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麗二世是什麼人?英國女王瑪麗二世的生平簡介
瑪麗二世(Mary Ⅱ1662年4月30日-1694年12月28日),荷蘭王后、英國女王。英國國王詹姆斯二世的長女,荷蘭執政、英國國王威廉三世的妻子和共治者(在英國)。
瑪麗二世(英語:Mary II,1662年4月30日-1694年12月28日),自1677年11月4日起出任奧蘭治王妃,自1689年2月13日起出任英格蘭、蘇格蘭與愛爾蘭女王,至駕崩時為止。
身為新教徒的瑪麗靠著光榮革命而登上王位,因為當時他父親詹姆斯二世及七世在國內堅持恢復羅馬天主教,在1688年底被英格蘭人所廢。
1689年,瑪麗與其夫婿奧蘭治親王威廉三世(亦是瑪麗的大表兄以及荷蘭執政)一起登基為女王與國王。原本奧蘭治親王威廉三世並不應該當上英王,但借由瑪麗登基的契機,他以武力為後盾,迫使英格蘭議會同意他的加冕(交換條件是簽署《權利法案》)。
瑪麗在1694年死後,威廉便成了英倫的單一統治者。史學界普遍將夫妻倆的共治稱做"威廉和瑪麗"。
瑪麗並不熱衷於統治,當丈夫威廉留在英格蘭時,她總是退居幕後,把大部分的權力讓與威廉;然而,當威廉到海外忙於軍事戰役時,瑪麗仍舊得獨自統治英倫,事實證明她是一位強大、果決、有力的統治者。當威廉動員英倫人物力進行反法的大同盟戰爭(1688-1697年)時,他發現自己在英倫的合法性不足,只有依靠廣受人民愛戴的瑪麗,才能夠有效地在議會發揮影響力,進行擴軍加稅。瑪麗身為英格蘭教會的最高統治者,對國教會的事務十分積極、活躍;她以自身品行作出良好表率,改善了1660年代以來的不良風俗。史學家認為,儘管她與丈夫共有王位,瑪麗主要仍是獨自行使其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