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戀就嫁給我,她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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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戀就嫁給我,她不甘心

初戀就嫁給我,她不甘心

她說她沒做對不起我的事,後來又說她每天要上班帶孩子,實在太累了,讓我給她兩年時間,過自由自在的生活。

講述人:楊家慶

性別:男年齡:36歲

職業:美發師

記者:劉曉寧

她讓我帶她走得遠遠的

我是福建人,因為一個老鄉在武漢開美發店,就跟他過來了,當副店長。那時候趙惠在美發店裡做學徒,那是她爸爸安排的,她很牴觸,不好好學,也不跟大家接觸。我總是開導她,她慢慢對我敞開心扉,說她的爸爸很專制,她沒有一點自由。

那時候我跟大家關係很好,因為我的宿舍就在店子隔壁,下班後,她們都很喜歡到我宿舍來玩,對我說說心裡話。有一次趙惠和一個女孩在我宿舍聊天,她看起來心事重重的,我問她什麼事情,勸她說出來會好一些,她說如果把心事說出來會嚇你們一跳。

我猜到她的意思是喜歡我,但我不敢接受她。她長得很漂亮,人也很溫柔,當時有不少人追她,而我比她大14歲,而且從小得了小兒麻痺,留下了殘疾,雖然不影響正常生活,但走路的時候還是可以看出來。

有天晚上,我們一起去吃消夜,她讓我帶她走,到一個沒有人認識的地方,一起開始新的生活,再苦再累也願意。我拒絕了。

2003年聖誕節,有人給她介紹了一個男孩,喊我們大家一起去玩,我沒去,心裡很難受。我這才知道自己放不下她,那晚我下定決心,如果再不大膽接受她就會永遠失去她的。

第二天晚上,我喊她出來唱歌,回去的時候宿舍已經關門了,我們住在外面旅店裡,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

為了她家,我留在湖北

後來她爸爸約我見面,之後讓她哥哥帶給我一句話:你給我們家100萬,我都不會把女兒嫁給你。為了防止我們來往,她爸爸把她送到了廣州姐姐家。她給我打電話,我去把她接了出來,一起回了福建老家。我在老家開了個美發店,經營了一年多,店子生意不好,就閒下來了。2005年5月,我們在福建結了婚,她跟媽媽說了,她爸爸不知道。2006年小孩快出生時,她爸爸知道了,讓她姐姐給我打電話,要我回武漢談一下。我過去後,她爸爸說你們這樣,我們是不能接受的。可是小孩還有幾天就生了,他們不接受也沒辦法了。她家置辦了些小孩的衣物讓我帶回去。

孩子3個月的時候,她爸爸讓我們回去補辦結婚酒席。婚禮後不久,她爸爸就得了重病,有天中午我去看他,他很清醒。他對我說趙惠還有兩個姐姐一個妹妹一個弟弟都沒結婚,我在這些孩子中年齡算是大的,所以讓我留在湖北,幫忙照顧一下家庭。我沒有答應,因為我爸爸去世得早,家裡還有個老媽,年齡很大了。他說等他舒服的時候再跟我談,誰知道他很快陷入了昏迷,當天晚上就去世了。

我覺得很對不起他,還是留在了湖北。

初戀就嫁給我 她不甘心

今年小孩快兩歲了,趙惠也想出去做點事,這時候她大姐打電話讓她到廣州去,一個月有一兩千元。我不肯讓她去,但她和大姐都很固執,我說那你去吧,吃了虧才就知道了。

她去了兩個月就回來了,因為那邊找工作沒她想得那麼容易。她開始幫別人賣服裝。我每天從美發店下班,還要帶小孩,而她有一次12點鐘才回來,問她幹什麼去了,她說跟朋友在一起玩。後來竟然發展到不回家過夜,第二天我跑到店門口等她,快8點的時候她才出現。我無意中看到她的手機,她托她的姐妹幫她圓謊。我逼問她到底幹什麼去了,她才承認和她哥哥的一個朋友在一起,我猜想他們應該開始沒多久,問她能不能斷,她說哪那麼容易。

我把孩子寄養在她媽媽家,之後的一個多星期,我都苦苦勸她,她還是說她沒做對不起我的事。後來又改口說她每天要上班帶孩子,實在太累了,讓我給她兩年時間,過自由自在的生活。因為她的初戀就嫁給了我,她不甘心。

我不想孩子沒有媽

有一天晚上她又沒回來,我等了一夜,她說在媽媽那裡,可是之前我已經給她媽媽打過電話了,她根本不在那裡。我給與她交往的男人打電話,那個男人說並不想介入我們的生活。我想他是個很滑頭的人,肯定會這麼說的。

她回來後,我告訴她已經給那個男人打電話了,她竟然問我那個男人怎麼樣。

我的經濟條件不好,每年也只賺兩萬多元,我覺得她那麼年輕又漂亮,跟了我,我要盡力給她最好的生活。她喜歡買東西,我從沒說過什麼,這麼多年在她身上花了不少錢。到了今年正月,我們還有一些存款,可是她去了趟廣東、小孩讀書,存款基本用完了。

她仍然堅持要有兩年的自由時間,我們倆談不攏,已經分開半個多月了,我讓她回娘家冷靜冷靜。前兩天她打電話告訴我她打針了,借了她媽媽200元錢,讓我拿200元去還給她家。我說沒錢。

當天,我出門時正好被一輛車撞倒了,腳擦破了皮。司機給了我200元錢,我沒去看,就直接把錢送到了她娘家。她問我哪來的錢,我說了,她沒說什麼就把錢給了她媽媽。當時我的傷口還沒包紮,而她一點感動也沒有。

她和我的事情鬧開了,她覺得很沒面子,就不在那家服裝店做事了,這時有個在夜市守攤子的活兒,一兩個小時就有30元錢,她嫌辛苦,沒去。這麼輕鬆的工作她都不做,我覺得我們完全屬於不同世界的人。我就不再到她娘家求她回來了。

但是我還要上班,帶著小孩很不方便。有一次,我把小孩帶到美發店裡,請一位女同事幫忙看一下,結果把他看丟了。幸虧隔壁副食店的老闆認識我的小孩,把他從馬路上帶回來了。

我馬上帶著孩子去給她打電話,但她的電話一直在通話當中。我去她娘家商量再這樣下去孩子怎麼辦,她媽媽說不行就送人吧,我覺得她們實在太不負責任了。我的孩子很可愛很聰明,大家都說集合了我們倆的優點,如果從小就讓他生活在沒有媽媽的環境裡,不知道他會變成什麼樣。

(採訪結束後,記者又收到了楊家慶的短信,他一再說孩子是如何好,這樣的結局對孩子是如何不利。雖然他一直都不提趙惠,但記者可以感受到他仍然不能割捨對她的感情,提孩子也是他曲折表達不想分開的方式。)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第一個和最後一個

男人總是希望自己是愛人的第一個,女人只希望自己是愛人的最後一個。相比較之下,女人的態度倒更顯智慧一些。第一個的地位,留在回憶裡那是最珍貴的,擱在現實中卻往往是最不牢靠的。第一個就截止了,總會讓人有些不甘心,誰沒有個好奇心,誰又沒有點貪心,所以,第一個很有可能在這兩心的驅使下被犧牲掉了。而最後一個,是經歷了,比較了,最後的落腳點,恐怕很難再翻起波瀾。

說來說去,這第一個和最後一個,都是兩個人感情不夠的情況下才會產生的區別心。如果感情正好,身邊的這一個就是最好的一個,管他(她)是第一個還是最後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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