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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友,男,28歲成婚,之後就發生了一個很俗套的故事——認識了另一個女孩。打碎一個婚姻之難,凡是入過圍城的人都會深有體會體會。總之,他經過了4年的艱難歷程,用他的話說就像是死過了一回之後,終於爭取到了他以為的愛。朋友們也從對他進行道德批判轉而佩服他的勇氣。畢竟,在這個流行家中紅旗不倒、外面彩旗飄飄的年月,能為愛出走,也是稀少而可貴的。
可是,他的愛情神話在再婚後兩年,就已經有了破裂的跡象。曾經的激情被平庸的生活取代,而更糟糕的是,他發現自己開始越來越頻繁地想到前妻。可是,在他第一次離婚的時候,在民風純樸的當地,就已經成了千夫所指,難道他還有勇氣第二次離婚嗎?更何況,他還有何面目再去告訴前妻:我還是愛你的。
身邊很多朋友,為逝去的愛輾轉反側,耿耿於懷;為得不到的愛百轉千回,欲罷不能。卻很少有人為身邊的愛歡天喜地,感謝上蒼厚待。
與其望斷天涯路,不如憐取枕邊人。本文來自初戀故事
都說得不到的是最好的,我倒覺得,得到的才是最好的。
就像女孩子在商場買衣服,千挑萬選,好容易選中了一件,回到家卻越看越不滿意。總疑惑,是不是沒買的那一件更適合?是不是朋友身上穿的那件更好看?是不是別處比我去的這家商場更便宜?結果,買衣服的樂趣就在這種懷疑間消失殆荊
猶豫應該是在選擇的階段。選的時候,盡可以睜大眼睛。而一旦選定了,就應該相信,我選的就是最好的。
我買衣服,無論在商場裡怎麼拿不定主意,可一旦抱回家,就越看越好,越看越覺得自己的選擇英明無比。選了藍色的,當然好,優雅。選了紅色的,打眼出彩。選了貴的,品質優良。選了便宜的,不用說自然是大賺特賺了。
此外,買了衣服後,再在別處看到,我從不上去再問價錢。反正已經買了,何必讓自己不痛快呢。要是有好心的朋友告訴我,看到別的地方同樣的衣服比我買的便宜,我也堅定地認為,我買的一定比他看見的質量好。本文來自愛情寶典
此原則在我的生活裡幾乎適用於一切。我的朋友,當然是最好的;我的父母,也是最好的;我的愛人,更是最好的!
伊索說:吃不著葡萄的狐狸說葡萄酸。於是,幾千年來,那狐狸一直被人罵。其實,我看這狐狸才聰明呢。反正吃不著,幹嗎想著它是甜的?想得自己口水橫流了,還是吃不著,平白痛苦。從概率上說,葡萄肯定有可能是酸的。不如就想它是酸的,痛苦沒有了,幸福就來了——自己家裡的酸杏,沒準兒比它還甜些。
我在家裡,一直有些任性,就常有好心的朋友勸我,再不收斂,小心先生被別人拐跑了。於是厚著臉皮問先生,是我好,還是別的女孩好?本想聽點好話,添點信心,沒想到老公認真想了半天:“要說我周圍的女同事,女朋友,至少80%以上都比你好些。”我氣結,咬牙再問,那為何不從中選一個?先生說:“我才不上當呢。原來追你的時候,覺得你也很好啊,聰明漂亮,溫柔明事理。誰知娶回家,這樣的刁蠻任性,渾不講理。我想,那些女孩估計也一樣。看起來很好,在家也多半是河東獅吼,沒準還不如你呢。”
把先生的高論告訴朋友,朋友大笑,說是不是學理工科的都是這樣死腦筋。其實,誰不知天下女孩,百媚千紅,各有各的好。但已經娶回家一個了,就想這個就是最好的吧。
人說愛是一種能力,我說幸福也是一種能力。你說這是自欺欺人也好,但幸福和快樂,本就是感覺的、精神的東西,那何不讓自己的感覺更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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