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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相信,我的傷口早已經癒合,在安離開我的三年以後。
安是我的第一個男人,22歲遇見他的時候,我是那種被人們稱為「太妹」的女孩兒。從我18歲開始,我每天叼著煙卷兒,化著濃妝,出入各種聲色場合。那時候我們最經常去的酒吧是風鈴。從那時候起,我就已經學會了讓男人為我買單,以及花男人的錢打扮自己。如何讓男人心甘情願地掏錢的同時又讓他們少占一些便宜,這其實是一種有技術性的活兒。
說到這裡,我不得不提一下我的家庭,我的爸媽都是國棉的工人,90年代的時候工廠效益就不好,因為家裡的經濟窘迫,他們幾乎每天都吵。最後,我小學三年級的時候,我的父母離婚了。然後我媽嫁到廣東去了,據說是跟了一個暴發戶老闆,法院雖然把我判給我爸,但是他幾乎不怎麼管我。為了讓我們經濟寬裕一點兒,他不得不出去做苦力。我是個不爭氣的人,根本不是學習那塊料,所以也沒讀多少書。好在,父母給了我一副天生美麗的面孔,是天使的面孔加魔鬼的身材,以及一顆早就歷經世事的心。
安是我在酒吧認識的男人,與我根本不同的是他是一個出身非常好的男人。父母都在政府機關工作,他本人是名牌大學的畢業生,又有一份體面的工作。他在酒吧裡把已經喝得爛醉如泥差點兒被男人非禮的我撿回了他自己住的房子,我覺得我是個幸運的人,每當這樣的時候都會有這樣的人出現來拯救我。而我之所以認為我自己仍然冰清玉潔的原因就是如此,不是我不想墮落,而是老天不肯。
安好心地把他的床借給我睡,自己睡在沙發上。他不介意我把酒和穢物吐在他做工精良的西裝上,也不介意我睡髒了他的床單。第二天,當陽光穿過窗簾細碎地灑在大床上的時候,我想賴在這裡不走了。我對安說,我沒有家,我要在你這裡住上一陣子。
安點頭答應了。其實他並不是一個成熟的男人,更多的時候他像一個大孩子。而我並不是像我看起來那樣單純,我是個單純的壞小孩。安總是皺著眉頭說:「怡兒,你為什麼成熟得不像同齡人!」我跳到他身邊的沙發上,裝出可愛的樣子說:「那你想怎樣?」然後兩個人扭成一團。
和安在一起的日子是安定而美好的。我漸漸地收起我那些囂張的稜角,學做一個寧靜的小婦人,儘管我才20歲出頭。安在閒暇的時候會教我一些東西,會帶我去一些高檔的場合。他總是說,我以前接觸的環境太過嘈雜,要經過一段時間才能讓我回到以前那樣純淨?安說,他會和我結婚。
我曾經做過很多次關於成為安的新娘的夢。夢裡面我穿著白色的婚紗,長長地拖著地,我手裡捧著雲南空運過來的香水百合,散發出氤氳的香。我的父親牽著我的手走在紅色的地毯上,把我的手交給安……每當這個時候,我都會驚醒,然後悵然地發現是場夢。
其實真的只是夢而已。一年以後,安的父母終於知道了他和我同居的事,於是在某個星期天的早晨,他們不請自來。帶著安即將和另外一個女孩子結婚的信息。
2.
