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我們用身體為心靈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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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我們用身體為心靈取暖

同居:我們用身體為心靈取暖

就這樣同居了

「咚咚咚……」還在睡夢中的時候,急促的敲門聲把我驚醒。氣壞我了,大週末的誰呀!找抽呢吧!「咚咚咚……」還在敲,我只好爬起來去開門。

門剛開,就先擠進來一個大黑皮箱,緊接著是身穿紅色風衣的紅雲,她後面還跟著一個個子高高的男孩兒。我登登登後退好幾步,都沒反應過來。揉揉眼睛,問她:「你這是幹嘛?」

紅雲都沒理我,就先把大皮箱拎進我的另一個臥室,然後出來,拍拍手,笑靨如花地對那個男孩兒說:「曉風,你先坐埃」一邊拉著我的手把我往我臥室拽,我說:「你幹嘛啊?」

進了我的臥室,她小聲對我說:「這是我大學時候的男朋友,早上從深圳跑來找我,說忘不了我。唉!沒辦法,誰讓我人魅力大呢。可你知道我現在跟林宇在一起的,所以……」

「所以你就把我這兒當後宮了?」我接茬兒。

「沒錯,聰明,要不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呢。」紅雲不以為恥。

「那怎麼成?孤男寡女的。」

「就幾天,我會跟他講清楚的,總不能人家一腔熱血,咱立刻就潑冷水啊?得,就這麼著吧,我有事,林宇等我呢,先走了埃」說完紅雲就出來跟那男孩兒說:「曉風,我今天加班,晚點過來找你,你等我埃」就走了。

氣死我了。我呆呆地看著曉風,他可真帥啊!我真有點起了色心。正在我心猿意馬的時候,曉風也看著我,鎮靜地說:「你這麼看著我,是想告訴我懸崖勒馬,回頭是岸嗎?」

我驚訝地看著他,使勁地點頭說:「明事理,明事理!這就好辦了,也不用大家繞來繞去了,那你還不趕緊打道回府等什麼呢?」「來都來了,就逛逛京城,回憶一下以往的大學生活也挺好的呀。」「那您覺得住我這兒合適嗎?」

「合適呀,你這兒亂點兒,不過挺好的,裝修品位也不錯,我想我能盡快習慣。」

「你!你怎麼這麼隨紅雲呀?」

「我們同出一門嘛!笨!」

「嘿!」這都什麼人啊!

之後的一星期,曉風不緊不慢地跟我過起了同居生活,我下班回來他飯做好了,晚上跟我一起看電視,然後各自睡去。根本沒有走的意思,紅雲來過,兩個人聊了一會兒就有說有笑達成共識,紅雲歡天喜地地去找她的林宇了。

我感歎人世間風雲莫測,但在內心裡,卻有些許暗喜。不知喜從何來?

終於有一天,我下班回來,沒有做好的飯,沒有曉風帥氣的影子,他的房間裡很整齊但他的東西已經沒有了。我很失落,心想:就這麼走了,也不說一聲。心底有那麼深的失落。

一個人坐在黑暗裡,電話突然響起:「喂?我是曉風,你想我了吧?」他笑嘻嘻的聲音。我的心軟極了,剛要說話,他又說:「我很想你,你要我吧,我回去,跟你在一起。因為我發現,我喜歡上你這個好心的丫頭了!」

那一刻,我開心極了,卻故作鎮靜地說:「廢什麼話啊?還不快回來做飯……」

結婚幹什麼

是的,我們同居兩年了。當初和男友是在飛機上認識的,那時候我正和一個女孩結伴去普吉島旅遊。第一次出國遊玩的我興奮極了,他的座位挨著我,可能旅途無聊吧,他開始有一搭沒一搭地和我聊天,後來大概覺得我挺單純可愛,就對我有了興趣。我們是一個旅行團的,所以那幾天就天天泡在一起。他大我將近10歲,長得不能說多帥但是很有風格。我一直就喜歡成熟的男人,他的出現就是上天所賜。那幾天有點重色輕友了,女友被冷落,回城時,她坐在我身邊的座位上,已經氣得像包子一樣鼓了。

