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古代雅典上層怎麼保護和服務下層居民?
在古代雅典,11.5萬名奴隸及所有婦女兒童;幾乎所有的工人;居住在雅典的2.85萬名非雅典人,以及大部分商人都沒有公民權。公民只佔雅典人的七分之一左右。
在我們傳統的語境中,雅典屬於奴隸社會,自然是奴隸主剝削壓迫奴隸;有公民權的雅典男性公民壟斷權力歧視婦女和其他無錢無權無勢者。這方面的情況確實一定程度上存在,比如在司法審判中,婦女和沒有公民權的男子的證詞只適用於謀殺案的審判,奴隸僅在酷刑逼供下所說的話才被承認,因為公民認為奴隸會說謊。不過由於奴隸為私有財產,主人也盡量避免讓他們去法庭作證,因為酷刑會傷害他們的身體,也就傷害了主人的利益。對一些活動如奧運會、重大祭祀上有身份的限制,比如不讓奴隸參加;已婚婦女也不得參加奧運會,,關於後一項原因不詳,或許與奧運會選手必須以全裸方式進行有關。
但如果簡單地把雅典社會的階級關係理解為壓迫與被壓迫;剝削與被剝削,則離事實更遠。這是中國人權力至上而淡漠義務的劣根思維的自然反映。在民選的雅典,公共事務的規定並不存在太多專門對於無產者、婦女、奴隸的手段、權力的條款。不管身份如何,犯了法都得接受處罰。自由人是處罰財產,奴隸一無所有,只能處罰肉體。對於犯了死罪的,自由民可以選擇自我流放和放棄財產而免死,奴隸沒有財產可以贖罪,也沒有人身自由選擇自由流放,只能被棍棒打死。處死公民時確實比對奴隸要人道一些,即對於不願意自我流放甘願死亡者,為了減輕他們的痛苦,用毒胡蘿蔔汁從腳開始麻醉,直到心臟而死亡。
沒有公民權的人不參加城邦議事,但不等於他們沒有自己的公共生活,政府同意他們組建了發達的社團,以俱樂部形式存在。尤其在伯利克裡時代,俱樂部發展到了黃金時期。宗教社、宗親社、軍人俱樂部、工人俱樂部、演員俱樂部、吃貨俱樂部、政治俱樂部,等等應有盡有。由於加入了家庭、個人興趣、職業、宗教信仰等因素,也就沒有了公民權限制。俱樂部作為廣場政治的補充空間,成為公民和非公民溝通公共事務的良好平台,也成為當政者體察民情、收取他們意見建議的有效途徑。雅典政府和富人還出資為婦女專門辦奧運會,以補救她們不能參加奧運會的損失。
可以想像,沒有了財產和身份限制的人們加入各種俱樂部,也就沒有了經過公共討論的各種規則的限制,拉幫結派和無序競爭在所難免。人們爭吵、辯論、明爭暗鬥,鍛煉思維和辯才,沒有公民身份的人訓練了公民素質。由於雅典文明在西方的發源和典範意義,這也成了歐洲人公民意識發達的原因之一。一定程度上說,雅典各種俱樂部之間的對抗,就是現代多黨制的萌芽。
實際上,是否給予個人公民權,在當時的雅典往往是不得已的選擇,跟剝奪與否沒有關係。沒有金錢、閒暇和人身自由者,根本擔當不了公民的義務。著名學者威爾.杜蘭特如此概括:「對於雅典人來說,公民不僅是選民,而且可以輪流地以抽籤或背誦詩文的方式充當地方首長或法官。他必須保持自由之身,準備隨時為國家效勞。任何受命於他人或須以勞力為生的人,都不可能有此閒暇或能力從事這一類工作。因此,就絕大多數雅典人看來,勞動者似乎不適宜充任公民。」
確實,在戰爭頻仍的當時,國王和公民必須自帶乾糧組織軍隊去拚命,沒有擔當、財富和人身自由的人根本承擔不起保家衛國的責任,平時也無暇無力處理城邦的公共事務。此外,公民還有義務捐錢救助窮人的生活,給他們提供觀看劇目、運動會的款項,修建各種公共設施,並繳納稅款用於城邦的公共事務,如祭祀、修建神殿。富人為窮人操心;富人養活和保護窮人,這是雅典城邦的常態,也直接影響了現代西方的政治體制和福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