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母親想做後媽被辜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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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母親想做後媽被辜負

單身母親想做後媽被辜負

●離異攜女的她考慮再婚時,想找個也帶孩子的單身男士,可以彼此體諒。她和他走到了一起。

●找回溫馨感覺的她全心全意對他和孩子好,盡量順著他有點小摳的脾氣,只求他讚她賢惠。

●但時間一長,他習慣了自我中心。親人病逝讓她心情不佳,他不能諒解,矛盾終於激化……

傾訴女主角:羅曼(化名),42歲,職員

故事男主角:紫明(化名),43歲,機關職員

羅曼脫下黑外套,露出黑白相間的毛衣、黑褲子、黑皮鞋,雖然脖子上繫了條淡綠色的絲巾,還是難掩一臉的憔悴。我問她最近是不是很勞累,剎那間她就淚眼模糊:「我是個單身母親。自從男友紫明和我分手後,我一天只能睡三四個小時……」

十年後,我仍選擇了他

我和前夫是自由戀愛的,成家後和他父母住在一起,不是很開心,我下班後總不想回家,寧可在單位加班、寫材料。女兒五歲時,我的婚姻破裂了。

離婚後我帶著女兒到外面租房。幾年後,熱心人給我介紹男朋友,我提出兩個條件:第一人不能流里流氣,第二對方要對我女兒好,最好也有小孩。我覺得這樣的話,我好好待他的孩子,他也會善待我的孩子。就這樣,我認識了離異的紫明,他有個男孩。

相處了8個月,我倆感覺都不錯。然而有一天紫明不告而別。原來他在我家不小心把我女兒的飯碗弄碎了,女兒年紀小,哭著讓他賠。他很生氣,一個多月沒登我的家門。我不明

究竟,正好手頭有和他一起套裁的新褲子,就把他約出來。他講了飯碗的事,我認為他氣量太小,講了他兩句。從此我倆不再來往。

又過了幾年,我哥哥支援了幾萬元讓我買房,我便湊錢買了一套小房子暫時出租,自己租住在外,用租金差還外債。2001年,房市回暖,我把外債還得差不多了,有天中午去給新房子裝煤氣,在煤氣站附近巧遇紫明。我倆看了看,沒說話。回到家時,我心情很好,回憶起紫明家的電話,打過去恰好是他本人接的。我們聊了聊,發現彼此還是單身,我覺得雖然沒談成戀愛,但朋友還可以做,就把電話給了他。

就這樣,我們交往了一兩年。遇到我家有事,如敲個釘子,紫明就來幫忙。2003年的一個晚上,他突然抱住我,說還要和我好。我感覺他不錯,就答應了。談到結婚後住在哪裡,我不想和他母親同住,怕我女兒和老人合不來,就提出把我買的小房子簡單裝修一下。3月,我們辦了兩桌酒席,但沒領證。

我不解,為什麼不領證呢?羅曼不好意思地解釋說,自己當時有個「小九九」,怕結婚後不能吃低保;再說因為是再婚,心裡還是不太踏實,想和紫明再相處一段時間。我沒說什麼,繼續聽她講下去。

他母親誇了我三年

住到一起後,本來我讓女兒住在外婆家,但她正值青春期,經常有男孩子給她打電話,我怕她闖禍,就把她接來同祝紫明不開心,我只好假裝不知道。作為補償,我加倍對紫明好,不讓他做任何家務,他每次洗完澡,內褲都讓我遞給他。他兒子每週六來我家住上一晚。這孩子很天真可愛,口口聲聲叫我「媽媽」,我很歡喜。因為他平時跟著奶奶,老人家燒菜比較簡單,我就想方設法地給他改善伙食。在飯桌上,我見他吃東西「搶」不過我女兒,就總是悄悄地踢他的腳,讓他多吃些。看著兩個孩子和紫明圍著桌子吃飯,一邊吃一邊誇飯菜香,我別提多開心了。去年同學聚會,老師讓我們講講各自最大的愛好,輪到我,想也沒想就說最喜歡做家務,給家人燒飯燒菜。這是真心話。帶女兒漂泊了這麼多年,我從3年前才重新找到了家的感覺。

相處熟了後,紫明母親告訴我,他前妻從來不做家務,在兒子很小時就開始鬧離婚,這麼多年來紫明對孩子嚴厲有加,親切不足。我聽後更加同情這個孩子。有次我朋友帶來烤鴨,我和朋友中午吃了半隻,剩下的半隻我沒讓女兒看到,直接送到紫明母親家,讓他兒子嘗鮮。今年5月,他兒子中考,考試前一天晚上我打電話給孩子,囑咐他準備好文具、准考證,想第二天送他去考常孩子說他在發燒,我想帶他看病,他不肯,我就告訴他如果半夜感覺不舒服就給我打電話。掛了電話,我想想不放心,還是趕過去帶他上醫院。孩子高燒3

9.8℃,上吐下瀉,我陪他吊鹽水。第二天一早,我叮囑孩子,專心考試,不要怕弄髒褲子。他連著考了兩天試,我就幫他洗了兩條髒褲子。同事們聽說後都說我了不起,換作她們,自己孩子的髒褲子也不會去洗,丟掉了事。

