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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之前,他在她最困難的時候給予她一如既往的關懷,她說如果自己有一天出人頭地了,第一個要報答的人就是他。十年之後,已經結為夫婦的他們一個是博士,一個是女強人,日子和從前已是天壤之別,卻各有新歡。追尋來時路,他們的愛情是在什麼時候面目全非的?(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冷漠分居,回頭太難
去年夏天的一天早上,盧志祥一反常態地起了個大早床,一個人拿著拖把在家裡拖地。我聽到動靜,看了一眼就閉上了。我懶得看他那副狠狠的表情。
盧志祥當然不是自願拖地的,否則他拖地時的表情也不會那麼咬牙切齒的。他把地拖好,就翻箱倒櫃地清東西,把他的衣服和書一起塞進一個大大的行李箱裡。我半開玩笑地說:「你要離家出走啊?」他很嚴肅地說:「搬到學校去祝省得你們看我煩。」盧志祥在一所醫科大學讀博士。
他摔門而去。我這才想起頭天發生的事。
夏天,我一個人流著汗把屋裡屋外打掃得乾乾淨淨,他在床上酣睡。我母親看著不舒服,就說了兩句---說他這幾年全靠我供著讀書生活,連家務也不做,還好意思在這個家裡呆著。
盧志祥早說過在家裡沒有主人公的感覺。我說那是當然,我把家裡的大事小事都包攬了,錢是我賺的,東西是我買的,家務是我做的。盧志祥說:「這是我們結婚前就說好的埃是你讓我考研考到武漢來,是你說讓我一心讀書你來供我。」
事情到了這一步,我無話可說。我說過,我出人頭地時第一個要報答的人,一定是他。但沒想到有一天,我居然會報答得這麼心不甘情不願。
那次邁出家門到現在,盧志祥再也沒有踏進家門。我們會偶爾打個電話、偶爾一起吃飯、偶爾重溫舊夢,但是無論我們怎樣互相搖著橄欖枝,時光也回不到從前了。
我發自內心地說,我願意放棄現在所有的一切回到從前。盧志祥說:「你先把那個文身去掉吧。」我心一顫,那個文身,就是我情人的名字。
落難時刻,愛情救贖
大二夏天,我因為一時義氣幫朋友吵架,被學校在檔案裡記了處分,從此成為「問題少女」。學校裡最醒目的公告欄裡貼著對我的處分通告,上面居然莫須有地多了「夜不歸宿」的事跡。在那個盛夏,我感到了徹骨的寒冷。
從前喜歡我的老師、談得來的同學都對我側目,惟有一個人一如既往地給我打飯、搶自習座位。他就是我同桌的男孩盧志祥。憨憨的盧志祥很沉穩,他說一切都會過去的。後來我才知道這個外表平靜的男孩子剛剛經歷了一場人生變故,他讀高中時他們家的生意破產了,他們家由當地的首富變得生活窮苦。他照樣考上了理想的名牌大學。
那個秋天,凋零的季節,我對盧志祥的愛情卻像野草一樣瘋長起來。我不可抑制地愛上了他,他不同於我以往見過的任何一個男生。在盧志祥的鼓勵下,我不僅學業優異,拿了兩年的獎學金,連校委會都受了感動,在我畢業前取消了那個恥辱的處分。
堅守愛情,甘心付出
快大學畢業時,我隨盧志祥回了一趟他在南昌的老家。他是全家的惟一希望,哥哥弟弟都沒有什麼文化。他考大學的目的就是為了畢業後重振家業。
盧志祥曾經風光一時的父母以及他的哥哥弟弟住在一間民房裡,我們去了,沒地方安置,他家就用布簾把十多平米的房子分成兩間。親眼看到這一幕,我就知道如果畢業後我留在南昌,在具體而瑣碎的生活面前,我和盧志祥如夢般的愛情肯定沒有未來。我要離開,盧志祥的眼裡滿是傷感。我像哄小孩一樣拍拍他的肩:「我會一直在武漢等你。」