到北京一周後,我們就同居了,我實在無法抵抗他的成熟魅力。他來過一次我的住處,東看看西看看,扔出一句話:「你不應該住在這種地方。」第二天他就找了人幫我搬家,我住到了他的大房子裡。我很奇怪一個男人居然可以把生活弄得井井有條,每個房間都一塵不染,書房裡有個條案,上面鋪著宣紙,我問:「你還練書法?」他說:「是呀,從小就練柳體。」「呵呵,我小時候寫的是趙體。不過早就荒廢了。」正說著,他忽然過來抱緊了我,我毫無防備,接下來就是長達十分鐘的吻,我想該有那麼長時間吧,是我目前為止最長的一次。沒辦法,我怎麼能不愛他,他的一切都那麼好。

那是個週六,我們折騰到很晚,大家都倦了,所以睡得香。第二日上午,大概十點,我被一陣敲門聲吵醒了。「怎麼辦?誰?」我莫名緊張,可能因為我剛剛介入他的生活,對他和他的朋友還不是很瞭解。「別出聲,是收拾屋子的阿姨。」他繼續睡去,敲門聲持續了一段時間後就消失了……

如今我已經和他同居兩年了,兩個人都覺得這樣挺好,生活的細節我們一起打理,快樂共同分享。他的朋友也認識得差不多了,因為目前並沒有要小孩子的計劃,所以我們願意盡情享受這兩人世界。不知道有多少人過著像我們一樣有今天沒明天的日子,我覺得目前這樣挺好。

留痕

再次見到笑天的時候,已經是3年後的今天。3年前我們大學畢業,我們兩個除了愛情,什麼都沒有,他回到了他的家鄉,我一個人留在了北京。開始的時候我找到一份醫藥代表的工作,住著房東從主房接出來的簡易屋子,很苦很孤單。但我心中充滿對未來的憧憬,也等待著笑天的歸來,因為撫養他長大的姥姥不允許他留在北京,他必須回去說服,然後才能來找我。

沒有笑天的日子很難過,因為我們上大學的時候就在校外租了房子住在一起的,我已經習慣了他的照顧。現在什麼都要自己做,簡易的房子下雨時會漏水,更覺得淒涼。但新的工作環境讓我認識了很多新的人,用我女孩的可愛和年輕,讓他們喜歡我,幫助我,追求我,漸漸地,我適應了,並且能夠解決生活中很多難題,因為有人幫我,我找到了新的生活方式。

再後來,我終於進了理想的電視台做喜歡的工作,我覺得自己強大了,堅強了。生活一天天過去,笑天的姥姥一直不肯他回北京找我,我由最初的充滿希望,變成了等他只是一個概念,生活要繼續,一刻都不可以停下來,因為現實太殘酷了。

身邊的男人多起來,我對愛情麻木了,但我知道我需要什麼!想得到什麼!也知道得到的越多,付出的也就會越多!就是這樣。

所以,當3年後的今天,笑天充滿愛意地站在我面前,背著他的行囊,穿著白襯衫、牛仔褲,一如當年那樣挺拔帥氣,我彷彿回到了那飛逝的青春,那些充滿陽光和愛的日子。但我知道他還是他,我已經不是我了。

我們又住在一起了,住在我租的一居室裡,但是我住裡屋,他住外屋。每天我們盡量像以前那樣一起做飯一起吃飯,一起看電視,可是要睡覺的時候,我怎麼都無法躺在他的懷中。終於有一天,他又背起行囊,敲開我的門,他哭了。然後他對我說:「我想我該走了,我錯了,一切。雖然我仍愛你,但我明白。」我無語。他放在我的桌子上一張紙條,上面寫著無數遍的是:咫尺天涯。

男生說同居

李冰彥 男 40人 策劃人

我離過婚,所以不認為一紙婚書有什麼保障。如果兩個人感情好,不結婚也會過得很快樂,所以我選擇了與女友同居。我能看出來她對這種生活並不滿意,可能覺得缺乏歸屬感,不安全吧!但是我覺得男的年齡漸長後確實會比較自我,不會完全照著女人的意願去做事。我對婚姻完全沒有熱情了,所以我喜歡兩個人比較自由的在一起。

周民 29歲 模特經紀人

我和她同居兩年未婚,有一部分原因在於她工作很忙,經常要出差。我們都覺得這種狀態不適合放在婚姻裡。也許我比較傳統,覺得妻子在家庭中該扮演相夫教子的角色,既然目前做不到,也就無法來承擔婚姻的責任。她也有同樣的想法,所以我們會再等一段時間,等她稍微穩定下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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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同居生活是十分必要的,雖然這樣能暴露出彼此的缺點,但是總比結婚後暴露好。我希望和女友最終走到婚姻,所以我需要兩個人能夠共同生活一段,磨合一下,畢竟兩個人的思維方式和成長背景都是不一樣的。我們現在同居了一年,彼此都有了更深入的瞭解,這跟定期約會,談情說愛是完全不一樣的感觸,也更能牢固婚姻的基矗

