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曾是美國人的精神偶像:北美為何以華為師

中國曾是美國人的精神偶像:北美為何以華為師

美國歷史故事

中國曾是美國人的精神偶像:北美為何以華為師

在1784年「中國皇后」號商船首航廣州之前,中美這兩個當今世界最重要的國家,還沒有什麼直接交往。

對新生的美利堅合眾國國民來說,萬里之外、遠隔重洋的中華上國,理應是「流淌著牛奶與蜜之地」,是巨大的財富源泉,陌生、神秘而又令人嚮往。這實際上反映了當時包括北美在內的大西洋兩岸整個基督教世界對中國的印象。

「我們才需要中國來的傳教士」

明清時期的中國人難以想像,十七八世紀歐洲啟蒙運動中那些傑出的思想家們,很大程度上是試圖按心目中理想的「中國」的模式來改造歐洲。

早在1669年,英國學者約翰·韋伯就說過,中文是一種基本的世界語。17世紀來華的西班牙教士閔明我曾盛讚中國,說那是「世界上最高貴的地方,宇宙的中心點,在所有陽光得以照射,萬物得以存活之處,那是最榮耀的帝國」。法國重農學派領袖魁奈號稱「西方孔夫子」,他出版了《中華帝國的專制制度》一書,認為中國皇帝雖然實行絕對專制,卻又在自然規律的限度內,中國政府是歐洲應該效仿的典範。啟蒙運動「三劍客」之一的伏爾泰,於1756年出版《道德論》一書,前兩章都在極力讚美中國文明,推崇其最高成就是「道德和法律」。

還有德國哲學家萊布尼茨,他簡直把「中國模式」捧上了天,不僅高度讚美中國人基於儒家倫理的道德優越性,還「力言中國在社會組織和社會事務管理方面實際上都比歐洲高明」,「較之他們,我們才在入門階段,甚至尚未完全脫離野蠻時期」,「這一代的歐洲人一直想證明,即使沒有宗教,自然法則也可以為人類的制度奠定基礎,中國為他們提供了一個圓滿答案」。因此,他主張歐洲該做的事,是向中國開放門戶,以吸收足以壯大歐洲社會的養分。萊布尼茨還說過一句名言:「我們才需要中國來的傳教士。」

簡而言之,當時的「中國模式」給歐洲人的啟發是:世俗社會也能實現良好治理,「中國」及「中國人」成了歐洲人自我批評、推進革新的一種鏡像。

當代法國學者、《費加羅報》著名評論家居伊·索爾芒曾總結道:「中國在18世紀哲學、政治和經濟的重大主題構思上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法治政府、自然神論、開明君主論、知識分子的作用、重農學說,所有這些都來自中國或者說都因中國而合法化。」

他甚至認為,對當年的歐洲人而言,儒家哲學「因其理性主義特徵和民主的傾向被歡呼為來自另一世界具有革命性的福音」。

學習「中國」好榜樣

兩三百年前吹遍歐洲的「中國風」,也越過大西洋吹到了北美。獨立戰爭前後的北美移民社會,還沒有脫離母國的文化臍帶,心理上總是覺得低人一等,對倫敦乃至歐洲傳來的時尚及思想潮流,自然亦步亦趨。

當代美國學者萊曼·斯萊克聲稱:「在19世紀,中國對美國的影響就廣度來說要比美國對中國的影響大得多。」其實,自18世紀中期起的百餘年間,美國對中國的影響小到可以忽略不計,而來自中國(至少是想像中的「中國」)之思想與風尚,卻不同程度地影響過這個新興國家的發展進程。

美國的開國元勳們,不少是中國文化的崇拜者。以多才多藝的本傑明·富蘭克林為例,此公是自然神論者,以諸多美德集於一身而為後世美國人所稱道,他高度反感教堂裡布道宣傳的宗教律條,而對實踐中積累的道德倫理原則讚譽有加,這種世俗化傾向,據說就來自中國思想。

早在1738年,富蘭克林曾在他主辦的週報《賓西法尼亞公報》上,發表《孔子的倫理》一文,向北美移民介紹東方智慧。他還常常引用中國的例子和格言為依據,闡發其道德主張。1788年,他甚至虛構了一篇《中國書簡》,向人介紹他所理解的「中國」。

不光富蘭克林,約翰·亞當斯(美國第二任總統)、托馬斯·潘恩(英裔美國激進民主思想家)、托馬斯·傑斐遜(《獨立宣言》主要起草人,美國第三任總統)等,也都對中國青睞有加,或把中國視為世俗社會的榜樣,或從中國尋找建立農業共和國的靈感。在諸多北美精英人士看來,中國乃是農業繁榮、個人自由、政府開明和社會公正的典範。

1787年6月21日《紐黑文公報》上刊載的一篇文章說:「把你們的目光轉向中國人生活的亞洲大陸的東端,在那裡你會看到一種令人著迷的關於幸福的思想,這一思想全世界都可以分享,這個帝國的法律可以成為其他國家效仿的典範。這個偉大的國家是在農業的萌佑下凝聚在一起的,是建立在自由和理性基礎之上的,無論文明國家和野蠻國家擁有的優勢它都擁有。」

儘管文章充滿對「中國」的描述有點過分理想化,但來自「中國」的這盞明燈,無疑曾照亮過剛剛步入啟蒙時代的美國人的心靈。

只是19世紀中晚期以來,中華帝國的子民們因軍事、外交及經濟上的節節敗退,導致文化自信心逐漸喪失,只好處處以西方為師,已經不再記得,自己也曾是美國人的精神偶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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