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塔赫的政治綱領:建立獨立的巴勒斯坦國
法塔赫在1980年5月第4次代表大會上通過的政治綱領申明,其目標是「在經濟、政治、軍事、文化和思想上消除猶太復國主義實體,在整個巴勒斯坦土地上建立一個民主的巴勒斯坦國」。黎巴嫩戰爭爆發後,法塔赫內部在政治目標和鬥爭手段等問題上的分歧表面化。以阿拉法特為首的多數派明確表示接受聯合國有關巴勒斯坦問題的所有決議,接受在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建立一個國家的主張,認為在堅持武裝鬥爭的同時,應側重政治和外交努力,願意通過談判解決巴勒斯坦問題。而反對派則堅持要在巴勒斯坦全境建立一個統一和獨立的國家,不承認以色列的生存權;強調武裝鬥爭是爭取解放的唯一途徑,拒絕政治談判,反對各種和平方案。政治分歧加劇和外部勢力的插手,終於導致法塔赫組織上的分裂。
1983年5月,以法塔赫革命委員會委員、巴勒斯坦解放組織武裝力量作戰部部長阿布·穆薩等人為首的部分法塔赫軍官宣佈脫離法塔赫,成立「巴勒斯坦革命運動」,兩派發生武裝衝突。隨後,法塔赫反對派同「人陣」(總部)、「閃電」、「人斗陣」組成「民族聯盟」。1985年3月,法塔赫反對派又同這 3個組織及「人陣」、「巴解陣」組成「巴勒斯坦民族拯救陣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