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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房之夜我獨自迷糊睡去

我是一個不成熟的人,從小到大我一直在懵懵懂懂中度過,家裡人一直忙於生活很少關心我的內心世界,上學時期我看不懂社會,總感覺到人的虛偽,不懂得與人相處,為人處世總是從表面去感受,只要別人對我好我就會對別人好,在上學期間一直沒有正式談過戀愛,我感覺學習期間談戀愛是一種對彼此的傷害,直到畢業我都不太瞭解女孩,簡單地認為男孩和女孩相處與男孩們之間是一樣的,只要我以理相待、真誠相處就是了。2004年畢業後我進入了單位上班,關心我的同事們給我介紹對象,都被我一一拒絕了,我是父母唯一的兒子,而他們是我心靈的依賴,他們在哪兒,我就應該在哪裡扎根,我不能丟下父母不管。可一直在外工作的我很少長時間在家,一直沒有合適的對象。所以,當2005年4月的一天,母親讓我回家相親時,我二話沒說就回去了。這次相親的對象就是傑——我一生都忘不了的人。偏巧這次回家,父母都病了,家裡很淒涼,在他們最需要我時,我卻不能在身邊照顧他們,心裡很是難過。第一次見到傑,傑的眼神讓我有一種心動的感覺,她削蘋果的利索與攙扶我媽媽時的自然親切,讓我對她頓生好感。可相親的當天,媽媽就與我商量訂婚的事,我一下子接受不了,雖然我對傑有好感,但我們畢竟還很陌生。媽媽是瞭解我的,她知道我曾經與一位高中時的女同學很談得來的,我卻沒有向她表白,直到她遇到另一個他。媽媽一定是擔心怯懦的我再一次失去機會,就一遍又一遍勸解我。想想孤單的父母和傑的好,我只好默許了。但,那一夜,我失眠了……

第二天我們訂婚了,我對傑說我會讓她瞭解我,在她面前我不會去刻意掩飾什麼。我們交談一直都是我在說,傑一直低頭不語,我也不清楚傑到底是高興還是另有想法,就這樣我們訂婚了,突然來臨的愛情讓我的心迷茫。沒有吃午飯,我就坐車回單位了。

回到單位後傑會偶爾發來祝福的短信,一般都是我主動和她交談,在工地上一直比較忙,回家也沒什麼具體的事情,每次回家,我只能做短暫停留便匆匆返回鄭州,和傑的關係也一直不溫不火。2006年元旦,一位初中同學來鄭辦事,故友相逢,我喝多了,同學勸說我結婚,我心動了,心裡湧動起對愛情的嚮往。醉意中,我撥通了傑的電話,向她求婚,她答應了,我也趁著酒意慢慢睡著了。

第二天醒來之後,我才意識到我昨天晚上說了什麼,我開始憂鬱,我愛傑,但我們的關係還不到結婚的程度,傑已經答應我的求婚,我怎能反悔——我想這就是命,這就是我的緣分吧。晚上,我給傑打電話,絮絮叨叨地說了我對未來的設想,對婚姻的理解和期許:我不求什麼,不求有什麼穩定的工作,我只想我們能相親相愛,如果有機會就去發展我們的事業,靠自己的努力去創造我們的幸福,可我剛工作不久,結婚可能要借一部分錢……傑說她會和我一起努力,追求我們的幸福。我很感動,我想我找到了我愛的人,可我的心還是有點迷茫,結婚對我們來說還是來得太快,從那天開始我總是迷迷糊糊,晚上總是到兩三點才能睡著,我一直都在唱著《勇氣》這首歌來寬慰自己,終於做了這個決定,別人說什麼我不理,只要你也一樣的肯定……

〔我們的愛怎麼了?〕

一個月後,我們結婚了。婚禮當天,我覺得自己如行屍走肉一般,近一個月的失眠讓我的精神狀態糟到了極點,別人結婚高興而我卻笑不出來,想想身邊這個漂亮卻少語的女孩以後就是我最親愛的人了,仍然無法接受。雖然,當別人開新娘的玩笑時,我也會不由自主地保護她,可對於當日的熱鬧,我仍恍如做夢。賓客散去,我問傑昨天什麼時候休息的,她說盤頭折騰到凌晨三點,我想她一定很累,就想讓她睡個好覺,就沒和她多說話,而我自己卻迷迷糊糊睡著了。第二天醒來,傑一臉的不高興,我說什麼也不理,我很是鬱悶,並以此認定傑不愛我,也許她根本就不想結婚。我們的冷戰就此開始了。

