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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述人:蔡玉
性別:女
年齡:30歲
職業:個體經營者
去深圳打探虛實
2003年10月1日,我第一次沒有和林智勇打招呼,帶著5歲的兒子坐飛機到深圳。說是去看望他,實際是打探虛實。不久前,我在深圳的一位女友提醒我:你老公和他的秘書顧玲關係暖昧,你要提高警惕,小心你的位置不保,她可是個漂亮能幹的女人。
不過,自從顧玲的名字被朋友頻頻提起後,他依舊是每月一次從深圳飛回武漢看望我和兒子,並給我一筆不菲的生活費。只是我已明顯地感受著和他的生分:小別相聚,他不再有以往的激情。我有意和他談起有錢男人養情人包二奶的話題,他每次小心翼翼地顧左右而言他。智勇種種細微的變化逃不過我敏銳的眼睛。直覺告訴我,自己曾經固若金湯的婚姻已出現了問題。
在深圳逗留的五天裡,智勇放下手頭上的所有工作,帶著我和兒子遊玩了整個深圳。當兒子在世界之窗的林蔭小道上歡呼雀躍時,我說:「智勇,你來深圳五年,生意也都順手了。不如我們在這裡買套房子一家團聚吧,我可以好好盡到妻子的義務,兒子也有個更好的成長環境。」智勇不加思考地回應:「那怎麼可以。武漢有我的分公司,我們在武漢有幾套房子,而且離我們的父母近,可以幫你照顧兒子。如果來深圳,我哪有時間照顧你們?」
其實我只是想試探一下他而已。以智勇今天的財力,他這樣的理由很牽強,這樣的答案不能不令我黯然心傷。
我不想隱藏內心的不快,便直接了當:「你不要再和我捉迷藏了。你和顧玲的事是真的嗎?」
他霎時臉色變了,但語氣仍然平和:「你不要輕信傳言。我哪裡對你差了,你有房有車,不用每日灰頭灰臉擠公交車上班,只是炒股、美容、逛街,這種生活不是有很多女人可以享受到的。」
我立即回了一句:「如果這種生活要以別的女人和我共享老公為代價,我寧可放棄。」
(說到這裡,她歎了一口氣。她說,的確,我這種無憂無慮的生活方式是許多女人羨慕的,也曾滿足過我的虛榮心。但愛是自私的,老公背叛帶給我的痛苦已遠遠超過物質享受給予我的快樂。如果我能像有些純物質的女人那樣自欺欺人,然後對老公放任自流,或許我和智勇會做一輩子夫妻。)
我只能等候他迷途知返?
回到武漢後的第二天晚上,我鄭重其事地把智勇的手下、如今打理著武漢分公司的林斌約到飯店。他是我的同學,當初是我介紹他過來的,他應該清楚智勇的事,也應該會告訴我實情。
我盡量說得平靜和理智:「老公有外遇,老婆一般是最後一個知道的人。智勇和顧玲的事你只需說是或不是,我不會讓你為難的。看在我們是老同學的份上,請你幫幫我。」
林斌答:「生意場上的男人在外多是逢場作戲。做老婆的何必當真?」
還是我聽多了的開解式口吻。有錢的男人尋歡作樂未必是天經地義,而女人要做的只是對老公理解、容忍和守候老公的迷途知返?
林斌還想說什麼,我已不想繼續聽,衝出了飯店。
我抓著方向盤,在燈火通明的街道上一陣狂奔,忽然間我不知去哪裡,定下神來時,車子已開到了江邊。和智勇相識、相戀、相守的點點滴滴湧上心頭,昔日清貧日子裡的濃情蜜意此刻像一把刀,割得我心頭作痛,望著江水我真想一頭鑽進去。
我不想回家,不想讓兒子看到媽媽的這種狀態。當時,我就想喝酒麻醉自己,我再次打電話給林斌,「有空嗎,出來陪我喝一杯吧。」 林斌急急地趕到酒吧時,我已喝得失去了往日他眼裡的淑女儀態。他奪下我的酒杯,握住我的手心疼地說:「蔡玉,女人有時傻些會快樂一點。」 「我懂。可是我過不了自己的這一關。」我開始流淚。
到晚上11時,醉意已濃,但我還是清醒地對林斌說:「我要回家了,我兒子一直和我一起睡的,我不回家他不會睡的。」
其實,那晚我完全可以借酒裝瘋,和這個欣賞我暗戀我的男人發生點什麼來麻醉自己失衡的心靈。但我沒有做,我只想找個人傾訴而已,這個婚姻最終是輸是贏,我都應該問心無愧。
智勇已經無法迴避我的問題。我們在電話裡「交涉」了無數次,次次無果。春節期間,當他回家時,向來堅強的我還是在他面前落淚,甚至是乞求:「如果我有什麼地方做得不好,我會改。你離開她吧。」 智勇一支一支地抽著煙,煙灰缸裡堆滿煙頭時,他仍是
沉默。我知道,讓在生意場上運籌帷幄、決斷自如的智勇下這個決定是很艱難的了,而智勇這一次的沉默與沉重卻足以摧毀我對婚姻的信心。我為了兒子,依然是給了智勇、給自己一個機會,我們作了半年的努力。他依然像以前那樣回武漢來看我和兒子,但這時的我很清醒,我知道這不是我要的生活。
不想委曲求全,我選擇離開
父母和所有好友都極力勸阻我。他們說,一貫聰明的你怎麼這麼傻,爭都不爭就輕易把老公和萬貫家財拱手相讓?
我說,我不想委曲求全,不想後半生和智勇為一個女人糾纏不清,那樣我會更痛苦。對一份痛苦無望的感情,女人懂得適時放棄也是一種解脫,這種痛苦相對與前者,是短暫的。
智勇把武漢的房子和汽車給了我,另外給了我經濟補償,兒子和我一起生活。智勇每月付撫養費。我坦然接受了。我要尊嚴,但也要生活,這是我該得的。至於別人替我打抱不平:「智勇只不過從鍋裡舀了一碗給你,你吃虧了。」我一笑置之,如果真是衝著錢,那我就不會離婚了。
今年,智勇和顧玲已在深圳結婚。得知他的每一個消息我都可以氣定神閒,彷彿在聽一個朋友的故事。我也用離婚得到的錢開了一家美容院,生意不錯,來往的都是一些熟客,生活過得很愜意。
後來,智勇對我說;「蔡玉,當時你如果忍耐一些,或許我們不會離婚的,你是個好妻子。」從他的眼裡,我看到了久違的愛意,不錯,我們是中學同學,有很好的感情基矗我說:「我也知道我安靜地呆在武漢,一切都不會發生。可我不想跟別人分享一個男人,哪怕只是一段時間。何況,這樣的故事我不知道還會上演幾次,我不能每次當沒有發生過。」他還想說什麼,又把話嚥下去了。
他不再是我的老公,但他是我兒子的父親。現在,智勇回武漢的時間反而比以前多了。他每一次來接兒子出去時,兒子都非要我作陪。所以,智勇、我、兒子會三人一起去吃飯、逛商店。有朋友不可思議地問我,離婚了你還能和他和諧共處啊?
我說,離了婚,就非得像仇敵一樣嗎?而且孩子是無辜的,我不想讓兒子感受不到父愛。每每看到兒子開心的笑容,我就忘了身邊那個男人曾經讓我傷心,那時的他,僅僅是兒子的父親,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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