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人相似的歧視:印度“賤民”和日本“部落民”

驚人相似的歧視:印度“賤民”和日本“部落民”

日本歷史故事

驚人相似的歧視:印度“賤民”和日本“部落民”

「蛋民」與浙江一帶的「墮民」,都是中國歷史上的「賤民」階層,與印度的「賤民」和日本的「部落民」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都形成於黑暗的封建時代,都處於社會的最底層,以操「賤業」為生,不得與其他平民通婚,備受歧視與欺壓。今天,中國不再存在「蛋民」與「墮民」,那麼印度的「賤民」和日本的「部落民」近況又如何?

讀過世界史的人都知道印度的「賤民」。這是印度歷史上種姓制度的產物,數千年來一直處於社會最底層。「賤民」意為「不可接觸者」,不能與高種姓人同飲一井水、同拜一座廟,更不能通婚。他們沒有土地和房產,甚至沒有飲用水,世代以從事苦役為生……印度「賤民」和其他低種姓人的群體,約佔全國人口的四分之一。

印度獨立後,憲法規定廢除種姓制度,人人平等,從法律上講「賤民」階層不再存在。半個多世紀以來,有些政治家也為此作了積極努力,如已故總理甘地夫人曾提出要讓一位「賤民」後裔出任國家最高職位的理想。果然,1997年「賤民」出身的納拉亞南在大選中獲勝,任印度第九任總統(2002年卸任)。但這僅是特例,納拉亞南因居住城鎮,父親是醫生,令他有條件接受高等教育,並走上仕途。然而印度絕大多數「賤民」都在鄉村,他們一貧如洗,其社會地位和境遇一直沒有得到多少改變。身為印度教徒的他們不僅不能受到本教的保護,反而深受教義制定的種姓制度的壓迫和折磨。於是,近幾十年來印度屢屢發生成千成萬的「賤民」集體脫離印度教改宗佛教的事件,試圖擺脫種姓制度的桎梏。即使如此,社會上對「賤民」的歧視現象依然如故。

日本一直是等級森嚴的國家。早在1000多年前,日本就把人群分成良民和「賤民」———漸變成今天的「部落民」。許多世紀以來,「賤民」只能從事被常人認為是不潔的工作,如屠宰牲畜、鞣制並製作皮革製品、挖掘墓穴和處理死屍等;還有的人的特殊使命是拷打嫌疑犯、釘死異教徒、處決犯人和鋸下死囚的腦袋示眾等。以往的日本法律曾明文規定:禁止「賤民」與良民通婚,也禁止在隔離區外生活,他們只能居住在指定的貧民區。還不許穿木屐,不許梳與普通日本人一樣的髮式,禁止與其他平民同坐、同進食……1859年日本曾頒布一項法令規定:一個「賤民」只相當於七分之一的日本人!

印度的窮苦人民

明治維新後,日本於1871年宣佈正式解放「賤民」,在法律上他們與其他日本人是平等的,但實際上在好長一段時期內他們仍被頑固地摒棄在普通日本人的圈子之外。這些「賤民」的後代,以後被其他日本人稱為「部落民」。「部落民」本身仍是個歧視性的稱謂。現今,日本「部落民」約有300萬人。明目張膽的歧視行為已不多見,日本政府也不斷投資改善他們的居住生活條件,家庭收入也有所提高,但貧窮、受教育低、社會問題依然存在,特別與外界通婚上依然阻力重重,因此釀成的悲劇常見諸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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