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縱深戰役理論產生背景:二戰前軍事革新迅速
第一次世界大戰初期,由於受19世紀拿破倫戰爭經驗和克勞塞維茨、約米尼大會戰思想的影響,各軍事強國都企圖通過幾次大的決戰思想,迅速擊敗敵手,奪取戰爭的勝利。當時普遍認為,進攻由於掌握主動權,易於達成突然性,計劃周密,準備充分,具有優越性,運動戰將是戰爭的主要作戰形式。但戰爭開始不久,作戰雙方很快就陷入了陣地 戰,在機槍、塹壕、鐵絲網面前,進攻舉步為艱。一戰後,為了解決將戰術勝利發展成為戰役突破的問題德軍提出了「閃擊戰」理論,蘇軍提出了「大縱深戰役」理論。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實踐證明,這兩種理論是切實可行的。
倡導大縱深戰役理論的代表人物是蘇軍的高級將領圖哈切夫斯基元帥(1893.2.16——1937.6.11,蘇軍工農紅軍參謀長,蘇聯第一副國防人民委員)、特裡安達菲波夫 (1894.3——1931.7蘇聯工農紅軍副參謀長)等人。
1926年,特裡安達菲波夫首次對大縱深戰役理論做了概括性的表述。他提出,為了奪取對敵人的全面勝利,必須實施一系列連續的突擊,「以打擊敵人的所有兵力,打亂敵人的組織,使之無法繼續進行頑強的抵抗。同時他還十分重視大縱深戰役的順利實施對鐵路狀況、修復鐵路的速度、給軍隊運送彈藥和給養汽車的數量的依賴。
30年代初,蘇軍加強了對大縱深戰役理論的研究。人們特別強調使用摩托化部隊以及航空兵來發展戰役機動的可能性,認為戰役學面臨的是「正面對正面」的任務,因此,「深遠突破和摧毀正面的行動在全縱深實施」。
1932年蘇聯《工農紅軍機械化兵暫行教令〈草案〉》中指出,機械化兵擁有脫離己方軍隊基本兵團的一切必要手段,進入敵人地副的深度,取決於燃料和彈藥的儲備量,如果攜帶三個基數的燃料和彈藥,就能保證一個機械化兵團脫離己方軍隊的基本兵團200公里的縱深。教令中還指出,機械化兵團與航空兵兵團的直接協同是有效的,機械化兵應立即利用航空兵戰鬥的效果。
30年代,大縱深戰役理論得到進一步發展。它已被稱為戰役學的基礎。為了研究大縱深戰役等問題,1931年伏龍芝軍事學院成立了戰役系,1936年又成立了總參謀部軍事學院。當時認為,未來戰爭的戰役將具有大縱深和機動的性質,將席捲廣大的空間。集團軍戰役的縱深(包括預備隊和配置有航空兵的機場)應達到100——120公里。 蘇軍武器裝備的改進和發展,以及編製體制的調整,為大縱深戰役理論的發展提供了物質基礎。30年代中期,蘇軍已編有若干機械化軍(1938年改稱為坦克軍)、航空兵旅(1940年改為航空兵師)和航空兵軍,並著手建立空降兵旅。機械化兵團能保證高速度發展突破,並使具有機動的性質。航空兵能夠對敵人防禦的整個戰役縱深實施突擊牽制預備隊的機動,破壞軍隊指揮。空降兵能夠奪取敵人防禦縱深的有利地區和目標,配合機械化兵發展突破。
為了發展對敵防禦的戰術突破,當時提出使用得到炮兵火力和航空兵支援的快速集群,以及乘裝甲車的步兵。1937年,根據大縱深戰役理論舉行了白俄羅斯演習。擔任「紅軍」的是一個得到強大的炮兵和航空兵支援的集團軍。步兵軍得到了獨立坦克旅的配屬。為了發展突破,投入了一個由騎兵軍和一個坦克軍組成的快速集群。此外,空投了1個空降旅(計劃空投兩個旅),以便在「敵人」後方奪取登陸場。
