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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姐弟戀被世俗偏見拆散

上海的她和南京的他在網上一聊鍾情,網下一見傾心。他為了她,拋棄所擁有的一切,毅然來到上海創F業,從頭開始;她和她的家人甘做後盾,支持他打拼。當他們買好了新房,並擁有了愛情的結晶的時候,走進婚姻殿堂已是必然。

可就在這個節骨眼上,一場毀滅性的變故突如其來,不為別的,就因為他們是網戀……

一聊鍾情愛情從網上甜到網下

歐娟不僅長相漂亮,而且還有著一份很好的工作,是上海一家大型置業有限公司行政部的主管。自身條件這麼優越,她選擇配偶的條件自然也比較高,以致年近30還沒有找到意中人。

2001年5月的一個雙休日,歐娟以網名「艾麗婭娜」上網。打開QQ不久,一個網名叫「浪漫羅丹」的男孩要加她為好友。歐娟覺得他的名字挺好玩,就將他加為好友。隨後兩人就聊了起來,並且聊得非常開心。

此後,兩人天天上網聊天,雙方在聊天中相互介紹了真實情況。「浪漫羅丹」真名叫程南,是江蘇無錫人,比歐娟小4歲,畢業於南京一所重點大學計算機專業,現在南京一家電腦公司任職。

兩個姐弟相稱的男女,後來相愛了。

7月中旬的一天,程南坐火車到了上海。當程南微笑著站在歐娟面前時,她不禁心跳如鼓:高高的個頭、方正的臉龐,渾身上下都體現出一副斯文的學子風範。程南對歐娟的印象同樣是好極了:典型的大都市純情女孩形象。他們很自然地擁抱在一起……

這天下午,站在88層高的金茂大廈觀光廳內,程南對歐娟說:「我已拿定主意,為了你、為了事業的發展,我決定到上海來。」

這次見面,使兩人愛情從網上走到了現實。其間,歐娟再次提到了年齡差距及兩人的這種戀愛方式,擔心程南的父母不會接受。程南說:「我要的是人好,年齡不是不可逾越的障礙,我母親就比父親大……網絡牽線相愛,有什麼不好,這才叫浪漫新潮呀!」聽他這樣表白,歐娟心頭的疑慮打消了。

2002年6月,程南通過努力,進入上海某數碼有限公司,當上了電腦軟件開發工程師。

橫生變故網戀被世俗眼光扼殺

在歐娟一家的全力支持下,程南在上海發展很順利。

幾乎所有的條件都成熟了,兩人開始談婚論嫁,幾經選擇,他們看中了閔行區申北路566弄的一處新房。

當時,兩人手頭都沒有多少積蓄,歐娟向父母及親友借款,很快籌到了11萬元,順利地支付了購房的首付款。之後,歐娟又以自己的名義申請了25.3萬元購房按揭貸款,在這份購房合同上,記載的是歐娟和程南兩個人的名字。

2003年8月,歐娟和程南同居了。

9月的一天,歐娟發現自己懷孕了。歐娟沒敢把這事告訴父母,她希望盡快和程南登記結婚。

兩人經過協商,決定「先斬後奏」,等辦好結婚手續後再將歐娟懷孕的事告知雙方家長。可懷孕的事在歐娟向父親要戶口簿去辦結婚登記手續時露餡了。

歐娟父母叮囑要尊重程南的父母。10月3日,程南回了無錫老家。

出乎意料的事情發生了。

一聽說網戀,程南母親憋不住了:「電腦上也能找到好對象,也能結婚?!你簡直是胡鬧!」

程南解釋說歐娟是一個很優秀的女孩子。母親還未聽完就跳了起來:「我說網上騙局多,你還不承認,女人比男人大4歲你也要?你被人家騙了、走火入魔了……」

結果,父母與兒子之間的對話不歡而散。

當晚,程南的父母將兩個女兒、女婿及其他嫡系親屬火速叫到家裡,緊急磋商對策!親屬們都說上網談情說愛好比虎口裡遊戲,太危險了!程南在一旁顯得十分孤立。

第二天,父母對程南採取了「措施」,安排信得過的人看住程南,不讓他離開家門半步。

到了下午,程南堅決要求返回上海。他母親則以死相威脅。

程南經過又一個不眠之夜後,終於無奈地妥協了。在親情與愛情之間,他放棄了愛情。他給歐娟發短信說:「沒有辦法,我們再繼續下去的希望已徹底不存在了!」

收到這條短信,已有兩個月身孕的歐娟頓時哭昏在地……

為愛而瘋誰能給破碎網戀公道

清醒過來後,歐娟一次次撥打程南的手機,但他的手機始終處於關機狀態。10月6日晚上9時許,歐娟趁父母不備,奪門而出,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就在她父母滿城找她的時候,她來到了南浦大橋。