婚後不久,我就返回了鄭州,因為工程出了問題,需要返工,我比平時更忙,元宵節也沒回家。傑的爸爸生病了,我因工地忙未能回家探望,後來從我媽那裡我得知他已經好了,就沒再回去。直到工地不忙,我想回家探望,和傑卻發生了爭吵,傑哭了。我急忙往家趕,可回到家,她卻去新鄉了。第二天,我獨自一個人去傑家,可傑卻不願意讓我去,我請一個假挺不容易,就堅持去了,這引起了傑更強烈的反感。我是帶著一肚子的氣憤和委屈返鄭的,給傑發了一路短信,卻未得到她一條回復。

傑曾說想去縣城開店,恰好我們縣城新蓋了一批商業房,我就想趁這個機會買一套門面房。傑家的經濟條件比較好,我和她商量借她家一些錢付首付款,以後我們再慢慢償還,無論是誰家的錢,我們都會一分不少地償還。但傑從這件事得出的結論卻是:我和她結婚不是為了她而是為了其他。傑有了這樣的想法,對我的態度更加冷漠,一直蒙在鼓裡的我始終認定自己提這個建議是為了傑,為了我們的以後。我們的隔閡越來越深,感情越走越遠,我想不通為什麼,為什麼傑總是對我不關心?有時,沉默是對感情最大的傷害,我不知道她心裡究竟在想些什麼,我只感到了她的冷,我不是個有太大野心的人,我只想要一個溫暖的感情。我想找個時間和她好好溝通一下,把我們的誤解消除掉,可過年,我在傑家喝醉了,婚後,傑一直住在娘家。本來是團聚的日子,我們卻又一次爭吵起來,但當時我的意識是清楚的,我甚至想爭吵有時也是一種溝通的手段,吵吵也好,可以讓彼此把心裡話倒出來,但傑的一句話讓我傻了:「讓他走,他結婚不就為了咱家嗎?」傑的話像一記悶棍把我打愣了,當親戚來勸我們時,我向傑的媽媽深深地下跪:「其實我也很苦……」我並不想失去傑,可這件事卻讓我們的愛慢慢走遠。

過完春節,是我祖母去世三週年紀念日,我回家了,那是我們最快樂的時光,我好想在家多陪傑兩天,我是那麼留戀傑,由於工地比較忙,第二天天不亮我就要返回鄭州,走之前我怕打擾傑,連燈都沒開,只是輕輕地吻了她的臉。我捨不得傑,可工作還得去做,而這竟是我們最後一次見面。我們的關係又回到了以前的僵持狀態,我好想得到傑的問候,可她依然冷冷的。一天,我參加完同事的婚禮,感慨萬端,給傑發短信,希望能收到她的隻字片言,但無論我說什麼,發多少短信給她,都如石沉大海。最後,我說:「我在街上,如果收不到你的回復,我可能會被汽車撞死。」她依然沒有回復。我心裡難受極了,我感覺我們的愛已經走到了盡頭,我們在一起似乎只有沉默,我們應該把愛放生,這樣對我們兩個都好,我開始和傑提分手的事。2007年4月28日,傑答應了。

〔愛的覺悟〕

分手後,我也不知道是解脫還是迷茫,我不想分手,但我們的愛是那麼不幸福,分手可能對彼此都好,最起碼現在是。分手時我曾對她的家人說,我們可能需要冷靜一段時間,找出各自的錯誤,等我們都明白了,長大了,會更珍惜對方。我天真地認為我對得起傑,分手是我們彼此的解脫,但我不能徹底地把傑忘掉,每當我喝多了的時候,我總控制不住和傑聯繫,但總是得不到她的回音,我們的愛到底怎麼了,怎麼了?我認為我們的愛有一天會繼續,我往傑的家打電話,偏巧是她接了,她立即掛斷了。傑還不能原諒我,我想回家求她回心轉意。

