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在日本社會的地位和作用是什麼?探索古代日本寺院經濟的興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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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六世紀,日本從唐朝引進佛教,並參照唐朝的寺院規章和管理模式,制定出符合日本實際的寺院制度,將它定為國教來為政權統治服務。
佛教經歷了初期的融入、中期的興盛和後期的衰落,今天已經切實變成一個民間宗教存在了,依附佛教的寺院經濟也歷經了相似的輪迴。
寺院經濟從字面解釋就是以寺院為中心的價值資源轉換。
古代日本寺院經濟就是在日本佛教興起、興盛的過程中,依托土地的佔用範圍和使用效率的增加而逐步壯大發展的。
進而反過來保障和促進日本佛教的進一步普及,提升日本佛教在日本朝野的地位和作用。它的興盛與衰落,是與佛教在日本社會的地位和作用息息相關的。
一、古代日本寺院經濟的興盛
日本寺院經濟從六世紀始,至十世紀興盛,在這個過程中離不開皇室的扶持、貴族豪強的支持、平民百姓的大範圍參與,特別是朝廷一系列興教政策更是起到了保駕護航的作用。
1.皇室的扶持保護。
古代日本引進佛教,其根本用意即是加強朝廷的統治,宗旨是將其培養為"護國佛教",日本國家初期的建立統一時期,佛教通過文化的傳播、寺院的建造、信徒的廣佈,在政治文化甚至經濟發展上確實起到了治國平天下的作用,助推了古代日本的封建化進程。
當時日本的皇族大多是佛教信徒,奈良時代的聖武天皇篤信佛教,他創建國分寺,並授予國分寺以土地和人民"充其供養",他督造東大寺,建成後施給封戶五千人,水田一萬町,從而在政治上提高了寺院的地位。
公元749年,他正值盛年時就退位真正皈依佛教,並在3年後親自舉行了東大寺大佛的開眼法要的法事,東大寺成為"萬寺之宗"。
天皇的身體力行,帶動了整個皇族對佛教的信奉,朝廷通過施捨和賞賜,不但提高了佛教的政治地位,還讓寺院得到了大量的土地和人口,寺院經濟得以快速發展。
2.朝廷的政策保障。
公元646年,日本開啟大化革新,實行班田制和租庸調製,標誌日本從奴隸社會步入封建社會,當時國家興寺,並給予寺院大量封戶和土地,寺院經濟開始發展。
其後由於政府獎勵墾荒,寺院役使大批奴婢和封戶進行大量墾荒,並開始兼併土地,到八世紀形成了以墾田為中心的封建莊園,當時的寺院已獲得"免課役"特權,可以自由支配土地和產品。
702年,朝廷頒布法令,佛教與日本本土神教可以平均使用土地的標準,使得佛教與日本原始的宗教地位相當,佛教勢力向前發展一步。
723年頒布"三世一身法"以及其後頒布的《墾田永世私有令》,致使寺院土地規模日益發展,749年規定各寺院墾田數在500至4000町之間,致使未達到的寺院大規模開墾,已達到的也以未足量的理由四處兼併,寺院土地所有制經濟開始發展壯大。
3.貴族的支持。
當時上至中央,下至地方的各家貴族和豪強也多以皇室習俗為標準,進而信奉佛教。他們紛紛贈田給寺院,以求得個人的來世福報或者是社會中的名譽。
特別是僧官制度在全日本的確立和推行,僧侶已經獲得與政府官員相對應的官位等級,僧侶以貴族身份可以獲取位田、職田以及奴婢,從政治上確保了僧侶的地位和權力,世俗貴族也可以擔任僧官,佛教得到了貴族的大力擁護。
同時,為了確保莊園、財產免遭官府干預,地方豪強紛紛入寄財產給寺院,尋求庇護,寺院納入賬冊後又將這些土地交給他們管理,到九世紀,寺院就已擁有廣大土地,寺院經濟更加強大。
4.平民的參與。
許多小地主和平民百姓為躲避徭役和免除賦稅,把土地交給寺院,自己僅領部分土地作為"封土"。大量的佛經需要招募人員進行抄寫,廟宇的興建需要大量的工匠,這些給平民百姓創造了就業機會。
佛經教義使得百姓心靈得到撫慰,佛樂佛香增加了人民的生活情趣,日本民眾從最初的被動接受,到主動地自發地信奉佛教,民眾的支持和參與使得佛教更廣泛地扎根在日本社會,隨之而來的是日本寺院經濟也更加繁榮昌盛。
日本的寺院經濟繁榮的最高峰是在奈良時代,日本佛教的興盛也是在這一時期。
