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男權統治的古埃及,哪些女性有資格學習文字?
在男權統治的古代世界中,古埃及女性被排除在官僚體系之外,因此女性沒有必要掌握讀寫技能,也沒有接受正規教育的需求。
根據目前的考古研究發現,古埃及沒有出土過女性書吏形象的文物,文獻資料中亦無法找到女書吏的頭銜。雖然如此,但這並不意味著女性沒有接受書寫教育的權利。
一、書吏女神「賽莎特」
古埃及早期歷史起源於神話,在古埃及的神話中,有一位書吏女神,名叫賽莎特,是書吏之神托特的妻子。神話是人創造的,因此可以曲折的反映人類社會生活,由此推斷,古埃及早期很可能存在著與賽莎特女神有相同職責的凡間女性,王室女性是最有可能接受書寫教育的女性。
例如,新王國時期十八王朝出現了一位女法老,哈特捨普蘇特,她處於官僚體系的頂端,需要學習文字以治理國家;哈特捨普蘇特女王的女兒尼菲如拉公主,由一位男性王家導師教育,雖然我們無法瞭解到具體的課程設置,但在女王的影響下,公主小時候一定接受過文字的教育。
此外,古埃及留存下來許多書信文獻表明,其中一部分是由女性參與往來的密函信件,雖然這些信件可以由書吏代筆,但其私密的內容很難讓我們想到是代筆的結果。還有一部分是有關生活瑣之事的信件,沒有必要請書吏代寫。
因此,雖然古埃及的原始文獻中,沒有為我們留下女性書寫的直接證據,但是我們可以通過對神話、考古資料、原始文獻進行研究分析,間接地證明女性有可能接受書寫教育。
二、賽莎特女神是古代埃及女性可能接受讀寫教育的最好的證明
賽莎特女神,從詞源學的角度講,譯為「女書吏」。賽莎特女神是智慧女神,文字的保護神,她是文字的發明者、智慧之神托特的妻子(一說女兒),與托特共同掌管一切有關於文字記錄的職責。
根據目前的考古發現,早在古王國時期就已經出現了賽莎特女神的形象。賽莎特女神掌管著古埃及的記錄事宜。
從古代埃及遺留下的文物顯示,賽莎特女神的一般形象是:頭上戴著她的象徵性符號「七角星」(一說蓮花)的頭冠,身穿野獸皮長裙,一手提著調色板或寫字板,一手持筆,舉止行為多與書寫、記錄有關。
迄今為止,考古學家並未找到賽莎特女神的神廟,但是在許多國王的葬祭廟和神廟群中,出現了許多賽莎特女神的浮雕和壁畫。
中王國第十二王朝時期,塞索斯特裡斯一世的金字塔中,有賽莎特女神坐像浮雕,做書寫狀。新王國時期,在阿拜多斯塞提一世的祭廟中,保留了兩面賽莎特女神的浮雕,其中一幅雕刻於拉美西斯二世時期,畫面中賽莎特女神坐在椅子上,左手在下,持書吏象形文字符號形狀的調色板,右手在上,持筆在寫字板上記錄;另一浮雕與前者基本相似,為賽莎特女神書寫的立像浮雕。
拉美休姆,拉美西斯二世的葬祭廟中,賽莎特女神和他的丈夫托特正在將法老的名字刻寫在神聖鱷梨樹上。盧克索神廟中,拉美西斯二世時期的一幅雕刻,浮雕上刻畫著賽莎特女神右手持筆,左手提書寫板,記錄文字。另外在美迪奈特哈布拉美西斯三世的祭廟中,也出現了相同的立像形象。
值得注意的是,賽莎特女神手中所持的寫字板是象形文字符號,譯為「(國王的)統治紀年」,與王表中用於分隔國王統治的每一年的紀年符號相同,這意味著賽莎特女神的職責還有記錄國王的統治時期,這表明了在古代埃及可能存在著這樣一群女性官員,她們懂得文字,不但可以閱讀,而且能夠書寫,並且專門負責記錄國王的統治紀年。
三、古埃及「生命之屋」
另外,賽莎特女神還是圖書館的守護神。伽丁內爾在他的論文中提到在埃德福發現了賽莎特女神的一個頭銜:「下埃及的賽莎特,計劃的女主人,『生命之屋』中文字的女主人」,商博良也曾提到過相關的頭銜:「文字的守護神,『生命之屋』的女主人」。
由此推斷,古埃及的「生命之屋」中,可能有女性官員任職,根據古埃及的官僚制度,「生命之屋」的最高管理者應該不是女性,女性可能只在「生命之屋」中擔任較低的職位。
「生命之屋」的工作需要識字,且不說卷書需要抄寫,即使不抄寫,也需要識字的人才能夠整理存放,所以這一頭銜的存在說明女性可能在「生命之屋」中學習文字。
賽莎特女神的形象最早出現於第二王朝最後一位法老海瑟海姆威時期。在一場宗教儀式中,賽莎特女神協助法老海瑟海姆威丈量土地。同樣的畫面也出現在新王國時期哈特捨普蘇特女王的祭廟浮雕上。畫面中女王著男性衣冠,頭戴阿泰夫王冠,假鬍鬚,身穿短裙,與賽莎特女神一同為神廟丈量土地。
這是因為賽莎特女神還掌管著古代埃及的建築事業,是建設者的保護神。因此,古代埃及的女性也應該可以參與一定的建築事業,建築是一項精密的學科,從事這樣的行業教育程度一定比較高。由此說明,早在第二王朝末期,就已經存在懂得文字的女性,並且她們在政府中擔任某些職務。
綜上所述,賽莎特女神懂得文字,能夠閱讀和書寫,司職記錄。古埃及人的日常生活離不開宗教,人們都有自己崇拜的神祇,以祈求得到神明的保護,托特神是書吏的保護神,因此必然有懂得文字的女性崇拜賽莎特女神,並尋求其庇護,也就是說,古埃及的部分女性也可以接受如男性一般的讀寫訓練。
但是,由於文獻中有關於學校教育的內容,並未明確記載女子可以進入學校學習文字,所以女性學習文字的途徑可能與男性不同。男孩子四歲以後進入學校,進行正規教育,學習文字,而女性學習文字的途徑可能是非正規的,應該採取家庭教育的方式來學習,由懂得文字的長輩,或者聘請家庭教師,專門培養女孩子閱讀、書寫的能力。另外,通過對書吏女神賽莎特頭銜的分析,我們可以假設,女孩子可能在「生命之屋」學習文字。
根據以上推論可以得出,能夠學習文字的古埃及女性必然生長於統治階級內部的家庭。因為,只有這樣的家庭才有懂得文字的長輩,或者有能力聘請家庭教師,而家庭教師也必然來自於上層社會,例如下文中將提到的森穆特除了是公主的家庭教師外,他還是法老的幕僚。因此,最有可能學習文字的女性,來自於貴族中的統治者——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