這不僅僅只是一句安慰的話,更是需要付出代價的承諾。因為學校處分的事情,畢業後作為當地醫學權威的父親婉拒了我回家鄉發展的想法,我一個人發狠般留在武漢,發誓要混出個人樣來。
我憑著優異的成績進了武漢最好的醫院。上世紀90年代中期,即使在最好的醫院,作為一個剛出校門的大學畢業生,一個月也只有280元錢。除去90元的房租費,
終於團聚,突然陌生
拒絕王偉達之後,我覺得像打了一場仗,一個人拼得好累。其間盧志祥就像斷了線的風箏,全無音訊。
我向單位請了假,去了南昌。我是路癡,卻奇跡般地記得去他家的路。見面那一刻,我們倆百感交集,抱頭痛哭。午睡的時候,我覺得有什麼東西滴在我臉上,睜眼一看,是盧志祥的淚珠。年少時的愛情是多麼純真啊,我願用鑽石去換取盧志祥的每一滴眼淚。因為它們都是為我而流。
2001年盧志祥如願以償地考取了武漢的研究生。他到武漢不久,我們就去拿了結婚證。拿結婚證那天,我興高采烈地說:「以後你就一心一意讀書,我供你。」
勝利的喜悅沖淡了所有的傷感和不快,盧志祥考到了武漢,我們愛的諾言兌現了!為了讓我們的生活過得好一些,在盧志祥來漢後,我找了一份兼職,每天夜以繼日地工作。可是,誰知道呢,痛苦會跟隨著幸福而來。
不知什麼時候起,我和盧志祥開始變得無話可說,這個曾經讓我日盼夜盼的男人,在終於又回到我身邊之後變得遙遠而陌生。是為什麼呢?
我是一個沒能披上婚紗的新娘。盧志祥的理由是,已經拿了結婚證,也不用那些虛榮的東西了。婚房是我用自己的錢付的首付。每月除了要負擔兩個人的生活,我還要供樓,盧志祥在這個時候向我提出要買八百元錢一副的網球拍,我白了他一眼,我無法把他當作一個不懂事的孩子那樣原諒,他比我大,他是我老公,他已經是奔三十的人了。他應該是整個家的頂樑柱,我只是幫他頂頂而已。
另尋新歡,不是愛情
心就這麼一寸寸地灰了下去。
阿鍾是我一個患者的兒子,他陪他母親來看病時要了我的手機號,說是方便聯繫。阿鐘的母親患了一種慢性病,隨時都有需要搶救的可能,於是我答應了他的要求。
開始時阿鍾只是咨詢一些治療方案,有時很晚了他也會打電話來,我總是耐心地為他解答。後來阿鍾開始約我吃飯,開始,我是拒絕的。再後來有一天,我接受了。和盧志祥的日子過得太沉悶,我要去透透新鮮空氣。一見面我就對阿鐘錶了態,我們的交往是不以婚姻為目的的。阿鍾後來說,這樣的表態有些引誘的成分。我和阿鍾成了情人,在盧志祥那裡得不到滿足的,我就向阿鍾索取,阿鍾也真的把我當作他手心裡的寶。
正當我覺得我的生活從此無憾了,我卻在我的車上發現了一根長長的染過的黃發。盧志祥承認,他開著我的車會過網友。為什麼?因為無聊。
一對夫妻把日子過成這樣還有什麼意思呢?從此,阿鍾成了我的麻醉劑,每次當我在盧志祥那裡感覺很受傷,哪怕只有一點點疼,我就會毫不猶豫地去找阿鐘。阿鍾違背了我們交往的初衷,對我動了真情,在我生日那天,約我出去,說有一件禮物送我,他把我的名字文在他的身上。
我當時處於這幾年少有的清醒狀態,沒有答應並關了手機。關機前的最後一句話是:這並不代表愛,改天我還你一個就是了。在他生日那天,我也文了一個他的名字。事實,就是這麼簡單。
這一年來,盧志祥雖然和我名義上分居了,但私底下,我們還是有來往,就在上個星期,他還把我抱到他宿舍的床上。我和盧志祥愛了十年,愛得濃烈、辛苦而疲憊。我報了恩,愛人成了我想要的樣子,但是我們的愛情,早已面目全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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