二、古代日本寺院經濟的衰落
進入室町時代和江戶時代後,隨著諸侯割據的戰國時代的到來,日本佛教也避免不了地多次捲入武裝鬥爭,並且出現各宗派蓄養武士團體進行對抗和打擊不同思想的異己宗派現象,興盛一時的中央集權封建制的佛教開始分裂異化、步入下坡,寺院經濟當然也隨著佛教的沒落而日漸衰落。
1.背離了皇室。
德川幕府時期,在德川家族推崇佛教削弱皇權的形勢主導下,形成了皇室和幕府對佛教的分權而治。
全國80%的人口信奉佛教,寺院佔有廣大的土地和大量的人口,特別是不用負擔賦稅,這些與當時的中央政權對土地和稅收的需求的矛盾越來越大,依附於德川家族的高級僧官甚至干預朝政,佛教不再是皇室的助力反而成為一種潛在的威脅。
從桓武天皇將首都遷至平安京並禁止奈良大寺隨同遷移時起,日本皇室開始了對佛教的整頓,不再放權由寺院單獨對僧尼受度,而是要由政府"重給公驗",政府開始控制僧尼的增長總數。
同時,皇室開始培養天台宗、真言宗作為新興的護國佛教,極大削弱了當時以奈良六宗為首的主流佛教的社會地位,打壓當時一家獨大的佛教。佛教從開始的國家性慢慢向民間性轉化,佛教地位的下降也導致寺院經濟開始出現衰落。
2.喪失了民心。
從飛鳥時代至奈良時代直至幕府時期,上層的支持和過度放權,導致佛教上層思想退化,僧侶醉心於當官和營造華麗的寺院,不再修持戒律,至平安末期上層僧官職位完全被貴族壟斷,此時為保護寺院財產還出現了"僧兵"。
這些僧兵多為逃稅而出家的農民、流民,素質低下,佛教喪失了嚴肅性。而此時的眾多僧尼更因生活的富足而飽暖思淫慾,或勾結貴族豪強牟取私利,或打擊平民獲得土地,僧人的亂入和寺院經濟的霸橫極大地擾亂了社會和經濟秩序。
日本寺院經濟甚至演變成一種家族經濟產業,佛教的腐敗墮落打破了人們心中的幻想和崇敬。1872年,結束了幕府統治的明治政府為打擊佛教而頒布了《肉食妻帶解禁令》,規定"僧人今後無論蓄髮、娶妻、生子、食酒肉,皆聽從自便",甚至寺院財產還可以繼承。
這一命令,破除了僧人素食的傳統,為增加人口而強令僧人結婚生子,佛陀的戒律破壞殆盡,讓僧尼完全世俗化,徹底剝去了佛教神聖的外衣,百姓紛紛不再信奉佛教。這些因素導致了佛教離心離德,寺院經濟也陷入了困境。
3.神道重新崛起。
神道是日本傳統民族宗教,主要表現為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天皇崇拜等,神道自佛教引入到確立為國教就一直屈服於佛教之下,為打壓佛教,在幕府時期皇室已開始扶持神道與之抗衡。
長期以來憎惡佛教驕奢無為的神道和儒教勢力一直致力於批判佛教,倡導"神德合一"理論,樹立反佛大旗,將中華程朱理學與神道教義相結合,論證佛教違背日本國體,天保年間,神道開始進一步鼓吹神國思想,削弱佛教影響。
明治時期,倡導"王政復古"、"神武位業",高揚神道大旗以恢復天皇權威,明治元年即1868年,明治政府下達了神佛分離令,要求將依附於佛教的神道分開,使其地位與佛教對等,達到與佛教分庭抗禮、保持平衡的局面,這一運動史稱"廢佛毀釋"。
但事實上這道命令發佈後,由於皇室對佛教的打壓,民眾對佛教的失望,特別是儒教、神道對佛教的對抗,引發了各地的激烈排佛運動,燒燬佛像、經卷、佛具,寺院或廢或並,僧尼被敕令還俗,廢佛毀釋變成了滅佛毀寺。
這場運動的直接後果是,很多寺廟的供奉對像由佛像換成了大物主,大部分信奉佛教的日本人改信神道,神道成為了日本的國教,日本成為了以天皇為中心的政教合一體制的國家。佛教受到了持續的衝擊,寺院經濟也同時遭受沉重打擊,不但已無奈良時期的輝煌,反而日漸消沉沒落。
結語
古代日本寺院經濟的興與衰,事實上反映了日本封建制國家體制和社會經濟形式的確立以及演進,主要表現在日本皇權與教權的合--分--合的過程。
寺院經濟的興得益於皇室的扶持,寺院經濟的衰取決於皇室的壓制,而寺院左右經濟、染指政治,甚至獨裁一方,這種特殊性的團體發展到一定程度必然會危及皇權和社會經濟穩定,遭受打壓在所難免。
更何況在德川幕府時期,佛教與德川政權同流合污,徹底背離了皇室,至明治政府建立,皇室拿回政權後,佛教的命運已顯而易見,那麼,隨著佛教的沒落、寺院的減少,作為其伴生物的寺院經濟也就必然默默無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