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和會的最終結果:巴黎和會達成了什麼協議?
巴黎和會(英文:Paris Peace Conference,法文:Conference de paix de Paris,德文:Pariser Friedenskonferenz)是一戰結束後的1919年,勝利的協約國集團為解決戰爭所造成的問題以及奠定戰後的和平而召開的會議。會後簽定了不平等的《凡爾賽和約》。
一、總覽
《凡爾賽條約》(法文:Traite de Versailles)共分15部分,440條。根據條約規定,德國損失了13.5%的領土,12.05%的人口,所有的海外殖民地(包括德屬東非、德屬西南非、喀麥隆、多哥以及德屬新幾內亞),16%的煤產地及半數的鋼鐵工業。萊茵河西岸由協約國佔領,東岸50千米內為不設防區。禁止德國實行義務兵役制,只準保留陸軍10萬人。禁止德國擁有空軍、坦克和潛艇,海軍力量受到嚴格限制。
二、疆界的決定
· 在1918年11月11日停戰時,就割讓阿爾薩斯和洛林給法國,恢復法國在普法戰爭前的疆界。
北石勒蘇益格經過公投,回歸丹麥。
承認波蘭獨立,並給予波蘭海岸線。把原屬波蘭的領土歸還,包括西普魯士、波森省、部分東普魯士及部分上西裡西亞;東上西裡西亞予捷克斯洛伐克。
但澤由國際聯盟管理,稱為但澤自由市。
割讓尤本及薩爾梅迪給比利時;克萊佩達地區給立陶宛(1923年)。
薩爾煤礦區由法國代管15年,然後由公民投票決定其歸屬。
· 德國承認奧地利獨立,永遠不得與它合併。
意大利取得伊斯達尼亞和提洛爾
承認盧森堡的獨立。
歸還在山東的權益給中國;但後來因為二十一條的關係,則轉交到日本。這觸發了五四運動,拒簽《凡爾賽和約》。中國於1919年宣佈與德國的戰事結束,並於1921年與德國另簽和約。
所有海外殖民地被戰勝國分配。
此外,還與其他戰敗國簽定了其他不平等條約。