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旁王朝的西班牙國王:卡洛斯三世,卡洛斯三世的簡介

波旁王朝的西班牙國王:卡洛斯三世,卡洛斯三世的簡介

歷史上的國王皇后

波旁王朝的西班牙國王:卡洛斯三世,卡洛斯三世的簡介

卡洛斯三世 (Carlos III;英語文獻中常寫作:查理三世 Charles III;1716年1月20日-1788年12月14日)波旁王朝的西班牙國王(1759年-1788年在位),即位前封號為帕爾馬公爵(稱卡洛斯一世,1731年-1735年)。他也是那不勒斯國王(稱卡洛七世,1735年-1759年)和西西里國王(稱卡洛四世,1735年-1759年)。

早年事跡

卡洛斯三世是西班牙波旁王室的第一位國王腓力五世第二次婚姻所生的兒子,母親是帕爾馬公主伊莎貝拉。1716年出生於馬德里。1731年,卡洛斯得到帕爾馬公國作為自己的封地。卡洛斯統治公國直至1735年波蘭王位繼承戰爭之後,帕爾馬被割讓予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六世,從奧地利換取那不勒斯和西西里,並以帕爾馬公爵身份兼任兩國君主。1759年異母兄長斐迪南六世國王去世後,卡洛斯三世繼承了西班牙的王位。

西西里國王

十九歲的卡洛斯成為那不勒斯兼西西里國王之後,並未展現他後來那樣傑出的治國才幹與精力,而是將王位作為奢侈享受的特權。因此到1755年之前,他對政務細節頗為疏忽,將半數時間花費在打獵上,更一味滿足口腹之慾,把自己吃得肥肥胖胖,與後來的瘦長身材恰成對比。即使如此,因為知人善任,他仍有出色的政績。

從1741年開始,卡洛斯在首席大臣貝爾納多·塔努奇(1752、1754年先後兼任司法部長與外交部長)的勸說鼓舞下,緩和了當地嚴酷的封建等級制度,打擊了長久以來把持當地的三個特權階層──貴族(控制國會、管制稅收並打擊改革)、教士(以接近迷信的方式使人民精神臣服)、律政人士(掌握地方行政權並對貴族和主教負責)。

為了制衡貴族的強大勢力,卡洛斯吸引貴族來宮廷以便就近監視,並催生、成立支持他的新貴族;他勸阻年輕人流入修道院,把教士人數從十萬降低為八千一百人,課教產百分之二的稅,更限制教士的合法免稅權。貝爾納多·塔努奇限制貴族之司法權,向司法腐敗戰鬥、改革法律程序,又將嚴厲的刑法修改成溫和許多。本來卡洛斯還對猶太人實施赦免及宗教寬容,但修道士以上帝之名警告他之後,他於是將赦免取消,維持對猶太人的禁令。

1759年異母兄長斐迪南六世國王去世後,卡洛斯三世繼承了西班牙的王位。在卡洛斯啟程離開那不勒斯的時刻,那不勒斯人民為之悲傷難過,沿岸聚集著大批人群為國王送行,當人民送別這位"愛民如子的君主"時,據說大多數人都哭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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