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第三任總統傑弗遜的墓誌銘到底寫了些什麼?
在美國的開國元勳中,托馬斯·傑斐遜是個傳奇人物,也是成就最為斐然的一個。他不僅是《美國獨立宣言》的起草者,還先後擔任過國務卿和副總統,直至擔任第三任總統。
在我們眼裡,國務卿、副總統、總統這三個職務,哪怕只擔任過一個,那也是足夠光宗耀祖的了,何況全都擔任過。
可意外的是,在傑斐遜的墓誌銘中,卻絕口不提此事,彷彿當總統這種事根本不值一提。要知道,傑斐遜的墓誌銘可是他在生前親自擬定的,並留下話:一個字都不准添加。
那麼,傑弗遜的墓誌銘到底寫了些什麼呢?
「托馬斯·傑斐遜,《獨立宣言》的起草人,《弗吉尼亞宗教法案》的起草人,弗吉尼亞大學的創建人埋葬於此。」
看到了吧,他只是提到了三件事:
《獨立宣言》的起草人——這關係到美國的獨立。
《弗吉尼亞宗教法案》的起草人——這關係到自由的精神。
弗吉尼亞大學的創建人——這關係到教育。
他看重的是這三件事,而不是我們最為看重的總統職位。那麼,是不是因為他在總統任期內碌碌無為,所以不願提起呢?
當然不是。托馬斯在總統任期內,做了大量的開拓性工作,受到美國人極深的愛戴。何以見得?因為他被美國人公認為美國歷史上最偉大的四個總統之一,另外三位是華盛頓、林肯和羅斯福。在美國南達科他州的拉什莫爾山上,有一組雕塑,雕得就是這四人。
很顯然,傑斐遜之所以在墓誌銘中不提當總統的事兒,是因為腦子裡沒有「官本位」的思想。要是在我們這兒,即便當個小小的村長,也恨不得在死後寫進族譜裡。
英國作家毛姆在他的名著《月亮和六便士》裡,有一段評論「偉大」的話,「我所謂的偉大不是走紅運的政治家或是立戰功的軍人的偉大;這種人顯赫一時,與其說是他們本身的特質倒不如說沾了他們地位的光,一旦事過境遷,他們的偉大也就黯然失色了。人們常常發現一位離了職的首相當年只不過是個大言不慚的演說家;一個解甲歸田的將軍無非是個平淡乏味的市井英雄。」
很顯然,傑斐遜也明白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