我早就知道,安是個沒有長大的還需要依賴父母的孩子。
所以在安的父母來臨那天,我就已經預料到他的選擇。他會放棄我,無論我做出多少掙扎的舉動。與其這樣,不如自己走的好,至少姿態漂亮。我簡單地收拾了衣物,和安告別。他果然沒有留我,只是流著眼淚說:「怡兒,我對不起你。」我微微笑,如果這句話能讓他心裡好受一些,我想我不必反駁。
我從安的身邊離開,不再是叼著煙卷兒的小太妹了。我不會再穿那些奼紫嫣紅的暴露的衣裳,不會化濃濃的妝,也不會在耳朵上穿很多洞戴那些亂七八糟的耳環。我開始蛻變成一個大家閨秀的模樣,我已經會嫻熟地化淡妝,知道吃西餐用刀叉的順序,只穿黑白灰三色的衣服。看起來簡潔而高貴。在不知道我根底的人看來,我是個受過良好教育的淑女。
在這樣的時候,我遇見了林。林是一個地產商人,儘管我開始的時候並不清楚,但我仍能從他的舉手投足之間看到他那種只有成功人士才有的氣度。我注意到,他在看我第一眼的時候眼神裡的迷惑。我依然是那種矜持的笑,那時候我是一家調研公司的公關經理。
林知道我要的是什麼,我也知道林需要的是什麼。所以我們兩個一拍即合。林說:「小艾,你是個聰明的壞小孩。」在他給我買的新公寓裡面,我安然地盤坐在沙發上。和聰明人在一起的好處是不必隱瞞彼此的心思,現實雖然殘酷,窗戶紙一旦戳破,彼此就更好相處,好過了以愛做招牌的男盜女娼。林說,他不會和老婆離婚娶我,但是他會讓我過上我想要過的生活,直到我某一天厭倦為止。我告訴他我不想要名分,而且在我看來,名分是個沒有意義的事情,而且我有自知之明。就這樣,我和林相處融洽。
林每週會在我這裡過夜三次,其餘的時間我並不過問他在哪裡。而他也不介意我有別的男朋友,他知道我是個謹慎的人,而且忠誠。他是個體貼而細心的男人,會記得我的內衣尺碼,然後在出差回來帶給我最想要鄭州卻沒有的內衣,會彎下腰給我穿鞋子繫鞋帶,會在半夜為我尋找我想吃的小籠包。有那麼一些時刻,我簡直相信他是深愛我的。有的時候林會問我,和我在一起你快樂嗎?我說,我只是很寂寞。他說,你是永遠寂寞的,因為你忘記不了給你寂寞的那個男人。然後兩個人長久地沉默。我知道,縱使我隱藏得再深,也無法掩飾安曾經帶給我的傷害,我曾那麼地接近幸福,從此以後所有的快樂都打了折扣。
3.
和林在一起兩年以後,我不小心懷了林的孩子。
在那個試紙上赫然出現兩道線的早晨,我小心翼翼地打電話告訴林。林在電話裡沉默了良久,才問我:「你打算怎麼辦?」我說,我不知道。我的確不知道,雖然我很想要這個孩子,而且我知道,如果我生下來的話,林念在是他的骨肉的份兒上,不會虧待他。但我也知道,林會以為,我把這個孩子當做逼他離婚的籌碼。電話裡我看不見他的表情,也無從揣測他的心思,但我要為我自己想想未來。
做情婦的日子,已經足夠久。我從來沒有停止過努力的腳步。因為有林在身邊,我有足夠的時間和金錢去做一些我早就想做的事情。我進修了大專課程,學了一些時尚的知識,我甚至擁有兩個職業資格證。已經足夠出來生存的了,我覺得一個女人最重要的是保持清醒。是到攤牌的時候了,林在中午的時候就匆忙地趕過來,那時候我已經下了要把孩子做掉的決定。林沒有說什麼阻止的話,他已經有了三個孩子,對於他來說,我肚子裡這個可有可無。我去了最好的醫院,做了最好的手術,因為全身麻醉,所以沒有痛苦。
林給了我一筆錢,我主動離開了他。末了,林問過我一句:「你是不是從來沒有愛過我?」我的眼神茫然,我似乎從來不知道愛是什麼感覺。就這樣結束了,我看見林傷痛欲絕的表情,林說,也許我不會放過你。我笑笑,我不過就是你的情婦中的一名,何苦和我過不去呢?