正當歐娟欲翻越橋欄準備跳江時,幾名警察救下了她。一番說服工作之後,警察攔了一輛出租車讓她回家。

但是歐娟沒有回家,她又來到了常與程南一塊散步的黃浦江畔,她觸景生情,咬緊牙給程南發了一條短信:「當我發送完這條信息,我就帶著你的親骨肉跳江……」

就在這時,歐娟的父母終於找到了這裡,在父母的苦苦哀求下,歐娟才隨父母回了家。

10月8日,程南的大姐和二姐夫忽然來到了歐娟家,他們取走程南的畢業證書、合同文本之類的重要物品後,就再也沒有任何音訊了。

10月10日,走投無路的歐娟只好去向所在區的婦聯求助。婦聯有關同志通過努力,終於聯繫上了程南,他答應12日來上海見歐娟。可12日,程南沒有來。

歐娟在父母的勸說下,於14日做了人流手術。手術後的第二天夜晚,她吞下了大量安眠藥,由於父母及時發現,緊急送到醫院才救回一命……

歐娟完全被巨大的感情挫折擊倒了,精神處於瘋癲狀態,成天不是念叼程南的名字,就是喃喃自語,父母只好將她送進醫院接受治療。在醫生長達半月的精心治療下,歐娟逐漸恢復了理智。直到這時,她才慢慢接受了愛情破裂的事實。

歐娟出院後,在婦聯組織的指點下,決定走上法庭討說法。她將程南告上浦東新區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解除與程南的非法同居關係;由原告購買的房屋歸原告所有;被告賠償原告終止妊娠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34828.90元」。

她之所以要打這場官司,還有一個重要原因,那就是她要利用上法庭的機會再見上程南一面,訴說自己的愛恨情仇。

由於被告的戶籍所在地在南京市,2004年3月,浦東新區法院將案件移送南京市鼓樓區法院審理。該院定於5月10日下午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這天一大早,歐娟在律師及父母的陪同下,早早驅車趕到了南京,她想趕在開庭前再好好與程南談談。

見了歐娟,程南低下了頭,他只輕聲說了句:「我知道自己對不起你,我也是沒有辦法,真不希望今天和你在這裡相見。」歐娟點了點頭,淚水頓時流落下來———這是一個少見的庭審場面:原告淚流滿面,被告低頭無語噎咽。

在法庭陳述的時候,歐娟流著淚說:「我是真心愛他的,我也知道他是愛我的,但他沒有勇氣戰勝世俗觀念對愛情的扼殺,所以也只好這樣了,以後都好好生活吧……」說到這裡,她哽咽得實在說不下去了。

程南低著頭,十分愧疚地說:「我其實也是真心愛原告的,我沒有傷害她的故意,但我實在沒有想到來自家庭及世俗的阻力會有這樣大。現在愛情沒有了,孩子沒有了,這些真的怪我,但我能去怪誰呢……」

法院當庭作出了一審判決:解除原、被告的非法同居關係;以原、被告名義共同購買的房屋所有相關權利歸原告歐娟所有,購房貸款由原告償還。

簽收完判決文書,歐娟跟隨著律師快步離開了法院,她的右手不停地抬起放下,擦拭著泉湧般的淚水;而程南站在法院大門前的高高台階上,久久地注視著歐娟那越來越模糊的背影,少許他才抬起右手擦了一把眼淚……(文中人物為化名)

編後:誠然,網戀造成了不少悲劇,但這並不是網戀的過錯。只要雙方在走下網絡後仍然能夠真誠地相愛,就是美好的。隨著網絡的發展,網戀將成為年輕人擇偶的一種正常方式。如果仍然像程南的家人一樣,戴著有色眼鏡看網戀,製造棒打鴛鴦的悲劇,就是當今這個文明時代的不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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