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大戰期間槍決的方式是怎麼樣的?為什麼一個人死要一群人開槍?

世界大戰期間槍決的方式是怎麼樣的?為什麼一個人死要一群人開槍?

歷史上的為什麽

世界大戰期間槍決的方式是怎麼樣的?為什麼一個人死要一群人開槍?

今天小編為大家帶來世界大戰槍決的介紹,希望對你們能有所幫助。

在18世紀的歐洲戰爭期間,"排槍槍決"彷彿已經成為間諜、謀殺、叛國、逃兵等罪行的最高執行方式,以當今的說法來講,就是死刑的一種執行方式,而且這一槍決方式,在之後的一戰、二戰期間經常能看到,即便到了當今社會,槍決死刑依舊存在於一些國家的法律之中。

而對於槍決的方式,想必大家在影視資料、電視劇等場景中,都有了大概的瞭解,一般都是:犯人背靠著牆壁站好,最終由一排士兵或警察組成行刑隊,同時開槍對其執行死刑,而行刑犯人的數量,有時候會是十多個人,而且在那一時期,十幾個人一起被執行槍決,也是一件十分常見的事情。但為何,即便是一個死刑犯,也需要同時十多個人一起開槍執行呢?

英國遠征軍於1914年,與德國軍隊之間展開了"世紀大戰",在這場擴日持久的戰爭中,無論是誰勝誰負,雙方都會產生大量的逃兵,為英國軍隊為了制止士兵逃離戰場,於是設立了十分殘酷的刑罰,並隨之在當地戰場成立了執行機構——軍事法庭。

在這些軍事法庭中,一般審判團都是有三名軍官組成,其中的主審官的軍銜,最低也要是少校軍銜。而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英聯邦各軍種共審判處決了346名犯人,而且這種槍決方式,不僅僅存在於英軍內部,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軍隊共有15萬人成為逃兵,其中大多數都逃亡了歐洲中立國——丹麥、瑞士等。

德國為了懲戒這些逃兵,開始在中立國中秘密展開搜捕,能夠被抓回來審判的逃兵人數並不多,其只有1萬多人接受審判並被槍決,而在槍決的推行中,澳大利亞、法國這兩個國家,最為引人注目。澳大利亞是個強烈反對"排槍槍決"的國家,而法國則大肆推廣這一槍決方式,並在戰爭期間槍決了兩倍於英軍的數目,可即便是如此嚴厲的手段,依舊阻止不了法軍在1917年發動的大規模兵變。

隨著一戰的結束,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排槍槍決"依舊十分盛行,此時主要處決的是一些戰俘,且行刑人數增設到6至12人,一般看來,槍決犯人只需一個人就夠了,一次性上12個人一起開槍處決,難倒就不覺得浪費子彈嗎?其實對於士兵而來,他們都是有血有肉的人,並不是毫無感情的殺戮機器,雖然槍決是上級下達的命令,但面對一個手無寸鐵的犯人,難免心中會感到愧疚,在此情況下,執行的士兵會將槍口故意對準非致命部位,使得在心理上安慰自己,犯人的死並未自己開槍造成。

所以,一個人執行槍決,無疑會承擔很大的心理壓力,雖然他只是在執行命令。所以,當執行人數增加之後,這份愧疚感無疑會減輕許多,畢竟這是12個人一起開槍,即便有誰打中了致命部位,也沒人知道究竟是誰,負疚感自然而然就減輕了。而且為了進一步減少士兵的負疚感,在發放彈藥時,會刻意混入一些空炮彈,使得沒人知道致命一槍究竟是誰的子彈,並且還會將犯人蒙上眼睛和頭罩,使得行刑者不必太過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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