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女權運動的先鋒——海倫·斯彭斯,海倫·斯彭斯的生平
凱瑟琳·海倫·斯彭斯(Catherine Helen Spence 1825–1910)1825年生於蘇格蘭,是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澳大利亞一位著名的女性公眾人物。是澳大利亞女權運動的先鋒,為婦女的平等權利大聲疾呼,同時也為兒童的福利和建立一個更加民主的選舉制度而大聲疾呼。
斯彭斯女士,十四歲時與父母家人一同移民來到了澳大利亞。開始時當過家庭教師,並且短暫經營過一所私立學校。二十多歲時她成為一名撰稿人,為報刊撰寫有關文學、政治和社會問題的稿件。一八五四年,她發表的第一部小說"克拉拉·墨利森:南澳州淘金時代的故事"好評如潮,她也因此被譽為是第一位以本土題材進行創作的女性小說家。
1872年,斯彭斯與別人共同建立了一個專門照顧兒童的志願者機構,在這個機構中工作了十四年,直到政府建立了一個特別的兒童福利委員會之後為止。作為一位著名的公共教育者,她在一八七七年被任命為一所地方學校的董事,積極支持政府建立了第一所公立女子中學。一年之後,南澳教育部印發了她撰寫的教科書"我們生活中的法律",對學生進行公民權利和義務的教育。這份教科書為二十世紀澳大利亞全國學校課程中列入了公民和法律課打下了基礎。
1859年,斯彭斯女士對改革選舉制度有了濃厚的興趣,呼籲實行比例代表制,即各個政黨按照他們在選舉總票數中的比例分配席位。一八九一年她積極參與了為婦女爭得選舉權的運動並擔任了擴大婦女參政權利聯盟的副主席。一八九三年到九四年,她前往英美兩國巡迴講學,在九四年底返回南澳,目擊了南澳殖民地議會通過了歷史性的給予婦女選舉權的法案。
1909年,已經八十四歲高齡的斯彭斯組成了無黨派婦女政治聯盟,後來該組織改名為南澳婦女選民聯盟。一九一零年四月三日,凱瑟琳·海倫·斯彭斯在撰寫自傳時逝世。她終生未婚。
1911年,南澳政府為了紀念斯彭斯的貢獻,設立了以她的名字命名的獎學金,每四年一次獎勵給南澳州研究澳大利亞和海外社會問題的女性學者。
1999年,斯彭斯在蘇格蘭的故鄉為了紀念這位傑出的婦女,在她的出生地為她設立了一塊紀念銅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