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 我已長到你愛我時的年紀
如今我已長到你愛我時的年紀,如今你已老到厭煩愛情的年紀。如今我已長到開始回憶過去的年紀,如今你已老到連回憶也忘記的年紀。
我不再是那個頑皮討厭的小孩了,你不再是那個多情英俊的少年了。
你鮮紅的內褲橫穿城市東西
1997年5月25日下午,大概是6點左右,你穿著一件變了形的鵝T恤,一條沒牌子的便宜仔褲,鬼頭鬼腦地來到我面前。那天,你開著你哥哥的摩托車來和我分手。你對我說:「就這樣吧,再見再見1
誰先說再見誰就佔上風嗎?這樣看來你確實應該得意。你跨上摩托車,動作相當瀟灑,在傍晚葡萄酒一樣紫的霞光裡,藍色的你像是一道閃電,一路風馳電掣而去。
我站在原地,想想還是哭了。唉,我們分手了。
其實分手也沒什麼了不起,使我耿耿於懷的卻是那天下午最末的一件小事。
那天你跨上摩托車的動作固然很是拉風,可你不知道,你牛仔褲的屁股裂開了一道口子。你一路露著你鮮紅的內褲,從城市東邊橫穿到西邊,像扛著一道三角形傷口的紅瓤兒西瓜,一路上會有多少人嘗到你紅色內褲的甜蜜啊!
這就是我今生最後悔的一件事,它甚至大過和你分手本身。
我應該在你發動引擎時告訴你:喂,褲子破啦!
哪怕你沒聽到也好。
可我當時,惡作劇地摀住了嘴吧。噤聲。
我粉紅色的心悶騷極了
此後我們就再也不聯繫,誰怕誰。
其實不是我不和你聯繫,是我忘記了你的電話號碼。1997年我還沒有手機,所有的電話號碼都寫在一隻綠色的通訊本上,而在和你分手後我就再也沒找到過它。於是那之後我使勁兒攢錢想買一隻手機,我曾設想過很多次買了手機後第一個通知誰。最後我決定先告訴你哥,你哥是一個男八婆,他一定會屁顛屁顛地轉告你:「許明悅有手機啦,她的號碼是……」
其實,你哥這人挺好的。只可惜他說服不了你,你不怕他,他人微言輕,力不從心。
那麼,就算了吧,我們還是勢不兩立好了。
檸檬黃色的骨氣和紫色的尊嚴讓我不去聯繫你,但是我粉紅色的心可不聽我的話,悶騷極了,像每年五月樓下草叢裡必然長出的透明蝸牛,一有空就探頭探腦,沿路遊走,非要把你追隨。
現在我已經有了手機,可是我經常找不到它。而此刻,在翻找手機的過程中,我卻找到了那只綠顏色的通訊本。
你讓寂寞的人有福
在那通訊本上不僅記錄著你過去的電話號碼,還有一些我寫的字,比如:「今天要給廖嘉偉買牙刷,兩聽啤酒,一包煙,還要買一瓶芥末。」
那會兒我們已經好上了,原因很簡單:你說你愛我。
你有多愛我呢?你愛到我買的牙刷直掉毛你也堅持著刷了,兩聽啤酒你沒捨得喝都留給我洗頭髮用了,一包煙抽來抽去是為了替我吐煙圈。而淡綠的芥末,是我在和你吵架時獨吞的,吃一口芥末,眼淚就嘩嘩地流出來,而不必坐在地板上乾嚎,你說沒關係,假眼淚也愛。
而我愛不愛你呢?我不知道,我知道的是:自從你出現,我這個寂寞的人有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