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正神學是什麼時候出現的?歸正神學的內容與影響

歸正神學是什麼時候出現的?歸正神學的內容與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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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正神學是什麼時候出現的?歸正神學的內容與影響

歸正神學,是指由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家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所發展出的神學,又稱為改革宗神學。 加爾文的神學,則深受古教父奧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和另一位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的影響。歸正神學在十七世紀的英國發展出清教徒神學,也成為二十世紀福音派神學的源頭之一。加爾文所寫的《基督教要義》(Institute of Christian Religion),啟發後來無數的歸正神學家。而最能代表歸正神學的文字,為他們的信條和要理問答,以西敏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海德堡要理問答(Heidelberg Catechism)、比利時信條(Belgic Confession)和多特信經(Canons of Dort)為最重要。

歸正神學的神學重心在於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和不斷歸正(semper reformanda)。

歸正神學強調純正的教義,是以聖經為唯一絕對的權威來發展神學,無論是理性、經驗、傳統、哲學、科學等等都不能凌駕於聖經之上。而由於人都有可能犯錯,歸正神學就要不斷地以檢討自己的神學是否符合聖經,這就是不斷歸正的精神。

歸正神學的主要特性有三個:神的中心性,以基督為中心,多元性。

神的中心性,強調神的主權統管著一切,因此可得出三個結論:第一,人的自我認識只能在神的知識之亮光下獲得,也就是只有神能夠透過聖靈與聖經,使人認識自己,並認識自己的罪;第二,救恩完全是神的工作,因為人已經被罪惡轄制而無力自救;第三,整個個人及群體的生命都必須接受神的管治,我們的生活和制度應該以聖經為依據並向上帝負責。

以基督為中心,也就是基督是萬物的中心,透過基督人才能認識神,而基督是神的愛子,透過他才能進行拯救。

多元性,也就是在大原則下包容不同的意見,表現出歸正神學的生命力。例如十七世紀的英格蘭,有清教徒 William Perkins,約翰.歐文(John Owen),蘇格蘭有Samuel Rutherford,Thomas Boston。十八世紀的美國有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十九世紀有普林斯頓神學院的賀智(Charles Hodge)和B.B.Warfield,荷蘭有凱波爾(Abraham Kuyper)和巴文克(Herman Bavinck)。著名的布道家懷腓德(George Whitefield),宣教士克理威廉(William Carey)和耶德遜(Adoniram Judson),牧師司布真(Charles Spurgeon)和鍾馬田(D. Martyn Lloyd-Jones),都持守歸正神學。在二十世紀,有長老會牧師James Boice(博愛思或卜易士),浸信會牧師約翰派博(John Piper),靈恩派牧師馬漢寧(C. J. Mahaney),以及從事後現代事工的Mark Driscoll,和紐約的Tim Keller。歸正神學有相當創新的一面,例如護教學上的范泰爾(Cornelius Van Til)和薛華(Francis Schaeffer),聖經神學上的Geerhardus Vos(魏司堅或霍志恆)、Meredith Kline和Herman Ridderbos,聖經輔導的Jay Adams、David Powlison和Paul Tripp,以及歸正神學發展出的盟約神學(Covenant Theology,或聖約神學),但這些創新都是以聖經為基礎,而不向世俗、理性、經驗、傳統、哲學、科學等妥協。福音派的兩大神學家:聖公會的巴刻(J.I.Packer)和浸信會的卡爾亨利(Carl F.H. Henry)都持守歸正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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