麻煩的下文,比如對方說讓我看看你寫的東西啊等等。自己不肯說,因此也不過問別人的職業,包括妖妖。

但是現在我很好奇。她甚至不告訴我她的名字!她有沒有可能是某個暢銷書作家呢?還是跟我一樣是個普通的寫字女子?

半個鐘頭,人民廣場到了。

一下車,妖妖就拽著我的手說,我知道你剛才為什麼笑。

為什麼?

你笑剛才那對老夫妻那麼老了還手牽著手。說完一本正經地看著我,等待我的評價。

我忍不住噗哧笑了。

真是個鬼丫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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