在爾後的研究中,蘇軍認為必須以更 高速度實施大縱深戰役。戰役的勝負特別取決於能否利用突然性、巧妙的偽裝等手段,以保證先敵在一個或幾個方向時光展開並集中兵力。為了可靠地確保戰役勝利的可能性,在確定戰役的兵力對比時,不能僅限於比較雙方的兵力數量、武器性能、訓練程度和政治思想狀況,還應考慮快速性這一因素,當其他條件相同時突擊的成敗,直接取決於軍隊機動的速度,「機動者的快速性越高,戰略突然性的效果就越大。」根據1939年9月開始的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經驗,蘇軍看出軍隊行動的速度不斷提高的總趨勢。1940年德軍迂迴馬其諾防線的戰役速度為每晝夜20——75公里,而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僅為12公里。因此有人主張用裝甲兵取代騎兵,並使炮兵實現自行化。蘇聯軍事領導人注意到了德軍所實施的戰役的高速度和連續性。 按照大縱深戰役理論,大縱深戰役過程中的戰鬥行動將按如下順序實施:步兵,炮兵,坦克和航空兵密切協同,對敵人防禦的戰術地幅的全縱深實施突然襲擊,以突破戰術防禦地幅(10——15公里)然後,向打開的缺口投入坦克、摩托化步兵、騎兵組成 的快速集群,在航空兵和在敵人戰役後方空降的空降兵的支援下,將戰術勝利發展為戰役勝利,直至徹底粉碎敵軍集團,奪取有利於實施下一次戰役的地區。
30年代,蘇聯將主要突擊方向上的「突擊集團軍」所實施的戰役稱之為「大縱深戰役」,設想該突擊集團軍轄4—5個步兵軍、7—9個統帥部預備隊炮兵團、1-2個機械化軍(坦克軍)、2-3個航空兵師,以及空降兵。40年代初,蘇德戰爭爆發前不久,蘇軍認為大縱深戰役不僅可由一個方面軍,而且可以由幾個相互協同的方面軍,在大量的航空兵的參加下,在濱海方向上還可在海軍兵力參加下實施。此時,方面軍作為戰略-戰役軍團使用。而集團軍級軍團則主要用於在方面軍編成內行動。只是在個別的戰役方向上或在山地,沙漠地等特殊條件下,才由集團軍單獨實施大縱深戰役。設想大縱深戰役的方面軍轄3-4個突擊集團軍,1-2個普通集團軍,1-2個步兵軍組成的預備隊,快速集群方面軍航空兵,以及加強兵團。
大縱深戰役思想歸結起來要解決兩大任務;第一,用合成集團軍和坦克集團軍組成的突擊集團以及航空兵,對敵人的整個戰術縱深同時實施突擊,以便摧毀敵人的防禦;第二,用快速部隊和空降兵的迅猛行動和航空兵的突擊,將戰術勝利發展成為戰役勝利。
蘇聯軍事科學制定的大縱深戰役理論在蘇聯各軍事學院、部隊和司令部很快得到了承認和廣泛應用。基輔軍區(1935年)、白俄羅斯軍區、莫斯科軍區、敖得薩軍區(1936年)和其他軍區先後通過軍隊演習證明了這一理論的基本原則的正確性。隨後,這些原則又在哈桑湖戰役(又稱張鼓峰事件,1938年七八月)、哈拉哈河戰役(又稱為諾門坎事件1939年)以及蘇芬戰爭(1939年11月-1940年3月)中得到了實際檢驗。在 決定性方向上集中使用兵力兵器,重視諸兵種之間的密切協同,以及充分估計炮兵、坦克和航空兵的作用等原則都得到了充分的肯定。
二三十年代以來蘇軍對大縱深戰役的研究,說明蘇聯軍事思想對於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實戰和武裝力量、技術改造的前景所提出的問題,有著正確的認識。蘇軍先於其他國家對這一理論進行了研究,為軍事學術找到一條「陣地戰死胡同」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