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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色:曖昧第四者 有多少愛不算胡來(一)

我們通過幾次電郵,她很急切,說有重要的事情請教。

我們約在一間咖啡廳見面,我到的時候,她已經坐下了。簡潔隨意的衣著透著時尚,顯然對自己的外貌和打扮相當自信。她今年三十歲,但看起來年輕得多,我只能從她眼中偶爾閃過的一絲暗影看出她這個年齡沒有的滄桑。簡短的寒暄後,她點來咖啡,然後開始敘述自己的故事。

曉雪出身於知識分子家庭,對婚姻抱著非常傳統的觀念。少女時代就幻想著生命中的白馬王子,直到大學都守身如玉。其間有過不少追求者,也試著交往過幾個,但很快放棄了,「主要是緣份未到」。

戀愛六年後……我們結婚了

我和丈夫是我讀大四那年認識的。夏天,下著大雨,我去一個人才招聘會。因為心裡有事,急匆匆地把包落在出租車上了。正在著急,腰裡的BP機響了(那些年手機遠不像現在普及,能有個BP機在校園裡就相當不錯了)。BP機上是他的留言,他正巧成為那輛出租車的下一位乘客,無意中發現了我的包,包裡有我的身份證,還有一大堆證件資料。

我們約在咖啡館。看到我進來,他立刻起身招呼,原因是包裡的身份證讓他很容易認出了我。我看到一個很高大的男孩,臉部線條很硬,但不是我一見傾心的那種英浚我們面對面坐下了,在把包拿出來的同時,他笑我是個粗心大意的女孩:「把這麼重要的東西丟在車上,說不定哪天把自己也弄丟了。」見慣了校園裡小男生的奉迎,這個大哥哥式的批評一下使我感覺親近。

那天咖啡館裡人不多,靜靜地流淌著背景音樂。之後的聊天非常自然,他大我兩歲,竟畢業於同一所學校,已經有了一份不錯的工作。當我們聊完了起身看表時,發現已是半夜。然後他送我回家。

因為我的一次疏忽而相識,從此開始交往。這就是緣份。而我,是相信緣份的。

和所有的年輕人一樣,戀愛的日子幸福而且快樂,當然也少不了爭吵鬧彆扭,但留在記憶中的基本是浪漫,我們一起爬山,一起看電影,一起聽音樂,也一起幻想未來的生活。

這樣過了一年,我們商量著一起把工作辭了,自己辦公司,好好幹一番事業。

他拿出了全部積蓄,又從兩邊老人那裡各借了一點錢。小公司的打拼很辛苦,有時請客戶吃飯,結完賬兜裡連打車的錢都不夠,只好相擁著一步步走回家。

我們那時已開始同居,租住在附近機關大院的一室一廳,房子很舊,但租金便宜。沒事的時候,我們會牽著手在街上閒逛,幾乎把附近的小餐館吃了個遍。一個沙鍋豆腐四塊錢,一盤京醬肉絲三塊錢,再加兩碗米飯,不到十塊錢一頓飯,吃得非常滿足。

公司發展順利,很快我們把借父母的錢還清了,還慢慢積攢起一筆錢。和所有過日子的年輕人一樣,買房買車。在戀愛了六年之後,我們結婚了。

後來我多次回想結婚這件事,覺得當時就有些勉強。那時我們已經一起生活好幾年,除了沒辦手序,與正常的夫妻沒什麼兩樣。剛開始住到一起時,他曾提過結婚,我那時想,怎麼也得攢下一筆錢,有了生活和事業的基礎再說。

後來他又提過幾次,我都以同樣的理由拖下來。

之後,他不再提了,覺得這樣也挺好。

我們是兩年前結的婚,幾年下來彼此早沒新鮮感了,但是雙方父母很著急,催著辦了。那時候房子也買了,公司規模也一點點擴大,我也覺得該是結婚的時候了。婚禮來了不少朋友,但披上婚紗的時候,一點沒有新娘的感覺,只覺得完成了一個順理成章的程序而已。

婚後住在裝修好的房子裡,房子大了,公司業務也更忙了。日子一天天地過著,既不覺得有

什麼好,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好。

結婚一年後……我們離婚了

發現他有情人,是在結婚快一年的時候。那段時間他出差特別頻繁。我們倆在公司是有分工的,所謂「男主外,女主內」。他管對外的業務,我負責公司內部管理。我選擇主內還有一個原因,他別的方面都好,就是嫉妒心太強。一看我和過去的異性朋友來往就多心。一起在外面應酬,如果別人對我多一點關照,他會不高興。有段時間我們常為這種事爭吵,

但時間長了,我這麼想,既然跟他好了,我又沒有別的想法,何苦鬧得他不開心?所以主動選擇了「主內」。

在此之前我已經有了點猜疑,覺得他在外面有人。他特別喜歡到杭州出差,每次都說是業務需要,但回來後並沒有相應的業務拓展。我知道他在杭州認識一個女人,人很優秀,也漂亮,很多方面比我強。她到北京來時,我們還見過面。

我像《手機》裡的女主人公那樣把他的手機話費到電話局打出來了,發現那段時間和杭州的一部電話每日通話都在一小時以上。這絕對不可能是業務需要,而且很多通話時間都在深夜。

我就明白了。

有一天,他又要去杭州,去之前就很興奮。過去對他出差我是不管的,想什麼時候走就什麼時候走,但這次我想驗證一下,就說,杭州那邊好像最近沒什麼業務需要,公司這裡正忙,先別去了。他馬上搬出一個理由,說父親病了。他父親在杭州,病了當然得去看望。我嘴上沒說什麼,到外面買了個電話卡,打到杭州他父親的手機。對方一接電話,聲音很宏亮,沒有一點病態。我什麼話都沒說,把電話掛了,知道他要去會情人。

那天是中午的飛機,早晨五點他就醒了,興奮得再也睡不著。我其實也醒著,兩個人就躺在床上說話。

我對他說,你今天出差,我想到機場送送你。過去他去外地我從不送他,彼此都忙,也沒有這種情調。聽我說要去送,他很意外,說送什麼送,幾天就回來了。我說正好沒事,還是送送吧。他沒有覺察到我的懷疑,拎著包高高興興上路了。

那天是個大陰天,路上灰濛濛一片。他開著車,我坐在一邊,想著七年來的許許多多,心裡一陣陣難受。我當時還抱著一絲幻想,想著他看在過去幾年的情份上,到了機場忽然後悔了,杭州不去了,跟我一起回家,然後把真實情況告訴我,認個錯,收住了,我想我還可以原諒。但是,他一路上沒事人似的哼著歌,還用手在方向盤上打著拍子。一直到機場分別,他朝我一揮手就走了。

我當時覺得,他轉身前的這一揮手,我們就徹底「拜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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