6月,姥爺過世了,我回家,同學介紹我認識了霞,第一次見面,我們就相處融洽。那天正好下雨,路上都是水,我穿著皮鞋,她就把自己的拖鞋脫下來給我,自己光腳回去,那一刻,我感動了,我認為這就是愛,我第一次感受到一個女孩對我的關心。我開始和霞聯繫,我們天天打電話聯繫,我陷入了愛的漩渦,一天不和霞聯繫就覺得少了些什麼,這樣的關係一直持續到中秋節。那天,霞來鄭州看我,可是我們見面之後,她卻表現得很不開心,對什麼都不感興趣,氣氛一直很不好。霞去逛超市時我們分開了,分開之後我感覺她好不容易來一趟鄭州,我必須珍惜和她在一起的時間,便發短信給霞,霞讓我在超市門口等她,我心裡很高興,我感覺明天就要過中秋節了,就給她父母買了禮品,我提著禮物在門口等霞,霞看到我的第一句話卻是:「我們分手吧,我們不合適。」我愣住了,立刻聯想到之前提出訂婚時她的種種推辭,我覺得她對我的感情都是假的,我想哭,一時無語,而她卻轉身就走,我呆呆地坐在那兒,看著她的背影遠去。我不知道錯在哪裡,只覺自己受騙了,我也許只是她手裡的風箏,現在,她想放手了。

過幾天,同學告訴我,霞當時生氣是因為她覺得我對她不夠重視。她來鄭州看我,我卻讓她在車站等了足足半個小時,她餓著肚子,我卻先吃過了飯,顯然,我並沒有把她放在心上。同學的開解讓我如夢方醒,我決定回家挽回我們的愛。在霞的廠門口等了她四個小時,直到她宿舍的燈亮了我才上去,但霞說她不會回頭了,本來就自卑的我未再挽留。回到我和傑相處過的家,我特別想念傑,我對霞那麼關心呵護,那麼一心一意,她卻因為賭氣和我分手,那麼,傑呢?與霞短暫的愛情讓我明白了什麼是愛,理解了傑此前的痛苦,明白了她為什麼對我不理不睬,一切只因我做得不夠。

深深的懊悔讓我幾乎崩潰,我自認為我對得起的人卻是我最對不住的人,傑才是我應該去留戀珍惜的人,畢竟我們結過婚,我對傑有未盡的責任。霞為了火車站的半個小時就可以果斷分手,何況傑和我這毫無溝通的婚姻?在近兩年的時間裡,她心裡又會有多少苦?我只想到自己的委屈,卻沒想過,那時的傑不過是一個20歲的女孩,一樣需要引導與幫助。

我開始和傑聯繫,我知道她是不會接電話的,只有發短信向她解釋,向她訴說我的愧疚和思念,希望她能原諒我,我渴望能見到傑,讓傑看到我的真誠、癡悔。過年期間,我執意要去見傑最後一面,不管結果如何,可她家人打電話說:「還是別來了,你們沒有一點希望……」2008年2月13日晚上,我寫了一封信給傑,向她解釋我們以前的誤會,可傑沒有回頭。聽說,她已經有了新的感情。

曾經有一份美麗的愛情擺在我面前,我沒有好好珍惜,假如時光倒流,我想我一定會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呵護她,陪她一起適應婚姻,在婚姻裡共同成長,可惜那時的我們只知道一起賭氣。現在,我終於知道愛一個人就是全心全意疼她,照顧她,我終於明白女孩生來就是讓人疼的,我終於知道自己當初多麼無知,曾經的愛卻不給我改過的機會了。

記者手記:

舉行婚禮時,他24歲,在此之前,從未談過戀愛,與他一起接受眾人祝福的新娘又幾乎是陌生的,雖相識半年有餘,卻身處兩地,僅靠短信偶爾聯繫。兩個對愛都還處於懵懂無知狀態的人就這樣步入了婚姻。當婚姻陷入僵局,自然沒有絲毫迴旋的能力,失敗似乎在所難免。

所以,他感歎:我現在覺得人在結婚前應該多談幾次戀愛。

有人說過,婚姻是每個人一生最重要的選擇,選擇的過程就是成熟的過程,對愛情有所領悟,對婚姻便敢於承擔。但很多人的婚前幾乎不存在選擇,茫茫然走進婚姻,磨合期變成了磨損期,雖然也可做到「小車不倒照樣推」,但更多的人過不了磨合期。

這樣說,並不是反對「將初戀進行到底」,堅持愛的一貫性絕非錯事,但婚前必要的瞭解與溝通卻是必需的。如果你期望兩個懵懂無知的人通過婚姻一夜成熟,豈非天方夜譚?相知是愛的基礎,也是婚姻成功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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