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圖亞特王朝時期的內戰與革命有什麼意義和影響
斯圖亞特王朝(英語:The House of Stuart/ 蓋爾語: Siol Na Stiubhartaich),初名為斯迪瓦特王朝(House of Stewart)是1371年至1714年間統治蘇格蘭和1603年至1714年間統治英格蘭和愛爾蘭的王朝。
而在英國本土,最後三位斯圖亞特君主均無子嗣成活至成年。1707年,英格蘭和蘇格蘭議會合一,兩國正式合併為大不列顛王國。
而在1714年,安妮女王駕崩。根據《1701嗣位法》,斯圖亞特家族成千上萬的天主教男嗣無權繼承王位,而新教徒,斯圖亞特家族的女嗣後裔,排名在五十位以外的漢諾威選帝侯喬治一世·路易繼承大不列顛和愛爾蘭的王位,是為英王喬治一世。自此,斯圖亞特王室男性後裔對英國的統治正式終結,女性後裔的統治開始。
和以往的蘇格蘭君主一樣,斯迪瓦特王朝的君主統治蘇格蘭時,都面對來自南方鄰國英格蘭的威脅。英格蘭常常支持蘇格蘭內部企圖推翻斯迪瓦特王朝的叛亂,而在斯迪瓦特王室也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在玫瑰戰爭期間,斯迪瓦特王室都有支持好幾個王位爭奪者,增加了英格蘭的混亂程度。
詹姆士四世於次年根據協定,與英王亨利七世長女瑪格麗特·都鐸結婚。這次聯姻最終都成為了不列顛和平統一的基礎,因為這次聯姻令詹姆士四世的後代擁有英國王室血統,也即是令斯迪瓦特王室獲得了英格蘭王位的繼承權。
1603年,因終身未嫁而被稱為"童貞女王"的英王伊麗莎白一世無嗣而駕崩。在女王臨死前,暗示願意讓接受基督新教教育的表侄孫,蘇格蘭國王詹姆士一世入繼英格蘭王位。自此英格蘭和蘇格蘭組成了共主邦聯,完成兩國的王室聯合。
內戰和革命
斯圖亞特王朝統治全英期間的歷任君主,除了查理二世,與英格蘭國會的關係都很差。詹姆士一世不瞭解英國議會,看不起掌握較多實權的英國下議院,鼓吹君權神授。而查理一世因國會企圖限制他的權力,而長期不召開國會達11年之久。
1638年發生了蘇格蘭人民起義。查理一世為了籌措軍費,於1640年重召國會。資產階級和新貴族議員在國會組成了主張限制王權的反對派,與查理一世開始了近2年的鬥爭。
這場鬥爭最終於1642年8月升級為英國內戰。這場戰爭的結果便是查理一世於1649年被處決,其後英格蘭成為一個共和聯邦,進入聯邦-護國公時期。在此期間,斯圖亞特王室失去英格蘭,蘇格蘭和愛爾蘭的王位,大部分成員被迫流亡海外。
1658年9月奧利弗·克倫威爾去世後,英國各地高級軍官和議會之間展開爭奪權力的鬥爭,國內政局動盪。駐紮在蘇格蘭的喬治·蒙克將軍回師倫敦,並與流亡法國的查理·斯圖亞特達成復辟協議。1660年5月查理·斯圖亞特重返回到倫敦登基即位為查理二世,斯圖亞特王朝復辟。
斯圖亞特王室成員的天主教背景,一直是英格蘭信奉新教的民眾心中的一根刺。查理二世表面上雖保持為英國國教徒,但臨終時還是秘密皈依天主教。到此為止,斯圖亞特諸王均由自己的子女繼承王位,然而此時情況發生了變化,查理二世有18個得到承認的私生子,卻無一個合法,所以由他弟弟繼承王位。詹姆士二世/七世卻無視國會反對,公開宣稱自己的天主教信仰。而他對清教徒的迫害和親法政策導致更多人的不滿。不過,只要他第二次婚姻無子女,繼承人是他信奉新教的女兒瑪麗,一切均會相安無事,可是1688年,詹姆士二世的王后產下一健康的兒子,這使得他信奉新教的女兒們的王位繼承序列往後挪了一位。國會議員為免再出現另一位天主教國王,密謀發動政變,令瑪麗長公主得以入繼大統。1689年,此次不流血政變成功,英王詹姆士二世被迫流亡海外,國會和新任英王荷蘭奧倫冶家族的威廉三世共同通過《權利法案》,確立了君主立憲政體,國王處於統而不治的地位,永遠改變了英王的政治地位和承繼制度。
但我們要從本質上看待光榮革命,其是一場不徹底的革命。在這次政變中,保留了大量殘留的封建事物,對英國近代的發展起到一定的影響。不過,光榮革命也使英國相對穩定地完成了政體的過渡,減少了政體變革對國家發展的衝擊。從這一意義上,光榮革命的完成方式對英國近代化進程起到了一定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