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古朝改革發生於什麼時候?推古朝改革的具體內容
推古朝改革是指6世紀末7世紀初,日本在聖德太子主持下實行的政治改革。推古朝改革在確立以天皇為中心的皇權思想和建立中央集權體制等方面,有很深的影響。
592年12月,推古女帝(592~628在位)即位。翌年 4月,立聖德太子為皇太子,總攝國家大政。聖德太子掌權後汲取中國的封建制度和思想文化,實行政治改革,以圖加強王權,推進日本文化的發展,提高日本在東亞的國際地位。
具體內容
改革的主要內容是:正尊卑,定名分,與中國通交,崇信佛教。603年12月,定冠位制。以大德、小德、大仁、小仁、大禮、小禮、大信、小信、大義、小義、大智、小智等十二級區別官位的高低。冠位授予權掌握在朝廷手中。次年冠位制正式施行,朝廷將冠位賜給諸大臣。604年4月,頒布憲法十七條,該法吸收中國諸子百家和佛教思想,是官僚、貴族的道德戒條。它規定了人與人之間不同的名分等級、社會地位和權利義務;強調國家的統一和皇權至上。憲法中規定各級官吏的權利義務是:1為臣者必須治心、治身、敏教化。2必須擢賢良、恤獄訟,應"為官求人,為人不求官",處理百姓訴訟要明辨是非。3必須盡地利,"使民以時",徵調賦役不可過度,以防止百姓的不滿。據《隋書》、《日本書紀》記載,聖德太子攝政期間,曾四度派出遣隋使,第一次在600年,使者不詳。第二次在607年,使者小野妹子。第三次在608年9月,小野妹子陪隋使裴世清回國,再次至隋。第四次在 614年,使者犬上御田鍬、矢田部造。在崇信佛教方面,聖德太子親自註釋《法華經義疏》、《維摩經義疏》、《勝鬘經義疏》,以宣揚佛法,同時在國內廣建佛寺,著名的有法隆寺、四天王寺等。隨著寺院的建立,建築、雕刻藝術也有長足進步。 推古朝改革在確立以天皇為中心的皇權思想和建立中央集權體制等方面,有很深的影響。622年,聖德太子去世,推古朝改革也隨之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