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蘇德兩國之間的互不侵犯條約條文如何?
1.締約雙方保證不單獨或聯合其他國家彼此互相使用武力、侵犯或攻擊行為。
2.締約一方如與第三國交戰,另一締約國不得給予第三國任何支持。
3.締約雙方決不參加任何直接、間接反對另一締約國的任何國家集團。
4.雙方以和平方式解決締約國間的一切爭端。
5.條約有效期為10年。
6.秘密附屬議定書。其中規定:雙方以波羅的海沿岸地區的立陶宛北部邊界、波蘭的那累夫河、維斯瓦河和散河為分界線。同時,德國還默許了蘇聯在比薩拉比亞的利益。二戰初期蘇聯建立的「東方戰線」,大體上就是根據這個邊界完成的。這個條約的簽訂使當時歐洲局勢頓時明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