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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這個過程,就像做夢一樣,我寧願相信這不是真的。前夫所做的一切,對我更是一種羞辱。我不服氣,我覺得很憋屈。
我老家在外地,高中畢業後,濟南一家紡織廠招工,我便到了濟南。1991年,我認識了明強,他人比較老實,對我很好,而且他父母對我也不錯,很快我們就結婚了。
結婚沒幾年,因為工廠效益不好,我們雙雙下了崗。一下子失去了生活來源,我感覺有些彷徨。為了支撐這個家,我學著做小生意,擺過地攤、炸過麻辣串。老公嫌丟人,不願意幹。我覺得只要是不偷不搶,靠自己的雙手吃飯,就沒什麼丟人的,老公只好隨我。後來,我們慢慢地攢了一些錢,做起了稍微有點規模的生意。
我和老公一直是同甘共苦,生活一天天好起來。其實,我也有苦衷。明強是濟南人,家裡就他一個男孩,很是嬌寵。老公幼時嬌生慣養,根本沒有能力及心思挑起生活的重擔,他經常借口去辦事找朋友玩,回來就對我說事沒辦成。我選擇了容忍,甚至像對孩子一樣來包容他。
我覺得,他或許不適合做生意,應該去上班。
2004年,我通過一個客戶的關係,幫明強聯繫了一個好單位,讓他體體面面地上班。從此,有了固定的收入,壓力一下子減小了。明強開始出差,每次都會給我和孩子買禮物,我感到很幸福。
今年春節後,明強經常偷偷地打電話,我沒往心裡去。再以後,明強每次出差都不給我們帶東西了,說錢不夠花,還額外向家裡要錢。我也沒當回事。
3月份的一天,明強突然說要和我離婚,我一下子懵了,問為什麼,他說和我沒感情了。我控制住自己,平靜地和他交流,他很不耐煩,沒怎麼說話。
之後,明強回家就找碴和我吵架。有一次,他又提起離婚,我氣急了,賭氣說,「離就離,孩子房子都歸我,你每月給我們娘倆800元生活費,咱倆撇清」。他聽了很平淡地對我說:「你把要求寫寫吧1我也真是氣壞了,就寫了出來。明強把紙疊了疊,放進了口袋。沒想到,這張賭氣寫下的東西,竟成了我要離婚的證據。
4月底的一天,我接到法院的電話,說明強起訴離婚,讓我去拿傳票。原來,老公向法院起訴,說我們倆草率結婚,經常為家庭瑣事爭吵,感情破裂。證據正是我寫的那張離婚協議書。
當時,老公已經從家裡搬出去。可拿著傳票,我還是不敢相信這是真的,一下子就傻了。以前我太自信了,不相信這種事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我不想離婚,想和明強好好談談,他不接我的電話。我找到明強的親戚,幫我勸他回心轉意,可是一點用也沒有。我還是沒有放棄,直到有一天,我找到明強最好的朋友。這才知道,明強和一個小他10多歲的女孩好上了。
我打出了明強的電話詳單,有一個陌生號碼頻繁出現,有早上6點的,也有晚上12點的。我把這個號碼記了下來,打過去,對方是一個女孩。聽著那個女孩在電話那端「喂喂」的聲音,我的心都碎了。我沒說話,輕輕地掛了電話。
我什麼都能忍,但這是一個原則性的問題,我的自尊受到了極大的傷害。我給明強打電話,問他這個號碼是怎麼回事。他不以為然地說:「怎麼了?有個朋友還不行嗎?」他的態度深深地刺激了我。我徹底失望了,覺得長痛不如短痛,離就離吧!
上周,法院第二次開庭,我同意了離婚,孩子判給了我。拿到判決書後,我突然覺得自己很虧,苦心經營的家庭就這麼不明不白地拆散了,心裡憋屈得要命。
現在,我經常偷偷地哭,又不敢讓孩子看到。這件事對我打擊很大,整個過程中,明強不和我溝通,一味迴避,難道我們15年的感情,連這點情分都沒有嗎?這個世界上,還有真正的感情嗎?我不明白婚姻為什麼會走到這一步!離婚留下的陰影,快讓我瘋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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