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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都說那段時間我像個邊緣少年,衣衫襤褸,鬍子拉碴,並且對現時的生活不滿,篤信那個叫什麼昆德拉的傢伙所說的:生活在別處。
真的,那段時間,充斥我的整個念頭,就是去遠方,遙遠的遠方,比遠方更遠的遠方。我不知道那個地方有什麼在等著我,似乎只有行走才能揭開這個困擾我的謎底。
於是我真的去了很多地方,遇見了很多人,經歷了很多故事。在別人將這種生活稱為旅遊時,我將他視為流浪。後來我遇見了我老婆,她用溫婉而商量的眼神告訴我,還瞎走什麼,在我這歇歇吧。於是我就嫁給她了,放心地將自己的心裝在她用菜香和花香編成的籃子裡。
我還是有許多出差的機會,人在異鄉時,充斥我的整個念頭就是回家去,溫暖的家,忍受她比家還溫暖的嘮叨和埋怨。所以他們說我是沒有出息的男人,很心甘情願地在自己的身子上套上了一條纖細卻堅固的繩線。
老婆也振振有詞,瞎走什麼?你漫無目的地行走,不就是為了找我嗎?我的許多曾經的激動人心的故事也都變了形,當我口吐唾沫星子給一未婚漂亮女孩講起我的出行經歷,我剛說,那一年,我去了內蒙古大草原,那女孩馬上就說,我知道,你去找你老婆。
和朋友聊天的時候,大家都說蘇杭的風景最美,我剛說,我去過,大家就笑了,他們說他們都知道我去那裡是為了找我老婆。我惱羞成怒而又無可奈何,因為我老婆比我健談,她的語速永遠比我快兩倍,有時她傳達的某種消息比中央電視台的新聞聯播還快。
他們又說,我們還知道你有了老婆之後,最遠就去了一次郊區。這當然有很大的誇張成分,但細想想,我們兩個走到一起後,我真的很少出行。不怪她看管的太嚴,可能本質上我是一個懶惰的男人,而她是一個更懶惰的女人。
我們結婚時也選擇了當年比較流行的旅行結婚,出家門,前行約50步,見一玻璃水缸,缸中魚可百許頭,皆若空游無所依。水缸的旁邊就是公園的大門,我們從公園這邊進去,再從公園那邊出來,這個儀式宣告結束。在這一點上我們找到了共同語言,我們可以躺在床上,喝牛奶吃鴨梨時歷數旅遊之十大害處:費錢,疲勞,受氣,吃不好,人生地不熟等等,然後再加倍地吃加倍地喝,在電視的風光片中怡然地享受在家旅遊的樂趣。
老婆在,不遠遊,游必帶我。這是我老婆宣佈的紀律,因為她把我的遠行看做是我為了尋找她,既然她在我身邊,遠行也就沒了理由。於是我就變成了這樣一個人,在我的朋友圈中,我是一個氣管炎,輕易就丟掉了自己的愛好和自由;在她的圈子裡,我是一個楷模,你看曾經為了尋找她走遍千山萬水,而今又親密廝守,將家當成了片最美的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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