24歲一切自然而然

「搬過來和我一起住吧,我會好好照顧你。」她還記得他那時的樣子,臉上帶著微笑且摻雜著企求的表情。「不行,媽媽知道會不高興的。」「要不我們就結婚好不好,這樣你媽媽就不管了。」「我呸!」她用手去推他,他則順勢抓過她的手臂,把她攬入懷中:「呸在我嘴裡好了……」

她的媽媽並不贊成他們交往。「傻孩子,你的圈子太小,自然覺得碰到一個就是好的。憑咱的條件,什麼樣的找不到呀?」「我相信他以後會好的。」「會好才怪,媽媽的眼力沒錯,他現在是小職員,過五年還會是,他就缺乏那種能發達的素質。」「他工作很努力的……」「你就聽他嘴上說吧……」每次提到他,母女兩個肯定會有爭執。

但是她還是很依戀他,喜歡聽他沒事說那些無厘頭的笑話;喜歡自己假裝生氣的時候,他用各種手段哄她;喜歡他不知什麼時候忽然就會把她抱起來扛在肩上的感覺。她還是背著家人搬到了他的單身公寓,他幫她收拾好一切。

第一次做菜充滿了樂趣,但是她好討厭刷碗,他說:「你不願意的我來。」她不小心把他的白襯衣染成粉色,他說:「沒關係,寶貝,我再去買一件好了。」那一年她24歲,他27歲,一切都來得自然而然。他經常和朋友炫耀他的女友是美女,並為了這個驕傲;他認真呵護著她,她的冷暖,她的好惡,她的小脾氣。有時他都覺得她不像女友,更像女兒……

今天她30歲了,飯後,老公繼續在書房辦公,並對在廚房洗碗的她說:「給我倒杯水吧。」

她一邊泡茶,一邊想起24歲的那個晚上,上一個男友曾對她說:「搬過來和我一起住吧,我會好好照顧你。」……

34歲一切怕孤單

紫蘿又一次在雪松的鼾聲中醒來,看一下時鐘已是凌晨3點。她睏倦,但頭腦卻是清醒的,似乎從來都沒睡著過。這種感覺很難受,尤其是想到明天還有那麼多工作要做。睡眠不好怎麼可以呢?

不忍心推醒打鼾的雪松。不是心疼,而是怕自己稍微一點的不滿,會讓雪松離開她,因為——她怕一個人。

怕一個人獨處的感覺,寂寞得就快要瘋掉。剛剛離婚的日子,紫蘿一個人躲在黑暗裡,不想與任何人相處,她覺得這樣會很安全。可是每當黑夜襲來,她都那麼怕,彷彿自己會被所有人忘掉。後來遇到雪松,一個健康、陽光的大男孩兒,紫蘿就無法克制地愛上他,因為他讓她感覺那麼溫暖,就像冬日裡的陽光。

於是他們同居了,一起生活的日子充滿快樂。紫蘿很多時候都會忘記自己已經是34歲的女人,經常覺得自己又回到多年前,那個還只會傾心愛一個人的傻女生。

所以,紫蘿會經常患得患失,因為她那麼怕失去。兩個人生活在一起,紫蘿一切以雪松為中心,他需要什麼?他希望某一時刻怎樣?他需要怎樣的時間、空間,她都給。很少想到自己想怎樣,需要什麼。

雪松是愛紫蘿的,如此感性、如此投入的女人很難得,更何況紫蘿是那麼的美。可是,紫蘿太投入了,她為他做的一切有時壓得人透不過氣來。有時甚至,他想離開。或者想:也許不應該這麼快過同居生活。紫蘿事無鉅細的關心,讓他覺得自己像她的兒子。所以某些時候,將她擁入懷中的時候,慾望會如潮水般突然退去。那種感覺是可怕的,雖然他知道自己愛她離不開她。

紫蘿不知道這樣的同居生活何時會結束,結束是意味著結婚還是分手,紫蘿都不知道,她沒有把握,也害怕走入婚姻,會使自己沒有了激情;也怕分手,錯過如此優秀的雪松,如此深愛的男人。所以有時她會想:就這樣吧,同居著、糾纏著,也許這樣才會愛著,也許,就只為了——害怕一個人。同居在一起,只是為了相互溫暖,想盡一切辦法只為逃避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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