中考填報志願,紫明的兒子還是讓我去幫忙。老師去家訪,紫明的母親講起我對孩子很用心,連連誇我這個後媽比紫明這個嚴父好。他家一個老鄰居今年過春節一定要見見我,說我和紫明好了三年,紫明母親誇了我三年。其實我覺得這都是我應該做的,因為我真的很愛紫明,很喜歡一家人團團圓圓、和和睦睦的氣氛。

羅曼補充說,她的親戚也很喜歡紫明的兒子,她哥哥曾給通過中考的她女兒一部新手機,也承諾給紫明的兒子同等「待遇」,因紫明反對給孩子買手機,就準備了一個大紅包。誰知還沒送出去,她和紫明就分手了。

17頁長信他不回

老實講,朝夕相處三年多,我和紫明很恩愛,入睡時總是手拉著手,半夜醒了發現手鬆開了,無論誰都會趕快把對方的手握祝紫明換了個新單位,每年單位請家屬吃年夜飯,他都帶著我,當著外人誇自己有個賢惠能幹的老婆。可另一方面,我心裡很清楚,紫明在經濟上一直防著我。

當初要裝修房子時,紫明說他沒錢,我把手頭僅有的兩萬元拿出來裝修,並告訴他,我看中的是他這個人,而不是他的錢,不放心可以去做財產公證。我會真心對他好,只希望如果將來我「走」在他前面的話,他要對我女兒多關照。

紫明收入比我高,但具體高多少,我從來不清楚,因為他從來不講自己的工資和獎金。我要做四口人的飯,找他要生活費,他就一百、二百地摸錢出來,讓我感覺很不好。我同

他商量,讓他每月給我1500元用來買菜和交雜費,他同意了。有次我忙得耽誤了交水費,就把錢和票據放在信封裡,請紫明代交。晚上紫明下班,把信封扔給我,說少了10元,他沒交成。我不理解,哪怕是普通朋友也可以先墊付這區區10元錢埃紫明卻說,怕他付了我不認賬。

別人肯定奇怪,紫明收入很高,為何這麼小氣?其實這是他的性格所致,倒不是針對我。他對自己也相當苛刻,每個月連10元錢都花不了,三年來沒買過什麼新衣服。我瞭解他後就盡量順著他:當年辦酒席前他替我買了一條400多元的裙子,我雖然很喜歡,但想想價格不便宜,還是去退掉了;我原來上班前總要化淡妝,紫明不願意,我從此就素面朝天;紫明不喜歡女人燙髮,說是浪費錢,我就留直髮……我是想,反正不是什麼原則問題,忍讓一點算什麼?

然而忍讓的直接後果是,紫明習慣於他總是對的,很少考慮我的感受。今年春天,我姐姐病重,姐夫不會做飯,為方便照顧,我把姐姐接到家裡照料。到了7月,姐姐還是走了。處理完喪事,我無法走出失去親人的悲痛,天天發呆、掉眼淚。按理說這是我最需要安慰的時候,紫明卻沒一句勸慰的話。反倒是他兒子站在我身邊,讓我不要哭,否則「走」了的姨媽會傷心的。

因心情不好,我沒出去打工。紫明看我總是哭,一生氣回他母親家。我不喜歡他像女人一樣,一發生矛盾就回「娘家」,就一連三四天沒給他打電話。週末,他兒子來家裡,我翻翻抽屜裡還有兩百元,就帶孩子去超市玩,買回一瓶28元的「滴露」。半夜紫明回家,看到那瓶消毒水,認為我浪費錢,就把剩下的錢全部拿走。這樣一來,我和孩子們沒錢買菜,只好連著三天吃粥、鹹蛋和搾菜。我找他要錢,他卻要我去上班,我很難過:就是馬上去上班,也要一個月後才拿工資啊,難道這個月我們就天天喝粥?

姐姐的病逝,紫明的絕情,讓我心情憂鬱。聯想起紫明背著我和女兒,帶著他兒子、母親上飯店,被我和同事撞見;聯想起他逢年過節從不把年貨帶回來;聯想起他為10元水費、28元消毒水和我吵,一生氣就回「娘家」;聯想起這兩年他推三擋四不肯跟我領結婚證———我的不滿一下子爆發了。我把紫明叫來,提出分手,他沒反對,一次次整理東西搬回他母親家,連我借來給他兒子結絨線衣的毛衣針(全毛毛線本是我買給女兒的)也要收回去……

羅曼一連幾次哽咽得說不下去。她拿出一個日記本和幾張精心鑲嵌的合影,又拿出一份17頁的底稿,逐字逐句地讀給我聽:「紫明,經過這麼多天,你的氣是否也消了?」

這封信是我寫給紫明的,但沒有半點回音。日記我也天天在記。本來我想過,忘記他,陪女兒好好生活,可是我忘不了他。我還記得有段時間他工作上受挫想不開,我特意請假陪他去廬山,往返5天,我就做了5天的飯菜放在冰箱裡,讓女兒熱著吃。從廬山回來後,紫明握著我的手,感激地說,如果不是我的開導,他這份工作可能就沒了。現在,這些話還在我耳邊迴響,然而他卻不肯接我的電話,不肯給我一個答覆。我如此誠心地做他家的好媳婦,他兒子的好後媽,難道不對麼?我很希望紫明能讀到今天的傾訴,告訴我,到底我錯在了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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