我終於過上了屬於我自己的生活,沒有男人,也不再需要男人的資助。我開了一家店,因為我手裡有足夠的資源,我的店成了闊太太們的聚會場所。她們總會很羨慕地看著我的臉說,怎麼越來越年輕漂亮,簡直是今年二十,明年十八。
4.
可是我依然渴望愛情。
那時候我已經從18歲那年的小太妹脫胎換骨成了一個身價不菲的女人,沒有經歷過太大風浪,也沒有用過什麼心機。其實我很感謝安和林,他們都是好男人,只是我遇見的時機不對。我期望著,能夠在一個正確的時間,遇見一個正確的人。
明是去朋友的公司應聘的,很巧的是那天我恰好在她的公司裡,而且一抬頭就看見了他。他是那種可以用氣宇軒昂來形容的男人,還有著我羨慕卻永遠也沒辦法拿到的研究生學歷。在我的慫恿之下,朋友的公司留用了他。而我也從原來的一年到頭不去她公司一次的人,變成了每週都去。我的舉止和目的,變成了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明似乎知道我若有若無的撩撥,我不是那種一開始就如狼似虎般主動的女人,我只是給他足夠的暗示。終於有一天,我接到了明打來的電話:「艾總,今天晚上可否賞光一起吃個飯?」我一直在想,如果我身上沒有這個有錢人的光環,他是否會愛上我。不過這似乎是個難題,沒有人能夠說得清楚。明是農村出身的孩子,但身上沒有任何土氣,我比他大三歲。和他交往的時候,我小心翼翼地維持著他的自尊,不讓他覺得和我在一起有壓力。他從來沒有問過我,是怎樣完成「原始積累」,有一次,我想對他坦白這些,他就輕輕地摀住我的嘴說:「那都是過去了,我只在乎我們的以後……」交往半年,明的家裡開始催促結婚。可真正穿上婚紗那天,我卻說不出心裡是什麼滋味,一樣的像夢裡出現過的場景,卻不是一樣的感覺。結婚沒多久我就懷孕了,我在家裡安心待產的日子,把店裡所有的工作都交給了明打理。可是就在我即將臨產的時候,我的一個從18歲到現在保持密切聯繫的小姐妹隱晦地提醒我,一定不要太相信別人,包括明。
我似乎也覺得幸福來得太快又太容易,心裡產生不安定的感覺。我悄悄地把我名下所有的房產和現金轉移到父親那裡,不動聲色地看著明每天佯裝無事地進進出出。他對我依然體貼的樣子,但是我能從他偶爾飄忽的眼神中知道,事情並沒有那麼簡單。我是一個從男人堆兒裡走過的女人,沒有誰能瞞得過我玲瓏冰雪的心。
5.
果然,在孩子生下來不到一歲的時候,明就提出了離婚。
理由是我們兩個並不在一個層次上,沒有共同語言。我笑笑說:「離婚了你可就一無所有了。」他說:「怎麼會,你有那麼多錢,那麼多房產……離婚就有我一半的……」我說:「你去查吧,那些錢和房產都是我父親的,你分不到一分錢。」他憤怒地抓住我的衣服說:「你一直在騙我。」我說:「我們不是彼此彼此嗎?別以為我什麼都不知道。」
其實,早在孩子剛滿月的時候,我就已經找了私家偵探去調查了明的過往:他曾經有過一個和他同樣在農村裡出來的女朋友,他讀大學,女孩子供他;他讀研究生,女孩子還供他;他研究生畢業找到工作了,把女孩子甩了……這樣一個忘恩負義的涼薄之人,怎麼值得我托付和相信?
在我的堅持下,明和我辦理了離婚手續。我又恢復了單身,帶著我的女兒,她有著一雙和她父親一樣的漂亮的眼睛。有的時候看見她,我就會想起她的父親來,只是那樣的感覺不辨悲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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